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信用已經破產了,可以用現金買機車嗎? - 事業Kelly · 2010-01-1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信用已經破產了,可以用現金買機車嗎?會被銀行查到嗎?可以辦手機門號嗎?事業All CommentsKristin2010-01-151.信用已經破產了,可以用現金買機車嗎?可以2.會被銀行查到嗎?會3.可以辦手機門號嗎? 可以你可以買可以辦,你不用怕,因為你騎的機車是你生活工作所必需的你沒機車,怎麼去工作辦事呢?生活會造成何等的不便法律不近乎人情所以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22條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須者,不得為強制執行。你可以提出抗辯,但實務上,沒銀行在這樣做的除非你是開機車店,名下有幾百台 2010-01-14 02:14:06 補充:安心買吧....我親戚破產,名下有機車,都沒再給她繳稅金ㄉ多爽不過如果要再辦一台,可要清前稅才可以辦看你啦.... 2010-01-17 00:09:31 補充:引用回答者: OptimisticKo 你的強制執行法唸的太偏激了吧!!! 法律是在保護人民權利,不是在掠奪人民你講的那些,於法有據!! 的確是如此,但是法院基本上不會這樣做,即便是聲請人聲請法院也會依執行無益處駁回或者給予行政指導,勸阻當事人 2010-01-17 00:10:03 補充:理由是...受執行的當事人,會被執行不外乎窮人或是有財務困難的人都已經在窮了,難道還要把他啃的乾淨呀...對於一些即便強制執行了,清償的效果也非常的有限,法院會以執行效果無益處駁回。1.你想,為了強制執行對方的一台電視,必須動用書記官、執達員、兩名警力花費半天的時間成本(也許要鎖匠)交通費,甚至於還要扣除執行費用,你想法院會允准嗎?就算是賣掉了,也剩沒幾毛2.實務上你看到那些動產的拍賣物,九成九都是法拍屋裡面的遺留物,並非當事人聲請要賣的,是書記官依職權變賣他來清償的...3.如果強制機車造成對方無法交通,工作丟了,法院要負責賠償嗎?承辦人員不被記點才怪 2010-01-17 00:10:09 補充:你說替代方案:也許可以坐公車,公車難道沒時段限制嗎?公車有普及到每個地方嗎?坐計程車,如果做得起計程車上下班,還需要被強制執行嗎?腳踏車,腳踏車能負重嗎?要是要載一些工具,這樣騎不危險嗎?機車早就被法院認定為生活所必須之物了,除非有反證在司法院法拍動產查詢裡,查封機車一個月可能出現不到一件,會被查封是因為債務人主動牽給債權人抵債執行法院在強制執行,也不可能讓債權人於求允求的,要視情況而定 2010-01-17 00:21:49 補充:債務人通常都是弱勢對於債權人,賣掉對方的拍賣物有時還不夠他塞牙縫為了這一點塞牙縫的利益,搞的社會不溫暖念法律要顧及雙方,不能只從單方面去思考一方面要盡可能的滿足債權人的權利,一方面也要保障債務人的一個生活水平Sarah2010-01-18我是覺得你放心買吧!因為本人也跟你一樣信用破產今天也是剛剛才牽了一台汽車而已...只要有錢買的話跟信用沒關析基本上他沒辦法奈你何的..至於手機只要不要在你想辦的電信業者有欠費紀錄基本上也是都可以辦的..因為我在台X大哥大也欠了3.4萬塊的電話費遠X電信也會給我辦現在還不是用的好好的....Edith2010-01-16在法律上應無所謂信用破產的名詞,不過依據您的問題來看,應該是指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中的更生.清算.所以,無論是否有遭到更生或清算成功.用現今仍然可以購買機車,或是新辦手機門號.因為,更生或清算後的人,並不代表就沒有賺錢的能力.至於是否會被銀行查到,這個問題是肯定的.若銀行持有執行名義,或協商證明,都可以向各該管機關,查詢名下所有財產.不過現金是查不到的. 2010-01-15 19:45:42 補充:---------法律不外乎人情,這樣說沒有錯.但是,我想說的是一點.您面對的銀行,不是個人也不是公司.再者,不是破產(更生或清算)後,就代表都不用還錢了.銀行怎麼處理呆帳的,可以打開電視參考新聞.(所謂的債務管理公司,不用我說,這種公司是再做時麼應該知道吧)根據我辦過的經驗,銀行去執行汽機車的案例(當事人只有一台車或一台機車的情形),不算少數.甚至有執行傢俱電視等.只要查的到,知到時間地點,約好執行處書記官跟執達員就好了.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在法院執行處的認定,並非很寬鬆的.也就是有替代方式,一般是不會認定為係維持生活所必需的物品.Related Posts這樣還要繼續嗎?請問對於目前在學想再額外學習一些以後就業所需的技能的管道自己想要開民宿過年台南二日遊洗澡掉50根以上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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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2.會被銀行查到嗎?
會
3.可以辦手機門號嗎?
可以
你可以買可以辦,你不用怕,因為你騎的機車是你生活工作所必需的
你沒機車,怎麼去工作辦事呢?生活會造成何等的不便
法律不近乎人情
所以依照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
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
所必須者,不得為強制執行。
你可以提出抗辯,但實務上,沒銀行在這樣做的
除非你是開機車店,名下有幾百台
2010-01-14 02:14:06 補充:
安心買吧....
我親戚破產,名下有機車,都沒再給她繳稅金ㄉ
多爽
不過如果要再辦一台,可要清前稅才可以辦
看你啦....
2010-01-17 00:09:31 補充:
引用回答者: OptimisticKo
你的強制執行法唸的太偏激了吧!!! 法律是在保護人民權利,不是在掠奪人民
你講的那些,於法有據!! 的確是如此,但是法院基本上不會這樣做,即便是聲請人聲請
法院也會依執行無益處駁回或者給予行政指導,勸阻當事人
2010-01-17 00:10:03 補充:
理由是...
受執行的當事人,會被執行不外乎窮人或是有財務困難的人
都已經在窮了,難道還要把他啃的乾淨呀...
對於一些即便強制執行了,清償的效果也非常的有限,法院會以執行效果無益處駁回。
1.你想,為了強制執行對方的一台電視,必須動用書記官、執達員、兩名警力花費半天的
時間成本(也許要鎖匠)交通費,甚至於還要扣除執行費用,你想法院會允准嗎?
就算是賣掉了,也剩沒幾毛
2.實務上你看到那些動產的拍賣物,九成九都是法拍屋裡面的遺留物,並非當事人聲請
要賣的,是書記官依職權變賣他來清償的...
3.如果強制機車造成對方無法交通,工作丟了,法院要負責賠償嗎?
承辦人員不被記點才怪
2010-01-17 00:10:09 補充:
你說替代方案:也許可以坐公車,公車難道沒時段限制嗎?公車有普及到每個地方嗎?
坐計程車,如果做得起計程車上下班,還需要被強制執行嗎?
腳踏車,腳踏車能負重嗎?要是要載一些工具,這樣騎不危險嗎?
機車早就被法院認定為生活所必須之物了,除非有反證
在司法院法拍動產查詢裡,查封機車一個月可能出現不到一件,會被查封是因為債務人
主動牽給債權人抵債
執行法院在強制執行,也不可能讓債權人於求允求的,要視情況而定
2010-01-17 00:21:49 補充:
債務人通常都是弱勢
對於債權人,賣掉對方的拍賣物有時還不夠他塞牙縫
為了這一點塞牙縫的利益,搞的社會不溫暖
念法律要顧及雙方,不能只從單方面去思考
一方面要盡可能的滿足債權人的權利,一方面也要保障債務人的一個生活水平
所以,無論是否有遭到更生或清算成功.用現今仍然可以購買機車,或是新辦手機門號.因為,更生或清算後的人,並不代表就沒有賺錢的能力.
至於是否會被銀行查到,這個問題是肯定的.若銀行持有執行名義,或協商證明,都可以向各該管機關,查詢名下所有財產.不過現金是查不到的.
2010-01-15 19:45:42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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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外乎人情,這樣說沒有錯.
但是,我想說的是一點.
您面對的銀行,不是個人也不是公司.
再者,不是破產(更生或清算)後,就代表都不用還錢了.
銀行怎麼處理呆帳的,可以打開電視參考新聞.(所謂的債務管理公司,不用我說,這種公司是再做時麼應該知道吧)
根據我辦過的經驗,銀行去執行汽機車的案例(當事人只有一台車或一台機車的情形),不算少數.甚至有執行傢俱電視等.只要查的到,知到時間地點,約好執行處書記官跟執達員就好了.
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在法院執行處的認定,並非很寬鬆的.也就是有替代方式,一般是不會認定為係維持生活所必需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