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例假之新法案 - 事業

Table of Contents

半年後夢想確定成真了...(最後條文請見 http://udn.com/news/story/9636/2153038 )

想知道各位小規模事業的老闆如何因應


※ 引述《gentlwind (ㄉㄊ)》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tory/9636/1792181
: 休息日加班費「加碼再加碼」
: 出勤前二個小時為「1+1+0.33」:原領月薪1/30 + 一日薪 + 0.33加成
: 第三小時起為「1+1+0.66」:原領月薪1/30 + 一日薪 + 0.66加成
: 例假日的算法 (非此新聞內容) http://web2.bola.taipei/cutweb/a2.asp
: 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
: 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 ,該日應加倍給薪,且另應
: 給予勞工補休。(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0條)
: →若補休換錢就是三倍薪的意思

--

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2-08
法治社會 依法行事即可
Daniel avatarDaniel2016-12-12
特休算這次修法後最麻煩的
Hazel avatarHazel2016-12-13
老實說,我真的看不懂這次的法條,有好心人可以講解的嗎
Iris avatarIris2016-12-15
也看不太懂,尤其是不解為什麼可以吵那麼久,搞得很沒效
率又亂哄哄的
Jack avatarJack2016-12-18
就是請少人給高一點錢,如果不能負擔就是產品價位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