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夥拆夥 請教各位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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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要先釐清幾個問題,
當初合夥時有簽合夥契約嗎?
如果有,雙方在契約有約定分配損益之比例嗎?
(7:3是雙方均同意,還是自己估算的?)

如果沒有,建議雙方就損益分配講好比例(例如7:3),
然後寫成合夥書面契約,
記得!因為你算是用勞務出資的合夥人,除非契約明定外,原則上可以不受損失之分配。

回到營運方面,如果預計年中後開始賺錢,
那當然繼續合夥關係,
既然開始賺錢,還是回到上面的建議,雙分各可以分多少比例利潤,都寫進契約。

最後看了板友的回應,
合夥不是公司,如果要登記的話,
不是申請公司登記程序,而是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

如果結束合夥關係,不是依公司法清算程序,
而是依合夥之退夥或清算規定(民法規定)。


※ 引述《j35k3 (j35k3)》之銘言:
: ※ 引述《rxou ( )》之銘言:
: : 請教各位一個簡單的問題
: : 目前卡關 想不到理想的解決方案
: : 當初兩個人一起合夥開一間店
: : 是用第三人名義去貸款
: : 所以兩人都沒拿出半毛錢
: : A負責營運的部分較多 有時候有領薪水
: : B負責協助 輔助 也有一起處理貨源 採購 義工
: : 佔比約 7:3
: : 兩人因撕破臉決定不合作下去
: : 目前營運兩年 預計年中後會開始賺錢
: : 試問今天 如果B退出的話
: : 1.A給B一筆"薪水"
: : 2.完全拿不回什麼
: : 3.不建議退出
: : 如果你是B 你做了兩年義工
: : 現在要認真為利益著想了
: : 怎麼做才是最好的?
: : 還是就繼續合作關係
: : 等到店有賺錢再說?
: : 感謝 LOL
: 如果有申請公司行號(合夥)
: 可以去清算公司財產然後分配。
: 印象中合夥不能轉獨資。
: 如果沒申請,就是良心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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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4-06
學到了!Thx
Noah avatarNoah2014-04-10
大家互相學習
Ina avatarIna2014-04-13
感謝各位前輩提供意見 已處理完畢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