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開店經驗,目前在通訊行工作四年,想創業但考量到裝潢費店租還在猶豫時.....就剛好看到ㄧ間店裝潢還很新,的通訊行要頂讓(五坪大),房子是房東隔兩間店分租(其中ㄧ間就是我說要頂讓的店),門騎樓房東分租給賣吃的3個攤販,可能因為分租的關係,店租金月15000(壓金兩個月)頂讓金七萬(原本八萬)含全新冷氣.事務機.監視器(ㄧ個月2500)請問頂讓金七萬算合理嗎?還是真的是超便宜?另外隔壁也是通訊行(不同房東)在這麼巧合的緣份下...我到底該不該就這樣頂下來?(但是隔壁也有間通訊行耶!)麻煩有經驗的大大給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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