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10再7-11打工
做到5/13 不到4天
剛面試時
店長說時薪95元
試用期5~7天
後來我14打給他 問他我這樣做3天有錢嗎
他說你才做3天哪有錢阿
可是我有一個朋友他也做4天左右
她一說要離開
他店長就把錢算給他了
就算他有說試用期沒錢
請問我這樣拿到的薪資嗎?
做到5/13 不到4天
剛面試時
店長說時薪95元
試用期5~7天
後來我14打給他 問他我這樣做3天有錢嗎
他說你才做3天哪有錢阿
可是我有一個朋友他也做4天左右
她一說要離開
他店長就把錢算給他了
就算他有說試用期沒錢
請問我這樣拿到的薪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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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去勞工局申請勞基法 叫勞工局的人寄單子給尼
只要工作的第一天揪算有薪資了 不管有沒有適用期
公司是不能扣留勞工的薪資的
之前窩在一家飲料店打工 ㄊ們不是加盟的 窩離職後 只拿5仟塊給窩
打發窩走 窩氣不過因為還有8~9仟塊的薪資
窩去申請勞基法 ㄊ們一樣要乖乖的給窩薪資
雖然那時只有一小時85元但我只想拿回窩工作份量的錢
窩如果狠心一點的話ㄊ們一樣要給窩一小時95元的薪資
所以去ㄅ 打電話去尼們的勞工局 說尼要申請勞基法
對這種可惡的老闆們不用太過人慈~或尼不想那麼的麻煩的話 尼可以告訴尼們的
店長說尼要去申請勞基法 看ㄊ們會不會先給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