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約定專用部分,是否能收取管理費?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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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權狀的共同持比中有一部分將各樓層空調設備室面積納入該樓層某戶的約定專用部分(現今的廚房空間),並在買賣契約中詳述該面積使用權為該棟該樓層(共10處10樓層)、是否能收取管理費?根據房屋謄本及住戶規章顯示,其各樓層空調設備室納入該棟某戶(共同持比)約定專用成廚房之面積!!!!這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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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15-10-30
你好!目前大樓依據建築規畫設計時,因規避容積率及建敝率等等申請建造用圖面,會有其用途空間,但待使用執照取得後以變更或因銷售等因素,將否些空間(例如您指出的空調設備室)納入銷售該戶的使用面積,進行增建的手法,轉換成銷售該戶的實際銷售面積以謀利!社區的約定專用部分大致上�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10-31
您好!各個社區自訂,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區公所核備的住戶規約並不相同,例如:有些大樓沒有各樓層的空調設備室,而是各戸的冷氣室外機放至於各戶的陽台,因此並無所述的疑義;大樓權狀的共同持比中有一部分將各樓層空調設備室面積納入該樓層某戶的約定專用部分(現今的廚房空間),並在買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