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應該是需要請工人了
因為之前都算是家人自己做
但是有家人最近另尋工作不做了
所以無法負荷現在的內容
想請工人
但是因為工作內容主要是電商
除了白天回訊+協助包出貨
晚上也有回訊的需求
目前的想法是請二位工人
工人一:平日白天回訊+出貨
工人二:平日晚上回訊+假日回訊
有疑問的是在工人二的部分
可以把工人上班的時間
分成平日晚上回訊(含網頁管理)+假日回訊(含網頁管理)嗎?
這樣子是否有符合一般勞基法的規定呢?
總時數不會超過應該要的時數
只是不知道工人二的工作時間分開是可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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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之前都算是家人自己做
但是有家人最近另尋工作不做了
所以無法負荷現在的內容
想請工人
但是因為工作內容主要是電商
除了白天回訊+協助包出貨
晚上也有回訊的需求
目前的想法是請二位工人
工人一:平日白天回訊+出貨
工人二:平日晚上回訊+假日回訊
有疑問的是在工人二的部分
可以把工人上班的時間
分成平日晚上回訊(含網頁管理)+假日回訊(含網頁管理)嗎?
這樣子是否有符合一般勞基法的規定呢?
總時數不會超過應該要的時數
只是不知道工人二的工作時間分開是可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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