到底設公司好還是行號好呢?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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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疑問應該都曾經存在於每個創業者的心中,

過去因為兩稅合一,所以公司跟行號所須負擔的稅相差無幾,
所以在考慮時,稅不會是主要考慮因素,而是另外考慮:

一、有無開立發票的需求? (客戶主要是個人還是公司?)

二、是否追求財務跟稅務規劃的彈性化?

三、有無可能發生工傷意外,導致會有大額的不預期負債?

四、股東人數有幾人?

但今年稅改後,兩稅合一廢除了,除了考量上面的因素外,

還要額外考慮公司的所得會被重複課稅...


簡單的說

公司除了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外,股利分配給股東後,股東要再繳一次稅(甲乙案)

但行號卻不需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而是直接併入出資人的綜合所得稅中去繳納..

差別很大嗎? 舉個例子算算看....


一般的三口之家,夫妻兩人皆有薪資所得各60萬元,並扶養一名未成年子女,

而夫妻同時又經營一家店,假設年營業額1,000萬元,採用書審6%申報營利事業所得,

所以營利事業所得為60萬元。


情況1:若成立的是公司

必須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60萬元 * 20% = 12萬元

繳完稅捐後的48萬元,假設全數分配給業主,


若採用甲案,股利所得分離課稅,需繳 48萬 * 28% = 13.44萬元

個人綜所稅

所得淨額= 薪資 60萬*2 -免稅額 8.8萬*3 -標扣額 12萬*2 -薪扣 20萬*2

= 29.6萬

個人綜所稅 = 29.6 萬 * 5% = 1.48萬元

所以若採甲案,股利分離課稅13.44萬 + 綜所稅 1.48萬 = 14.92萬元

若採用乙案,股利所得併入所得淨額中,但股利所得之8.5%可以扣抵所得稅(最多8萬)

所得淨額 = 29.6萬 + 48萬 = 77.6萬

個人綜所稅= 77.6萬*12% - 37,800 - 48萬 * 8.5% = 1.452萬元


綜合甲、乙兩案,選擇乙案僅要繳1.45萬較為有利

所以設立公司要負擔的稅為 營所稅 12萬 + 綜所稅 1.452萬 =13.452萬元



情況2:若成立的是行號

則不需繳營所稅,營利所得 60萬直接加進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所得淨額中課稅,

所得淨額 = 29.6萬 + 60萬 = 89.6萬

個人綜所稅 = 89.6萬*12% - 37,800 = 6.972萬


就上述兩個情況,行號比公司少繳了 6.48萬的稅


但這樣的結論也不是絕對的,當個人綜所稅適用的稅率超過20%的時候,結論就會反過來,

有其它有疑問或是我算錯的地方都歡迎指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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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2-01
行號 = 無限清償責任,公司 = 有限清償責任
我也蠻好奇...行號的無限清償責任。最後有沒有可能連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2-04
自己的動產、不動產都賠進去了...@@
Mason avatarMason2018-02-05
以公司來說,公司法有規定負責人要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Lydia avatarLydia2018-02-09
即使最後公司賠到零了,債權人還是可以去告負責人
但要負責人掏錢出來,就要走法律程序比較麻煩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8-02-11
但行號就是無懸念的,就是要連自己的家產都下去賠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2-15
但無論怎麼樣,做事業就是要諸多評估,自己不懂怎麼算,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2-15
就請會計師,或是其它專業人士幫忙顧前顧後嚕...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2-16
我也搞不懂QQ
Freda avatarFreda2018-02-18
舉例有點奇怪,實務上有人行號能夠營業額到千萬?只開收
據?
Mary avatarMary2018-02-23
並不奇怪喔,有的行號也是要開發票的,公司跟行號的區別並不
Jack avatarJack2018-02-27
是在要不要開發票喔!! 只是一般實務上,開設公司一定要開發票
行號如果被國稅局認定為小規模營業人,就可以不用開發票..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3-03
但也是有的行號一設立,就被國稅局核定要開發票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3-03
一般邏輯上如果營業額破百萬,通常就會改開公司才對,畢
竟營收高代表也是風險高,行號負擔無限責任,建議應該要
輔導客人改開公司才是。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3-05
也要看你的行業類型 我是做ERP系統的 客戶要是看到
我是行號 剩下大概都不用談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03-08
所以我開宗明義就講啦,要考慮的因素有哪些...
Mary avatarMary2018-03-10
行號開發票不算少見,台中大里某非連鎖拉麵店就是開發票
,查了店子發票的統編,名稱是【xx拉麵店】,五個字而已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3-10
不是xx有限公司,而且我才上週末去吃,還有印象XD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3-14
今年新稅制而言,我覺得超過500萬營業額用公司比較好
Oscar avatarOscar2018-03-16
去年前年舊制我約略算過,700多萬還是1000多萬營業額的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3-19
相關稅額公司名義會超過行號名義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3-23
小弟公司就是行號,平均一個月要開立四百萬的發票出去
Irma avatarIrma2018-03-26
還是看行業別吧 大家好像很容易把行號跟餐飲畫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