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案扣繳與補充保費試算
公司付接案費、稿費、兼職薪水或房租給個人時,要先預扣所得稅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入帳金額會比談好的少。選收入類型、填這一次的金額,就能看到兩項各扣多少、實際入帳多少,以及門檻差多少。
元
分次付款各算一次,不是全年合計
實際入帳
26,367 元
扣掉下面兩項
預扣所得稅
3,000 元
10%,明年報稅時抵繳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633 元
2.11%,由付款方代扣
適用境內居住的個人,付款方是公司、機關、團體、學校、執行業務者等扣繳義務人(所得稅法第 89 條;健保法第 2 條扣費義務人同)。扣繳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13 條(10%,應扣稅額 2,000 元以下免扣)與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 6、7 條(兼職 5%,115 年度單次未達 90,501 元免扣,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補充保費依健保法第 31 條與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4 條,單次逾 1,000 萬元部分免扣;費率 2.11% 依健保署說明。金額四捨五入到元。不含獎金、股利、利息,也不計稿費每年 18 萬元免稅(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23 款,報稅時才計算)。
使用方式
- 選收入類型:接案(執行業務報酬,含稿費、演講費)、兼職薪資或租金。
- 填這一次給付的金額;分次付款每次各算一次,不是全年合計。
- 以職業工會投保健保的人勾選,執行業務收入與兼職薪資可免扣補充保費(要在領款前提出證明)。
計算方式與說明
- 扣繳義務人:所得稅法(115-09-11)第 89 條第 1 項第 2 款,為機關、行政法人、團體、學校、事業、執行業務者等;健保法第 2 條第 3 款,補充保費的扣費義務人即所得稅法的扣繳義務人。個人付款不必扣。
- 執行業務報酬、租金: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110-06-30)第 2 條第 1 項第 5、8 款按給付額扣取 10%;第 13 條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 元免予扣繳,所以單次 20,000 元以下不扣,20,001 元起扣。
- 兼職薪資:薪資所得扣繳辦法(113-12-31)第 6、7 條,兼職所得按給付額扣取 5%,每次給付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的起扣點免扣;115 年度起扣點 90,501 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115-04-10 更新)。
- 補充保費:健保法(112-06-28)第 31 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113-03-20)第 4 條,執行業務收入、租金單次達 20,000 元,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兼職薪資單次達基本工資(最低工資法第 18 條,115 年最低工資 29,500 元)才扣,單次逾 1,000 萬元的部分免扣;第二類被保險人的薪資、職業工會或專門職業自行執業者的執行業務收入免扣,須依第 5 條於受領前提出證明。
- 費率 2.11% 依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投保單位繳納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規定」(114 年 1 月印製);金額四捨五入到元,與該說明的例子(65,000 × 2.11% = 1,372)一致。
- 不含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獎金、股利、利息;稿費、講演鐘點費每年 18 萬元免稅(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23 款)是報稅時計算,給付時照扣。
常見問題
接案 3 萬元會被扣多少?
付款方是公司等扣繳義務人時,執行業務報酬預扣 10% 即 3,000 元,補充保費 2.11% 即 633 元,實際入帳 26,367 元。以職業工會投保並在領款前提出證明,補充保費可免扣,入帳 27,000 元。
兼職薪水 2 萬元為什麼沒被扣稅?
兼職所得按給付額扣 5%,但單次未達起扣點免扣,115 年度是 90,501 元。補充保費門檻是單次達最低工資 29,500 元,所以 2 萬元兩項都不扣;收入仍要在隔年 5 月報稅時申報。
預扣的稅拿得回來嗎?
預扣的所得稅是先繳,隔年 5 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抵繳應納稅額,扣多了會退。補充保費是健保費,不是預繳的稅,不能抵繳所得稅;扣錯或溢扣,依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9 條在 6 個月內向付款方申請退還,逾期向健保署申請。
最後更新:202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