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說討論結束,不過我還是補充說明一下板友提問的問題吧。
關於檔案資料品質粗糙一事,這我承認;但我也說了,公司六月十一日才拿到專
利資料,至今不過一個多月,文件資料周全程度差勁是難以避免的。說實在整個
計畫當中最有價值的就是技術,就是省電、市面燈泡三倍的流明、低成本、低溫
度又可以自動化量產的燈泡,其他那些書面文件,我覺得不是重點。當然,那些
東西早晚應該要齊備,只是需要一點時間。
其實我的想法也很簡單。技術真實性最重要,其他那些書面文件,相較之下總是
比較其次。有興趣的人先來驗證這個技術的真偽,優先執著於書面文件的人,我
覺得就繼續來酸我吧,我也一樣接受,因為我也真的還沒有辦法處理。
公司、工廠登記證那些確實都還在處理,工廠住址:台中工業區工業36路21號
或許訊息是我太早放出來,再晚幾個月就沒這些文件上的問題。
技術至今多半還有人認為是假的。我只能說,台灣並不是很大,我們都公開邀請
人可以來看產品、到工廠參觀,是假的一來就漏餡。假若我反過來不讓大家來參
觀,那才是有問題的,怎麼會變成邀請人來反而是有問題的呢?今天這項目是在
驗證技術面的東西,技術不是可以靠碰面洗腦來以假亂真的啊!
紅景天,我並未參與,也不是股東。但紅景天負責人姓翁吧,我知道葉董事長曾
參與紅景天展店推廣,但是否有因為紅景天案而被起訴,據我所知是沒有,而且
就我的理解,他在紅景天中賠掉至少兩千萬的股票。而推廣的部分,我去年認識
的時候他們已經沒有在推紅景天了。既然法律上沒有給予他起訴判刑,我也不因
這樣就完全否定技術的可能性。同時我介紹來公司參觀的兩個創投,我都有明確
告知此事,是否能接受就由他們自己衡量。
而奇光目前的股權的架構中,葉小姐確實仍舊是這間公司的董事長,詹國光等技
術團隊則持有 30%的公司股份,全權負責技術與工廠的管理事宜,這部分葉小姐
是完全不干涉的。
至於有人質疑這間公司怎能拿到不好拿的第二類電信執照,因為去年他們有運作
包含網路電話、網路第四台的案子,當時我也有使用相關產品。實際上那確實是
很方便的產品,至今都還可以使用,這並不是什麼違法或者不好的事情啊!
我只能說,當然,我在這裡的發問、提供的資料確實不是一百分,或許就板友的
標準只有三十分;但是就我的想法而言,技術的真實性佔了六十分,其他東西當
然也有四十分的價值,但我不是要在網路上成交,我並不需要在這裡就馬上做到
一百分。除了有很多東西不適合放網路之外,至今為止的時間短暫,我暫時也只
能盡量做到這個程度。
所以我說,如果這個技術是假的,那是我的責任。而在我證明這個技術真實性的
同時,我也多次提醒再好的技術也有風險,但有興趣的人就來,其他如果覺得文
件很鳥、資料不全的批評,我也欣然接受。
就這樣吧。這次除了一大堆人酸我罵我之外,問一下哪裡能募資居然也導致了被
板友檢舉,還要準備面對相關罰則,我也覺得蠻頭痛的,但似乎又會出現問題需
要我出來面對。總之希望這篇真的是這件事情的最後一篇。
不過最後,我還是也附上一點我個人的想法。大學的時候,國文老師告訴了同學
一句話:「反對之前先瞭解,贊成之前先觀望」,這對我而言不僅是一種態度,
也是一種心境上的努力。我個人差不多每個星期都在聽新的案子,大部分都不是
什麼好東西,很多時候聽到再鳥的案子,也要按耐住自己的心情,努力摒除各種
成見去瞭解,說實在不是很容易,但這是我一直以來的目標。
此外,我覺得那種除去理性本質之外的情緒性內容,比重確實不小。說實在我覺
得這個真的蠻難避免,我被人酸的時候心裡也不好受。不過我總覺得,我並不是
要營造什麼一團和氣的假象,而是我願意去尊重對方的言論,我尊重對方這一個
人與他的發言,所以我能以另一種角度去包容這樣的內容。說實在,我是個排斥
紛爭的人,我認為酸人永遠只會導致對方加倍酸回來,我極少見到在網路筆戰中
有人自承錯誤低頭道歉,到最後戰態度、戰法律、戰跳針,往往只是弄得自己更
不開心。我覺得利在口舌,損在心頭;除了傷人,也傷自己。能少一點紛爭,多
一點和氣,讓別人好過,自己也可以好過,人跟人之間不需要這樣子的。
不好意思,好像沒分享什麼具體有用的東西。謝謝所有參與與關注此事的大家,
也謝謝來信鼓勵我的人,基本上我不會再談此事,祝福大家,就這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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