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合約問題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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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有些問題想請前輩們提點指導,雖然剛爬了些文章但還是毫無頭緒阿...。

起因,朋友A想開服裝店,詢問朋友B要不要一起,而我只負責資金,算投資方。A為主要
負責人,與B一起共同打點店面。

初期資金可能在60萬左右,三人各拿20萬,盈利部分為A、B 45% 我10%,因為我只投資不
管事,雖然是分10%但我最多就拿3萬上限,超過就是他們的。

基本上只是朋友的夢想,陪他一起實現,所以沒想過會回本,就當賭博。

這樣合約該用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呢?原本是採用有限公司的合約來擬,虧損不
會傷到自己的財產,但是考慮未來可能會考公職,公務員法有不得兼職的規定,股份不得
超過10%,這樣我會違法嗎?

謝謝各位前輩花時間閱讀文章。

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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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18-03-01
那不如借他們就好,收收利息
Jack avatarJack2018-03-05
利息不會有那麼高的報酬阿XD
Kyle avatarKyle2018-03-09
看完只覺得 可以跟你交朋友嗎
Dinah avatarDinah2018-03-11
太佛心了吧
Tracy avatarTracy2018-03-15
你是股東,不是董事,對公職應無影響吧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8-03-18
盈餘還要扣除他們兩人工資嗎? 還是45%已經包含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3-21
建議盈餘均分 他們下去做再另外領薪水會比較簡單 薪水
Mia avatarMia2018-03-24
也是可以綁業績計算
Gary avatarGary2018-03-24
才20萬 股東掛父母或老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