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補助與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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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家住花蓮
家庭成員為
婆婆 公公 老公 一個未滿2歲孩童
加上我懷孕7個月
想申請低收入戶
公公有中風可是沒有殘障手冊
家裡開了一間麵店
但是收入不是很多
土地是跟政府租的
房子是公公10幾年前自己蓋的
沒有房屋權狀之類的東西
還有一塊很不值錢的土地
在田中央
這樣在花蓮低收入戶能過嘛?
還有婆家是原住民
有哪一些補助可以申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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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8-03
建議請求村里長直接幫助辦理流程會比較快好申請
花蓮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審核調查作業要點
http://glrs.hl.gov.tw/glrsout/NewsContent.aspx?id=...
一、今年度低收入戶申請標準:
 (一)補助對象:設籍花蓮縣者。
 (二)申請管道:戶籍所在地各鄉鎮市公所或村里辦公室。
 二、補助標準:
 (一)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今年度為九千八百二十九元)。
 (二)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息)、有價證券(按調查時之收盤價格計算)、投資三項合計金額,每人每年七萬五千元。
 (三)全家人口之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及房屋(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合計金額:每戶三百萬元。
 三、生活補助費核發額度:
 (一)核列第一款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核發家庭生活補助費九千八百二十九元。
 (二)核列第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核發家庭生活補助費五千元。
 (三)核列第二、三款低收入戶十五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核發兒童生活補助費二千二百元。
 (四)核列第二、三款低收入戶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不含夜間部)之學生每人每月發給就學生活補助費五千元。
 四、目前花蓮縣列冊低收入自今年三月至八月止,全縣計核列低收入戶三千一百戶、人數共四千七百三十三人,總計核撥七千八百九十八萬八千七百六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