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婦女失業 - 事業
By Edward Lewis
at 2011-01-25T00:00
at 2011-01-2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這是我替我媽媽問的
我媽媽目前年紀是45歲
她失業並非自願性的
他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要養
一男一女
女的目前是五專一年級(即將要升二年級
男的目前是國三(即將要升高中
所以我想幫忙問說
像這樣子的情形 政府或其他機構有沒有
一些補助之類的
PS: 我們是單親家庭 在4~5年前媽媽和爸爸離婚
結果在4年前爸爸因為生病而過世
已更新項目:
家裡並無身心殘障
外公外婆都已經超過65歲了!
並無在工作
我媽媽目前年紀是45歲
她失業並非自願性的
他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要養
一男一女
女的目前是五專一年級(即將要升二年級
男的目前是國三(即將要升高中
所以我想幫忙問說
像這樣子的情形 政府或其他機構有沒有
一些補助之類的
PS: 我們是單親家庭 在4~5年前媽媽和爸爸離婚
結果在4年前爸爸因為生病而過世
已更新項目:
家裡並無身心殘障
外公外婆都已經超過65歲了!
並無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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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
All Comments
By John
at 2011-01-29T08:17
at 2011-01-29T08:17
低收入戶 資格~~補助全額學雜費及補助生活費。
但必須列計外公外婆(你媽的父母)的財產收入~
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c...
~外公外婆如果還未滿65歲~~
是有工作能力人口,即使沒有工作也要『核定計算工作收入』
~~如何核定?http://tw.myblog.yahoo.com/jw!fCDGCLCFFRt0MMFdHEFz...
~~~~~~~~~因此申請低收入戶可能有困難~~~
不過如果不符條件嚴謹的 『 低收入戶』資格,
再看看條件比較寬鬆的 『中低收入戶』資格
『中低收入戶』
1~~特殊境遇家庭補助~~ 補助60%學雜費、子女生活費、創業貸款、、。
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
18歲以下~~健保費全免
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
國民年金減免: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c...
非自願離職~~~看看是否符合『失業給付』資格。
http://tpesa.evta.gov.tw/p1.aspx
2011-01-26 10:06:32 補充:
外公外婆滿65歲~~免核定『工作』收入~~但有其他收入(利息、租金、權利金、退休金)仍應列入計算
財產也須列入計算~~
但不管如何~~
~準備戶籍謄本(媽媽、外公外婆、你+姊)~你+姊的學生證+媽媽的非自願離職證明、如有租屋+租約+媽媽的98年所得清單(國稅局免費申請)+99年扣繳憑單(有就附沒有免附)
向戶籍地公所申請(申請低收或特殊境遇)
~~公所會自行審核~你們可申請的項目(低收或特殊境遇或根本不通過)~~
2011-01-28 09:53:47 補充:
勞保死亡給付~~~請求期限~~自死亡日起2年內,死亡當時需在勞保有效期限內。
發問者父親已死亡4年~~
死亡當時如有勞保身分~~如果當時沒有請領,4年後的現在已不能申請。
By Joe
at 2011-01-28T22:03
at 2011-01-28T22:03
2011-01-25 21:42:15 補充:
保險人應該就是勞保局、被保險人是你媽媽、投保單位是資方(也就是老闆)
2011-01-25 21:43:06 補充:
你家有人是身心障礙的嗎?
這個福利更多唷!
我幫你看看兩性方面的
2011-01-25 21:53:59 補充:
奇怪還有其他的阿!怎麼不能貼了
2011-01-25 21:55:37 補充:
喪葬給付
2011-01-25 21:57:46 補充:
喪葬給付
被保險人死亡,按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五個月喪葬給付。
喪葬給付由支出殯葬費人領取,並以一人請領為限。保險人核定前如另有他
人提出請領,保險人應通知各申請人協議其中一人代表請領;未能協議者,保險人應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2011-01-25 21:59:20 補充:
遺屬年金給付
被保險人死亡,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者死亡時,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或兄弟、姊妹者,其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前項遺屬年金給付條件如下:
一、配偶應年滿五十五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一)無謀生能力。
(二)扶養第三款規定子女者。
三、子女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未成年。
(二)無謀生能力。
(三)二十五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月投保金額。
2011-01-25 21:59:46 補充:
依前條規定受領遺屬年金給付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前項所定當序受領遺屬年金對象存在時,後順序遺屬不得請領。當序遺屬於請領後死亡或喪失請領條件時,亦同。
2011-01-25 22:00:28 補充:
遺屬年金給付標準如下:
一、被保險人死亡:依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月投保金額發給1.3%月給付金額。
同一順序遺屬有二人以上時,每多一人加發遺屬年金給付標準25%,最多計至50%。
2011-01-25 22:01:30 補充:
父母離婚沒關係!!
你是子女,所以你有優先第一順位先拿到這些給付
2011-01-25 22:06:14 補充:
(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之喪葬津貼)
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
2011-01-25 22:07:49 補充:
一、喪葬津貼: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五個月。但其遺屬不
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按其平均月投
保薪資一次發給十個月。
二、遺屬年金:
(一)依第六十三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者: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
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一點五五計算。
三、遺屬津貼:
(一)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未滿一年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十
個月。
(二)參加保險年資合計已滿一年而未滿二年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
薪資發給二十個月。
(三)參加保險年資合計已滿二年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
十個月。
2011-01-25 22:10:28 補充:
我貼喪葬津貼,我不知道有沒有時效期!!
你可以去勞工局追回來!!
把我所貼的,我認為有利的,如果你可以影印下來,就印下來!
去學校請老師印!!他們一定幫忙
然後要你媽媽,去勞保局那邊詢問!!
把這些給他們看一下,看看能不能幫上忙
2011-01-25 22:15:30 補充:
因為你媽媽目前45歲,可能還不適用老年給付
真的很希望可以幫到你,這也是我念這個的原因!!
去勞保局可以可以問更多吧!!
那邊還有協助就業的方法!!你媽媽或許可以在那邊找到比較適當的工作
勞工局勞保局一定要幫你,如果他不肯幫,
你就說要去行政法院,去打行政訴訟~~
這樣他們或許會嚇到,因為這是行政的一環
是人民跟政府相關的
2011-01-25 22:16:20 補充:
把這些印下來~
2011-01-25 22:18:55 補充:
去試試看請勞工局看看能不能追回:應給付預告期間工資
由於你媽是非自願的,這是應該要給的!!一般民眾都不知道!!
2011-01-25 22:21:07 補充:
這些去申請看看,應該可以請到很多錢喔!!
擎天 ( 大師 1 級 )
這個大大所給予的方式也不錯!!
可以試試看~~
2011-01-27 22:44:52 補充:
我無法補充回答了,我不知道意見可以發表多少次
老年年金給付
被保險人或曾參加本保險者,於年滿六十五歲時,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方式擇優計給:
一、月投保金額乘以其保險年資,再乘以0.65%所得數額加新臺幣三千元。
二、月投保金額乘以其保險年資,再乘以1.3%所得數額。
有下列情形一者,不得選擇前項第一款計給方式:
一、有欠繳保險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二、發生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
三、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四、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但第七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被保險人僅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在此限。
2011-01-27 22:44:59 補充:
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本法施行時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而無下列各款情事一者,視同本法被保險人,得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至死亡為止。
被保險人符合本保險及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請領資格者,得向任一保險人同時請領,並由受請求保險人按其各該保險年資,依規定分別計算後合併發給;屬他保險應負擔部分,由其保險人撥還。
前項被保險人於各該保險年資,未達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年限條件,而併計他保險年資後已符合者,亦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2011-01-27 22:46:28 補充:
希望對你有幫助囉!
詳情最主要你還是要去問勞保局~~
我只是歸類出,可能對你有利的!來用
2011-01-28 16:29:19 補充:
擎天 ( 大師 1 級 ) 謝謝你...大概我沒有看到吧!!又學一堂
另外給大大一個也比較有利的方法,就是去找陳光標吧!!
新聞上寫的也是拉!!
都吃不飽了何必去顧面子~~
兩個小孩帶媽媽去,應該沒問題吧?
真的有困難,也別在意了~~
孩子,去吧!!你們不會在電視上露臉的!!好像規定未滿幾歲的小孩是不可以曝光,須打馬賽克~~
2011-01-28 16:45:57 補充:
也希望大大別會錯意~~
我的一生好像都只會選擇最小成本、最有效率、傷害最小、效益最大的方式,去達成或完成我想覺得可以的方式與目的
選擇救濟並非不可,因為在我觀念中真的算是最有效率與效益最大的方式了吧!!
至於說最小成本與傷害最小這就要看用甚麼角度去看待了
傷害最小來說:活不下去、餓肚子和面子理子,哪個重要?
依照我的觀念是前者比較重要!!當我自己都不能活時,我不會去顧尊嚴
至少先活下來再說
2011-01-29 09:25:03 補充:
可惜~紅包沒了!!果然還是先搶先贏
去社福機構吧!!我想要去那邊拿就真的需要一點手續了~
但我相信你們的資格夠的!!
去試試看吧!!
擎天大師的方法也是不錯的方法~~
By Freda
at 2011-01-29T09:36
at 2011-01-29T09:36
By Mason
at 2011-01-27T16:02
at 2011-01-27T16:02
By Mary
at 2011-01-29T18:21
at 2011-01-29T18:21
你這樣可以去申請低收入戶 跟家扶中心補助 都是可以的
2011-01-25 10:52:57 補充:
去找地方人士 (里長、村長..) 幫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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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又想要賣東西,不知道有什麼網站可以拍賣東西~
我想賣的東西還蠻雜的~想請問哪位大大能告訴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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