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版上很愛討論的uber。
------
投審會 8 月將撤銷 Uber 投資許可!Uber 官方回應:無法認同!
原文網址(科技新報):
http://technews.tw/2016/08/03/uber-not-allowed-in-taiwan/
Uber 進入台灣究竟該登記為資訊服務業還是運輸業一直倍受爭議。經濟部投審會 2 日做
出裁決,Uber 應申請運輸業,然而 Uber 是以資訊服務業申請進入台灣,不符合實際經
營業別,投審會因此決議在 8 月上旬撤銷 Uber 投資許可。Uber 官方對此回應,「無論
對 Uber 或是台灣經濟而言,都相當令人失望,我們感到氣餒並無法認同」,下一步將提
出訴願。
Uber 進入台灣後,獲得不少使用者青睞,也以「共享經濟」之名號召到不少司機,因此
搶走原本計程車業的收入,7 月,上百台計程車包圍立法院,抗議 Uber 非法營業。投審
會當時承諾,將依交通部所提的新行政處分 Uber。
2 日投審會官員表示,交通部給予投審會的意見是要 Uber 撤資,主因是 Uber 當初申請
的事資訊服務業,與實際經營業別不同。因此投審部得以「外國人投資條例」第 7 條規
定,於 8 月上旬前撤銷 Uber 投資許可。
對此 Uber 也迅速做出聲明回應,表示無法認同。且抗議投審會近期並未與 Uber 溝通,
給 Uber 說明抗辯的機會,因此認為投審會違反程序正義,Uber 將對此案提起訴願。
Uber 官方聲明內容:
感謝您的關心,針對投審會撤資資訊,請參考以下 Uber 亞太區發言人李文駿之正式回應
:
「如果撤資將會是投審會的最後決議,那麼無論對 Uber 或是台灣經濟而言都相當令人失
望,我們感到氣餒並無法認同。投審會近期未和 Uber 有任何互動或討論,我們亦無提供
資訊說明或抗辯的機會,此並未遵循正當法律途徑,已違反程序正義;若此結果為最終決
議,Uber 必定針對此案立刻提起訴願。目前平台持續日常營運,亦有責任服務台灣上萬
名合作駕駛與乘客。
我們認為將 Uber 撤資趕出台灣,不僅無法促進台灣的科技與新創產業進步和發展,更是
片面維護既得利益者的表現。我們目前已看到交通部高層對 Uber 模式的認同,但卻僅限
於扶持現有業者發展,同時卻驅逐國際企業帶來的良性競爭。
賀陳交通部長日前明確公開表達交通部並非要消滅 Uber 而是期盼國內外平台業者相互學
習。然而,很遺憾地,此指導原則已隨行政部門配合計程車業者的施壓不斷下修,不但透
過具爭議的釣魚方式裁罰 Uber 合作駕駛,更欲以行政手段操作,迫使 Uber 退出市場。
此舉與交通部高層、學者、專家的意見完全相悖,也忽視民眾對於共乘平台法規決策透明
化的期待。
Uber 籲請行政院長與經濟部長能夠正視台灣消費者、平台使用駕駛的權益,要求投審會
透過公正具體之程序進行審議,也將持續開放溝通,期待看到產業正向發展與並如同政府
所期盼的促進本土新創茁壯。」
----------------
其實我真的很看不慣uber單單一間「公司」,
卻老是拿「台灣經濟」、「台灣的科技與新創產業進步與發展」這兩把大旗亂扯亂揮。
期待行政院、交通部、經濟部能堅守立場。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