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間簡餐店工作8天
每天都有上班8小時也有打卡
覺得工作不適離職
當天下午下班前我有跟他提出
我覺得不適合這份工作
店長表示如果沒有要做的話電話聯絡一下
雖然我沒聯絡
但我隔天有去支援開店
開完店後我才離開
現在已經是我離開後的第一個月
照勞工局我應該有辦法領到薪水
但那間簡餐店的老闆表示
1.我未正常請辭不得領薪
2.員工合約上有說明未正常請辭不得領薪(但沒實際簽名)
3.我未正常請辭以致店內損失(因為請不到新人交接)
4.正常請辭未做滿一個月是算半薪(但我連半薪都沒得領)
雖然我理虧在先
但我想請問
1.如果我要領到那筆錢 我可以投訴勞工局領的到嗎
2.我領的錢是全薪還是半薪
3.我手上無證據(因為打卡單不再我身上也沒有電話錄音)該怎麼辦
每天都有上班8小時也有打卡
覺得工作不適離職
當天下午下班前我有跟他提出
我覺得不適合這份工作
店長表示如果沒有要做的話電話聯絡一下
雖然我沒聯絡
但我隔天有去支援開店
開完店後我才離開
現在已經是我離開後的第一個月
照勞工局我應該有辦法領到薪水
但那間簡餐店的老闆表示
1.我未正常請辭不得領薪
2.員工合約上有說明未正常請辭不得領薪(但沒實際簽名)
3.我未正常請辭以致店內損失(因為請不到新人交接)
4.正常請辭未做滿一個月是算半薪(但我連半薪都沒得領)
雖然我理虧在先
但我想請問
1.如果我要領到那筆錢 我可以投訴勞工局領的到嗎
2.我領的錢是全薪還是半薪
3.我手上無證據(因為打卡單不再我身上也沒有電話錄音)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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