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計程車目前的策略是????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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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回文相關人員看看的結果就是分成兩派,一個有在國外商業走動的,
一個就差不多是以沒出過國做過商業活動為主,各有立場,不意外.
就是夏蟲語冰這種事情.

回歸創業版的東西來說, 創業講成本,Uber對業主來說,目前大概提供了
30%以上的成本支出減少.這也無怪乎四大來查帳的團隊現在都是坐Uber來,
而不是小黃,在計程車漲價之前,坐的多是小黃為主.

至於法規上來說,中華民國的法律在發現問題,到制定一套辦法出來的時間表,
一般和蓋捷運的速度差不多,快一點就是十年十五年,慢一點就是二十年以上.
但是至少就是要等十年.當年的汽機車強制險的推動,是個例子.

企業會給你等十年?別開玩笑了, 台灣第三支付現在才開始,算是個好例子,
Paypal我在2004年開始使用, 至今也12年了, 淘寶的使用和付款,也是最近的好教材,
創業所需要的養分,基本上在台灣是蠻缺的.

百度和Uber目前是世界兩大陣營在五年內有能力量產無人車設備系統.其它車廠都
沒得比,這套系統就是要靠著目前Uber這些big data來做微調,百度使用的是雷射,
但是Uber強度更高,靠的是計算.Google本身是Uber的董事會成員,也投資了不少錢.
Tesla和Uber目前是同一陣營合作中, Tesla, Google, Apple and Uber這四家
目前和賣車子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公司,卻是富比世雜誌預言的未來全世界最大的
四家車廠.駕駛系統佔一輛新車的成本將達到53%,也就是目前iphone走的模式.

當然,跟創業無緣的人,可以一直再爭辯著法律,管制,看不順眼...這些自我安慰的
藉口,就如同中華民國政府安慰了自己三十年了, 台灣很努力,只是一直看錯方向.
一直追都追不上,當然,大陸的超車,也只是他們專制所以比我們強.民主本來就該輸
給專制? 科科...I don't think so.

我給手上的團隊的建議都是先把母公司弄到矽谷去,台北這邊可以當個代工好所在,
原因不外乎就是台灣人沒出國唸書工作的人都有一種我拿低薪無所謂,只要我
自己在島內過的比別的台灣人好,我就羸了的觀念. 所以一個月給個十萬塊給
軟體工程師,他們就會感到自己很強了.願意非常投入工作.上上ptt去笑文組,
日子這樣也是算過了一天又一天.另外,公司是矽谷美商,制度也是美式,員工也都很開心.
但是,老闆更開心,它們卻不知道.台灣軟體工程師的薪水是不到同一個水準的
矽谷工程師的1/4.但是公司絕對不要在台灣設立的原因是公司法IPO的限制,
台灣的限制是矽谷的百倍以上.因為太舊了...大概和我阿公一樣的年紀左右...
這一套公司法和各部門的其它行政法要應付目前的商業環境,差不多就是石器時代
剛開始鑽木取火.

Uber,Google, Apple, Tesla, FB...許多這些公司也就不可能在台灣這種地方出現.
Uber可以給到100萬美金一年給一位軟體工程師,非管理職, Apple二十萬到三十萬,
即使百度也差不多給了四十萬美金一年左右,還是硬體工程師.這對台灣來說算是
神級薪水,但是在美國矽谷卻也只是一般般很普通的工程師薪水.

幸運的是,還是有一些不服輸的創業家存在,可以利用一些遠端科技直接取得歐美的工作,
在台灣工作.但是不是交台灣稅,是交美國稅.科科...領的pay當然是遠超過台灣的
一般水準.而我,就是寫給這些人看的. 其它的人有看到運氣算不錯.看不懂真的
也很正常.想想,在台灣工作所得稅交給美國,不少人應該又要說這是違法的,
這些人為何不去國稅局或是法院或考個律師當個警察找份法律工作來發揮你的正義呢?
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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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 Father who art in heaven, hallowed be thy name.
Thy kingdom come. Thy will be done on earth as it is in heaven.
Give us this day our daily bread, and forgive us our trespasses,
as we forgive those who trespass against us,
and lead us not into temptation, but deliver us from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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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6-03-02
理論上, 小國的優勢應該是於'靈活'才對, 但現在的台灣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3-02
卻是笨重到像個古老的泱泱大國, 面對新型態的模式想到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3-06
的是用既有的框架去定義它, 等到世界發生巨變了, 框不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3-09
住了, 才來感慨世界變化太快, 年輕人不努力...xd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3-10
ptt有人的名片檔講過,台灣有一群被統治的人用統治人的腦袋
Kyle avatarKyle2016-03-11
過日子,還因此而洋洋得意,這不是很好笑嗎?現在是2016不是1916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3-16
別的都認同,但給說程師薪水要比照美國不太這麼認為
0每個國家經濟體情況不同,看到別國收入高就要給高 這....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3-18
想高薪就得爭取,靠國家沒用,創業家的戰鬥力來自不認輸
Poppy avatarPoppy2016-03-21
挪威 收入比美國平均高出一倍,那美國也應該把薪水調一倍?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3-24
不追求高薪就別怪東怪西怪政府,不然一方面嘆薪水低又不努力!
美國正在為最低工資而奮鬥的故事,新聞故意不播給你們看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3-27
挪威人均所得,每人平均月入28萬台幣以上喔....
Lydia avatarLydia2016-03-31
要調到$20美金/小時,差不多台灣的5倍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4-03
不衝撞立法者就想要有甜頭,即使是美國也不可能,都要奮鬥才行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4-08
先尊重,台灣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您提的這位仁兄,也是
朋友的親戚) 目前提到的問題幾乎都在前述文章已回覆(需
視手邊資料以及接觸族群做考量,相信前述很多先進都是ub
er跟小黃都有搭乘,而不是單純紙上談兵) 主軸來說:小黃
的設計是由司機(正確來說是車隊)出發 vs uber設計是客戶
體驗為出發 ,才會有根本上的差異。 1.國家的gdp不會
因uber直接上升,但有可能間接因為uber提供便利外國客,
降低商務旅差成本,同時提升外國客旅遊意願(有坐過的問
司機都知道,很多差旅客跟自助行;香港免稅天堂…人人去
) 2.uber可能沒有增加就業機會,但壓迫到小黃變相促進整
體計程車產業,背後是台灣要思量產業升級的大哉問(不論
是政府創立科技管理部→相關人才工作機會 ;開放類似平
台,廠商投入→創工作機會;失業小黃→轉職或是做小生意
) 淺見參考
Yuri avatarYuri2016-04-10
提升薪資的前提強大兢爭力 鎖國又無兢爭力 5倍薪資誰買單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4-13
t大,所以被逼到畸形的台灣大學生拼命往gg或電子業跑,
創造了十萬青年十萬軍,每十年換新肝(有比較好?),產業
升級的大哉問要有遠見,我不會說十大建設有多好多好,只
知道我很久沒聽過新的政策(更別說對岸每幾年就有五年計
劃,十四五計畫…)
Linda avatarLinda2016-04-16
的確是政策的問題,新加坡國家那麼小 可以靠政策打進全球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4-17
十大高收入國家 台灣不要的國外人才 新加坡都收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4-19
https://youtu.be/ITkKWN7NRq4 這種事就繼續鎖國
台灣人總覺得人才進來就是跟他們搶飯碗
Freda avatarFreda2016-04-23
他都不覺得 人才進來是提昇兢爭身 與他國抗衡
Irma avatarIrma2016-04-27
uber 一樣的道理,鬧到現在,還是小黃想用uber的優勢武器
人家都拿機關槍打了,你又不是沒錢買機關槍,卻拿武士刀打
Gary avatarGary2016-04-28
因為這機關槍會曝露出自己很多弱點,比如司機超沒禮貌...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5-01
這整篇除了說台灣法律落後、產業落後和競爭力落後外,根
本沒在談uber適法性問題啊。
Gary avatarGary2016-05-06
台灣的法律再落後也是法律,就和thismy再不喜歡台灣對外
國人士來台創業的法律,他也一樣得遵守才能待在台灣一樣
,否則就是不能在台灣創業,這並不難懂吧?
Kumar avatarKumar2016-05-09
不論uber喜不喜歡現行台灣法律,也不論台灣法律是不是真
的落後20年,你要在台灣創業,自然就是得因地制宜地配合
Dora avatarDora2016-05-12
當地法令。
該不該修法、要不要為了提升產業競爭力而修法,以及現下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5-15
合不合法,這根本是三碼子事。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5-17
喔耶?真的嗎?那我們看看最後是Uber會不會笑?創業就是看未來
James avatarJames2016-05-18
當然一直講法律不賺錢也是可以啦,這是各人人生不同不是嗎?
Liam avatarLiam2016-05-20
用統治階級的思考來,而本身卻是被統治者,活生生的例子,科科..
James avatarJames2016-05-24
uber「未來」會不會笑、法律會不會隨著uber修正,這都和
uber當下是不是合法無關。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5-29
uber對台灣產業有益,不代表他就可以從不合法的角度做存
活與競爭,還是你認為只要對台灣有益、對產業有益,法律
根本無關緊要可以當擺飾沒看見就算了?
Donna avatarDonna2016-06-03
以uber的能力與實力,大可以從合法角度在台灣立足,我完
全不明白這種「應盡的守法義務,uber卻不盡」的行為有什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6-04
麼能開脫和護航的。
一個國家的統治者永遠只有極少數人,mk2大的意思難道是
Kelly avatarKelly2016-06-08
都說了夏蟲語冰了,商人和法匠本來就是兩個世界了,很奇怪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6-10
指被統治階級就可以無視法律、理所應當?
我是不知道「遵守當地法令」有什麼好夏蟲語冰的,mk2大
難道是在指商人就可以視法律為無物,反正對產業好就好?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6-14
這種「我是對產業好耶,應該是你們國家的法律要來配合我
!」的心態,視國家法律為無物,我還真不知道有啥能護航
Donna avatarDonna2016-06-17
所以說兩個世界咩,我們受到的訓練是法院認證,KMT教育的是
Yuri avatarYuri2016-06-22
uber的。
區區一個美國企業(還不是國家),竟要求一個國家的法律去
配合區區一個美國企業?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6-27
正不給你的,你就不能拿咩...黨國教育誤人子弟的好例子,看看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7-01
照你的說法,法律要拿來幹麻?你高興就守,不高興就不守
,那整部法律全廢了就算了,大家也別繳稅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7-02
區區一個美國咩, 靠26仔有比較好? 科科...
Edith avatarEdith2016-07-06
「國家」的層級遠比一個美國企業來得高,一個美國企業竟
敢要求「一個國家」的法律去配合他,不會太過份?
這種思維和美帝資本主義有何不同?反正我有競爭力、我有
Lydia avatarLydia2016-07-07
錢,我就什麼都能幹,國家法律什麼的都是要來配合我的,
因為「我對全世界有益,所以全世界的法律都要配合我美國
」,是這種思維嗎?合理嗎?應當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7-10
uber的公司再大也不過就是個美國企業,你要到台灣「這個
國家」來賺錢,就得乖乖守法,這很難理解?
Lydia avatarLydia2016-07-15
n大火氣也不用這麼大,兩個層面 1. uber有跟政府溝通(目
前他的服務項目精英車款爭議最大,尊榮是合法的,但其餘
服務又沒法由計程車行業管制,所以才提要另外開設法令管
轄) 2.實際上商業很多是有前例…(不論是無線電計程車、g
ogoro第一張白牌電動牌照、台灣跟中國早期仿冒王國)m大
只是點出裸露黑暗面
John avatarJohn2016-07-15
如果連美國是台灣的乾爹這個道理都不明白的話,是26仔那邊的吧
Belly avatarBelly2016-07-20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把台灣這個國家的國格壓得比一個美
國企業還低,難怪台灣在國際上不受重視,自己台灣人都不
重視台灣法律了。
Mia avatarMia2016-07-24
@lingsa大,你的第一點我沒意見。第二點有前例,不代表
uber就有權積非成是。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7-25
美國「這個國家」是台灣的乾爹,uber不是。別混為一談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7-28
,uber不過就是個企業,就是個未來十年也有可能因為產業
變化而消失的「營利企業」,就只是間公司罷了,不是國家
。我是不知道一直把uber捧得老天高的心態是怎麼回事啦。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07-31
喔耶?所以呢?靠26日子比較好?站美日這邊才能夠生活愉快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8-01
服務好就用,自由市場,服務爛的就想辦法提昇,不然別怪人
Lily avatarLily2016-08-06
理論上沒錯,實際上有落差:商業本來就複雜,創業先進們
一定有感,絕對不像檯面上看到這麼簡單,不然uber早被趕
出台灣了, uber檯面上下最大的投資者是谷歌跟蘋果,而
這兩大企業跟美國間接關係,又連接到台灣,所以很多檯面
上打壓,不代表真正的打壓,點到為止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8-08
所以為了生活愉快就可以無視法律?好驚人的見解,法律對
部分版友來說看來只是裝飾品。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8-13
哪邊能讓我生活更愉快我就更愉快的向他折腰,法律什麼的
無關緊要,這樣嗎?我不知道原來商人逐利可以逐到連國家
尊嚴都扔在地上踩。
Doris avatarDoris2016-08-13
法律就是絕對?美國也不敢說了...就說KMT的教育不能等...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8-14
正因為法律不是絕對,所以才有修法空間,若法律是絕對的
還修什麼法?
Eden avatarEden2016-08-17
但法律未修法前,uber身為企業就是有守法義務。
@thismy,你最沒資格說話 xd 你再不喜歡台灣法律也還是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8-20
爛服務不想成長不想改變,互評都不敢用 怕罵髒話被上訴...
Doris avatarDoris2016-08-23
配合著台灣法律來台創業了,和uber完全是兩個極端。
現行產業有沒有在改變,和新進競爭者有無合法無關。
Noah avatarNoah2016-08-25
這樣也怪不得別人了,連抄襲都不肯,就是知道自己會被訴
NaoGaTsu 不要人身攻擊 我們討論論點 不要說什麼沒資格
Lydia avatarLydia2016-08-25
想想時代力量之所以成功吧,時代變了,老是用KMT那套長不大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8-27
@thismy,我就事論事,而且我是在稱讚你願意遵守台灣法
法,合法創業,何來人身攻擊?
我從頭到尾就是談合法性,何來情緒?
Ivy avatarIvy2016-08-28
你討論東西不要帶入情緒 我就是覺得小黃太爛不敢用互評
算了 你就是這態度,還能討論到指名道姓 不回應你了
Agnes avatarAgnes2016-08-29
衝撞體制也是創業家的使命之一,這就是矽谷式的創新,改變世界
Agnes avatarAgnes2016-08-30
商業是複雜產物,那n大照你這麼說,台灣引以為傲的小吃
王國,攤販本身就是違法,可能要讓更廣大民眾失業,小資
痛失小確幸
Kelly avatarKelly2016-09-02
@thismy xd 認識你這麼久,連打個你的id也能被當成人身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9-06
攻擊也不簡單,你開心就好。我還說的那是那句話,你有守
法,很棒。
@lingsa 不正是因為如何,士林夜市的小吃市場才改建統一
Gary avatarGary2016-09-11
管理的嗎?最後有讓廣大民眾失業嗎?
Dora avatarDora2016-09-12
因為我討論論點,不想扯進私事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9-16
衝撞體制也有分成「在體制內衝撞」(合法)和「在體制外衝
撞」(不合法)。創業家的使命的確包含衝撞體制,但守法也
是創業家的義務。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9-18
小黃爛到,連互評都不敢用,因為一用就司機都失業 這事實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9-23
因為自己知道 司機素質比不上別人,寧可不開放互評透明化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9-24
n大沒錯,你說的士林案可是罰了15年以上產生的產物,你
看到問題的癥結點了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9-24
@lingsa 所以法律環境需要花15年以上進步,你要說的是這
個嗎?
James avatarJames2016-09-26
幸好這個國家的人民沒被KMT洗腦洗到這種程度,體制外衝撞才
Lucy avatarLucy2016-09-29
有現在的新局面,老是體制內,柯P,時代力量,小英都只能吃屎了
Ula avatarUla2016-10-02
thismy, 政府「現在」開不開放,都無關於uber現下不合法
的事實啊。
Carol avatarCarol2016-10-05
創業家亦若是,年輕一代的創業家都靠到時代力量的原因懂?
Irma avatarIrma2016-10-06
你光談使命不談責任與義務,法律難道是可以合我意則守,
不合我意則棄的東西?
Hedda avatarHedda2016-10-09
國家是需要新局面,所以需要衝撞體制,但那是攸關國家民
生的「大事」,而且柯p、時代力量、小英,都是「台灣這
個國家的一份子」,是台灣內部自己國家人民對自己國家的
Linda avatarLinda2016-10-13
法匠和創業家是兩個世界,懂?一直站在鳥法那邊不會讓你創業
Elma avatarElma2016-10-17
革新與衝撞,請問uber對台灣這個國家來說是哪根蔥?
uber一來單純只是國外企業,二來也「只是企業」。
抱歉,我就是守法創業的,我已創業囉。
Zanna avatarZanna2016-10-20
什麼站在鳥法那邊不會讓你創業,守法創業者也很多好嗎。
Ina avatarIna2016-10-24
呵...這跟馬英九叫大家要守法一樣吧?不去思考永遠不明白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10-26
寫的中肯~
Adele avatarAdele2016-10-31
喔耶?看不出是創業的人啊?切入的觀點和正常創業家兩個樣,勝文
也說它創了業,是安呢嗎?
Annie avatarAnnie2016-11-04
mk2,您可以在版上搜尋,有自介文。
另外,「不去思考永遠不明白」這句話,的確很適合你的這
Tracy avatarTracy2016-11-07
我是說…事實上商業的確很多灰色地帶,法律沒有明定的,
就可以執行這個黑暗面;同時當有一定力量(錢或權,或是
民意)最後會促使當局改變($),但在那之前商業活動還是會
持續進行,並不會因為違法而停止(當然uber案目前是走漏
洞,所以嚴格來說不算違法)
Kumar avatarKumar2016-11-08
篇文章。最後,不用把「不守法」當成正常創業家的標籤。
創業家還是守法者多。
Ula avatarUla2016-11-12
@lingsa,是啊,我同意灰色地帶沒有問題,但uber不在這
個討論範圍內(因為不是「全都是灰色地帶」),正因為士林
案不是灰色地帶才會被連續開罰15年。實際上,現在也還是
Bennie avatarBennie2016-11-14
對攤販持續開罰中(我自己就是士林夜市長大的士林人).
Jake avatarJake2016-11-18
老話一句,兩個世界的人,談話也沒交集,只是被洗腦習慣和美式
Belly avatarBelly2016-11-20
這差距也是看的很明顯, 所以我都覺得KMT敗的很正常,1916年?
Joe avatarJoe2016-11-25
老話一句,就算是十八個世界的人,活在特定國家就是必須
遵守特定國家的法律。歡迎去對岸創業然後高喊人權試試,
Puput avatarPuput2016-11-25
2016年用1916年的腦去思考,就會有1916年的結論出現.
Adele avatarAdele2016-11-26
「體制外衝撞」?說難聽點不就是柿子挑軟的吃嘛
這麼愛衝撞體制,對岸的體制可厚了,不去撞個?
Eden avatarEden2016-11-28
喔?26仔嗎?26仔不受台灣人喜歡喔...人權和自由應是靠向美國
Lydia avatarLydia2016-11-29
kmt敗的確很正常,但那和uber現下合不合法、應不應該從
合法角度在台灣營利無關。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2-03
樓上兩位別吵了,以和為貴,m大講的是創新,n大是創業
這是兩碼子事的
Hedda avatarHedda2016-12-05
我都覺得有大陸思考的人該住大陸才對,不該住在台灣這自由之島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12-10
不是說要衝撞體制?XDD 去美國高喊人權能衝撞啥人權體制
Tracy avatarTracy2016-12-11
XDDDDD 你去一個本來就願意給你人權的地方爭人權?XDDDD
這種「衝撞體制」也太容易了吧 XD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12-12
@mucoci iphone夠創新了吧,但人家也沒什麼違法。
創新不代表就得從不合法的角度下手呢。
@mucoci 那就見仁見智了。能改變整個產業生態的改變都是
Freda avatarFreda2016-12-14
寫的東西代表一個人的想法很明顯,只有專制不成熟的人才會
一直要別人跟它一樣, 而不是思考如何改善讓生活更好,26仔懂?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12-19
iphone不是創新 只是一種手機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2-23
創新。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2-23
mk2有種美國大哉的心態嗎?骨子裏其實很瞧不起台灣嗎
?不然怎麼這麼愛貼標籤啊? XD
Freda avatarFreda2016-12-27
「思考如何改善讓生活更好」不見得就得不合法吧 = =
為何說得好像要讓生活改善非得從不合法下手才行?說啥呢
Belly avatarBelly2016-12-30
其實不只Uber,以後的無人車,台灣法令也是跟上不的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1-02
美國沒什麼了不起啊,只是看的通透才能理解,台灣和美國同一邊
Iris avatarIris2017-01-05
@mucoci 台灣法令「目前」跟不上,不代表未來跟不上。
Jacky avatarJacky2017-01-07
在創業上,往大陸靠本來就不如往美國靠,這也很基本.
Eden avatarEden2017-01-08
所以先創新,才後有法令…而不是先有法令,才創新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1-12
台灣從頭到尾都是美國的影響,但是又有一群人在大中國思考
Sarah avatarSarah2017-01-14
跟馬英九一直說大家要守法一樣,聽都知道他沒本事.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1-18
我完全同意就逐利角度來看的確往美國靠比較好。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1-19
但這和我們討論uber合不合法、應不應守法無關。
@mucoci 是的,先創新才有配套法令,但台灣法令沒有讓無
Yedda avatarYedda2017-01-24
Nao我再看一次發現 發現是乍看之下誤解你的文意了
Leila avatarLeila2017-01-24
人車上路之前,無人車就是不能上路,不是嗎?
無人車若無視法律硬要開上國道,那就是被罰,沒有什麼好
說的吧?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1-26
標題是Uber的策略,又不是Uber如何去打官司,就是法匠自high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1-26
所以我才說,一直在學馬英九叫大家守法對創業 0 幫助, 是"0"
Liam avatarLiam2017-01-26
@mk2 那是你不在管制產業啊 xd 守法有時很有「優勢」的
Isla avatarIsla2017-01-30
是的,不過paypay、支付寶、uber大家早在用了,但還沒法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1-31
合法的不願意進步 逼別人用爛的,就像是想襲斷給爛平果吃
James avatarJames2017-02-01
現在則是被逼著要立法...所以先創新,再法令
Noah avatarNoah2017-02-02
@mucoci 那就是灰色地帶不是嗎。
Kelly avatarKelly2017-02-02
如果灰色地帶不是違法,而是還被管制
而是未被管制
那法令跟上是以後的事...所以創業要合法,但創新可不一定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2-07
我是鼓勵創業要用全新思維,不用考慮到台灣的法,就算你在台灣
創業,註冊到別的國家去,創業也都是更容易成功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02-07
愈大級別的想法,愈有可能衝撞法律(無法可管),相信台灣
人絕對也有想過uber的應用(共乘版或是之類的),但是受制
於金額跟背景小,通常是被和諧掉,敢做這種大夢(美國企
業仗著自己先天優勢)的確是有流氓行為在世界各地傾城掠
地,包含電動車、無人機在內(在做出來之前有任何法令可
以管轄嗎?)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02-10
@mk2 我部分同意你的觀點。的確,公司註冊在國外而在台
灣創業的確是比較容易成功,創業也的確要用全新思維,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2-11
公務員才需要天天在講法,因為它們是守舊和固執的一群人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2-15
而使用網路的要合全世界的法…那是天方業譚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2-16
我們商人又不是靠政府給飯吃,都是要自己突破困境的.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2-16
但考慮台灣的法會讓創業的體質更穩也少些風險。uber其實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2-19
有能力一開始在台灣就合法起步,且不費什麼功夫,若早遵
守法律的法,也不會弄得現在這樣烏煙瘴氣的多麻煩。
@mucoci 全球化策略本來就該包含因地制宜的法律因應策略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2-19
現在的Uber百度都有許多台灣人在參予工作,國家不能給予幫助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2-21
,無人車再創新但不能上路也沒什麼用,你投入創新的創業
環境能不能讓你有法可依,也是確保你的創業投入能有多快
回報的指標之一。
Liam avatarLiam2017-02-26
就算了,還硬用似是而非的過時不合理法條去阻擋,還會有人幫腔
這才是台灣近三十年來悲慘發展的主因
John avatarJohn2017-03-02
台灣這些用uber工作的人是被uber的不合法地位扯後腿,若
一開始就是合法經營,這些用uber的人會被搞到?
Ivy avatarIvy2017-03-06
如果我一天能創新,要能配合全球法規,那就不是創新了
Isla avatarIsla2017-03-09
重點明明是可以合法,也辦得到,卻刻意不走,這就一定
會有爭議。如果有爭議不能討論說,說了就代表挺中還是
什麼鬼怪邏輯的,那mk2你和中國一言堂比較接近吧?好
吧,我是掃地清潔工,不是偉大美國創業人,所以我比
較蠢不懂聰明人 XD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3-14
@mucoci 硬要在無法可依的環境投入高風險的創新,那真
的就不能怪政府動作慢,而只能怪自己風險管理沒學好吧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3-17
徒增一堆麻煩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3-22
對Uber的了解僅止於司機載客的話,要跟我們討論什麼?交通部
Hazel avatarHazel2017-03-24
@mucoci 所以最不麻煩的情況下不就是「你的創新」能因應
全球「大多數國家」的法規,回收與回報最快嗎?
Mia avatarMia2017-03-24
謝謝mk2大在美國努力,我才能在台灣有份掃地工可以做
^^b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3-27
夠兩光了,還要學它們?Uber開發是全世界最先進的一套大數據
Enid avatarEnid2017-03-30
n大,真的合法才能開始作,別的不說,當年連網拍都不能作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3-31
中央系統,包含了機器人的指揮和人類的配合使用,我講太多了,
文組? 科科...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4-03
@mucoci 怎麼會不能做 = = 當年搞網拍也是有人先做了實
體門市後就實體去營運網拍事業,把網拍當成實體門市的一
Enid avatarEnid2017-04-06
當年完全沒有網拍的法,你知道嗎...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4-10
商人的角度是…最難搞的客戶我都搞定了,就沒什麼難得倒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4-13
種配送通路,相關稅法全依當時對實體銷售的營運辦法處理
就好了。
@mucoci 要合法沒有這麼困難。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4-15
所以回到原點又是遇到文組?哈...可以跟人家講講文組的天份了
Yedda avatarYedda2017-04-17
@mk2 uber的系統和他們的利潤價值鏈(營運本質)無關。
法律才不管你用什麼系統在特定產業運作,反正你進入了特
Gary avatarGary2017-04-17
可以合法,但人類創新路可慢了....
Susan avatarSusan2017-04-20
怪不得總覺得和正常的思維不太一樣,遇到文組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4-21
定產業就是會被特定產業的法律框架住。
@mucoci 所以為了讓人類創新快些就要搞些不合法的?
這也太救國救民的偉大思想了吧,完全不能理解。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4-25
灰色地帶不代表違法哦
法律尚未規範也不代表違法哦
John avatarJohn2017-04-26
各位,別花時間在文組的身上好了嗎? 我們講什麼不能期待他懂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4-29
@mucoci 是啊,我同意在灰色地帶可以為了人類創業不見得
需要合法化,但黑色(明顯違法)的地帶呢?
Cara avatarCara2017-04-30
@mucoci 那就說無人車的例子好了。無人車現在可以上路嗎
人類創新
Hedy avatarHedy2017-05-04
如果你硬要說極端的例子,那就沒啥好討論的
在法律上,你那叫個案 不予討論
Mary avatarMary2017-05-07
@mucoci 無人車是真正創新的案例結果變極端例子 = =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5-07
不極端的例子就不會引起爭議,uber不就是這樣?
Cara avatarCara2017-05-08
那你說說,台灣的法規有規定,車子要有"人"坐在上面駕駛?
Dora avatarDora2017-05-12
再來,台灣的法規罰的是"駕駛人",如果無人車還不能罰
所以上路當然可以,法令以後要修就是了
Linda avatarLinda2017-05-16
目前台灣對車的法令責任歸屬在駕駛人身上,若無「人」,
Noah avatarNoah2017-05-16
法要配合創新,這是無庸置疑的...
你有唸過法律嗎 ...@@"
Kama avatarKama2017-05-17
自然國道上這就不是合法車輛不是嗎?
呃,那你可以看看接下來若無人車真的在現行法上路的情況
下會不會被罰。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5-20
你對法的解釋顯然與我不同就是了。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5-21
如果沒唸過法律,講法是很奇怪的
如果法規規定罰駕駛人,那就要找出 駕駛人 才能罰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5-23
「可以上路」就代表不會被裁罰喔 = =
Yuri avatarYuri2017-05-23
簡單說,因為現行車輛肇事的責任歸屬在駕駛人身上,但無
人車就是因為無人可罰(沒有駕駛人),會造成肇事責任無從
歸屬,依政府管理觀點來看怎麼會放行上路?
Hedda avatarHedda2017-05-23
跟車禍的判定一樣
Mason avatarMason2017-05-27
這等於現行法讓無人車可以開脫肇事責任了。
政府有可能在無法可管的情況下放任這殺人機器上路?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5-31
那就是你也認同我的觀點。先創新,再法令 你還跟我爭什麼
Poppy avatarPoppy2017-06-01
你有看懂嗎?無人車現行不可能上路,你創了新,結果不能
實行會被裁罰,這創新還得等法令跟上才能有回收與回報,
Iris avatarIris2017-06-03
僅不是自找麻煩嗎?

若政府的動作慢,要個三五年才搞出能配合這創新的法令,
David avatarDavid2017-06-04
民眾在無法下自然會使用這些東西...你只能之後立法
David avatarDavid2017-06-05
那你的創新不就要拖個三五年才能獲得回報不說,中間還得
冒著被裁罰的風險。
對啊,所以你等於是冒著讓民眾去被裁罰的風險創新 = =
這有「比較不麻煩」?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6-09
網拍、第三方支付都是...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6-12
創新的東西,使用者使用,才會發現問題,這是正常的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6-14
要創一個完全合法大多數國家法令的東西…難呀
Ina avatarIna2017-06-18
mk2大說的也是事實,美國立法快,接受度高…台灣只能被迫
接受,這也是很現實的問題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6-22
@mucoci 其實那也是很少見的情況,畢竟會影響到大多數國
家法令的創新,也實在少見。
Erin avatarErin2017-06-25
所以才是大問題,總之uber的模式,計程車以後也會用
只是台灣真的太慢太慢
Adele avatarAdele2017-06-29
台灣法律環境的進步與其說是被迫接受,不如說是跟風,反
正台灣法律一向都是歐美各法大雜燴形式的照抄。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6-30
就像最近的第三方支付,大家喬好了才立法,早就慢了
在台灣要作創新,真的會進牢裡
看看之前的8591...
Susan avatarSusan2017-07-02
@mucoci 所以不是才說何必給自己找麻煩。不考慮法的下場
這麼多麻煩,何必呢。
創業是為了$$$,不考慮法去創新,以創新創業,結果$$$$
Tracy avatarTracy2017-07-03
所以不要創新就好了...(煙),讓國外的去煩惱就好了
Enid avatarEnid2017-07-08
還沒弄到就先搞得一身腥比較帥氣嗎…
Andy avatarAndy2017-07-08
同意你的觀點,所以我最討壓創新了,穩穩賺錢就好了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7-13
就是只會跟風…只會評估風險,很多創業者在成功前都是騙
子,重點在可以把理想實現(不論在法律協商,投資報酬率,
成功以後萬眾矚目,tesla都還在賠錢呢!)錯失很多商機跟
產業升級的機會,我不會說16年前網際網路最發達的是在台
灣,第三方支付概念也是(pchome那批大老奮戰15年),只是
因為法令(既有利得者政府及金融業)規定金流要通過主管機
關跟銀行,這個是大哉問,多出國看看就會知道台灣有限的
國際觀(沒有對錯,只是當絕大多數國家都這樣做的時候我
們形同落後)
Delia avatarDelia2017-07-16
大型創業追求永續跟商機(看誰有遠見)
Zora avatarZora2017-07-19
不過這種見解真的很事後諸葛。當初第三方支付的風險疑慮
Kumar avatarKumar2017-07-20
也的確是事實,或許既得利益者的確有多少程度的影響,但
那是因為現在第三方支付成為主流了(成功了),我們才會認
為當初的決定是「錯」的,但若反之呢?謹慎評估風險不見
得就是錯事。
Donna avatarDonna2017-07-23
我的重點在台灣人不乏有遠見的人才,但是都被當局和諧掉
了!
Zora avatarZora2017-07-27
正如您所說,很多創業者在成功前都是騙子,有成功才叫遠
見,沒成功的就是癡心妄想一步登天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7-28
可是在沒執行前就被抹滅,這是錯失商機(本來很多東西不
去做就不知道結果),台灣16年來的結局就是現在這樣,自
從十大建設以及台積電那批政府+外資投資新創(當年是新創
),現在還有什麼可以支撐台灣產業升級?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7-29
所以嘗試是需要的,評估風險也是需要的,這不相斥不是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8-01
總不能為了圖個產業升級就亂試一氣吧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8-04
目前您的評論看起來,是連試都不給試… 好像有點矛盾
Leila avatarLeila2017-08-07
評估風險XD 20,30年後別的國家都發展完善把餅吃完後
Harry avatarHarry2017-08-10
嗎XD 這樣真的還是上班別創業好了
Emily avatarEmily2017-08-10
希望別又聽到類似一家uber不如一千家計程車行之類的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8-11
何以是連試都不能試?風險不高為何不能試?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08-14
風險哪會不高阿 (N大認為)Uber、第三方支付不是違法了嗎?
James avatarJames2017-08-16
違法本身就是一種風險吧 (這邊不討論這件事違不違法)
Emily avatarEmily2017-08-21
我說的是「所有的嘗試」,非單指Uber、第三方支付。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8-22
可是必須坦承這些嘗試有部分可能會違法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8-26
我認為這些嘗試若是遊走在灰色地帶,那當然沒問題,但若
是擺明往黑色地帶(違法)的地方去,這風險當然過高而不宜
嘗試。
Noah avatarNoah2017-08-29
就像以前群眾募資櫃買中心還沒出來背書時 案主民眾也是怕怕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8-29
舉個例子來說,做個媒合系統去媒合火藥交易試試?(笑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8-30
現今科技就是這樣啊 某些事情的合法非法似乎愈來愈難分辨
這種事情太扯阿 當然是不太可能合法
可是如果在美國弄個媒合槍枝交易網站 搞不好會合法?
Steve avatarSteve2017-09-03
應該不可能,持槍自由但合法買槍的手續非常多
Olga avatarOlga2017-09-05
我也推測現今應不合法 只是覺得未來難說
Oscar avatarOscar2017-09-09
對咩…所以明顯違法且具高風險的「創新」顯然是沒人會傻
到覺得應該去嘗試吧 :3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9-10
每次直銷也都說別人是夏蟲語冰 XDD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9-11
除了給人戴直銷啊洗腦啊帽子大概也沒什麼料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