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商標第30類與43類差異性詢問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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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商標我就會浮出來哈哈哈
早在民國88年正忠排骨的老闆就有先見之明
把他的品牌用30便當類和43餐廳申請專用
http://i.imgur.com/1MluOpq.jpg
http://i.imgur.com/4WCvddh.jpg
圖片中可見到他同時於5月提出兩個類別專用
由於商標以類別計算
所以他的政府規費是double上去的

以這個例子來看
推文中有網友說明最好兩個類別一起申請是最佳保護------->正確
另外也有推文直接說43----->也正確

實際上來說商標申請有兩個目的
保護和防禦
保護你的核心從業範圍=服務客戶
防禦你的商場競爭對手=飯麵調理包便當產品
為了避免其他廠商以直接生產飯盒,冷凍包而不做內用店面方式販售
在預算還OK的狀況下
事務所也會建議43申請第一優先,30待生意穩定或預算OK的狀況下提出申請

如果進一步需要查詢商標名稱
或者怕商標會不專用而被核駁
歡迎來信討論~

※ 引述《FelixHuang (惡魔天使)》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註冊商標的群組類別,第30類與第43類的差異,如果一間餐廳或小吃店販
: 售麵、粥、飯,那該註冊43類,還是30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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