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手機買賣問題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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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在手機店上班
手機已經賣出去2.3天了.對方因為人為疏失讓螢幕鏡片壞掉
然而跑到我朋友上班的地方要求賠償~~老闆也叫我朋友要賠
請問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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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avatarGeorge2009-12-15
通訊行手機買賣,是當場交易雙方現貨兩訖。
是沒有所謂七天鑑賞期的問題的。
至於鏡片破裂,只要當初交機時雙方確認手機無損壞。
就可直接判定為客人人為損害,這是原廠不保固也跟店家無關的。
除非是手機品質太差(如店家私賣山寨機)才有籌碼可跟進手機的廠商談判。
總而言之,只要交易當下雙方確認過手機外觀於明顯損傷,這些都不關你朋友事情的。就算客人告上消保官,這也是老闆要處理。
就怕你朋友當場交機時馬馬虎虎,沒開手機給客人測試,那就只好自認倒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