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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營業稅,須帶什麼文件

Hedy#飲料店

本來開飲料店但因為某種因素,所以歇業不想恢復營業去稅徵處辦理中止營業稅需帶什麼文件呢?Update:然後呢?再拿到國稅局稅徵處嗎?Update 2:對了,因為之前負責人是我姑姑後來變成我但是印章上面還是我姑姑的名字換成我的之後沒有印章那該怎麼辦?Update 3:可以說白一點嗎?不要複製……@@

網友回覆 2

  1. Jacob

    這裡有營業人註銷登記申請書表格http://www.etax.nat.gov.tw/gipadmin/site/public/At...1.檢附原領統一發票購票證2.檢附當月份營業人申報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繳款書 份3.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核准解散(含合併)、歇業、依法廢止或撤銷登記公文 份4.合夥組織非經商業登記機關依法廢止或撤銷者,應加附合夥同意書。這裡有填表範例http://www.etax.nat.gov.tw/gipadmin/site/public/At... 2009-10-21 16:22:35 補充:營業人如有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情事時,其屬適用公司或商業變更登記者,係先向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後,再向國稅局辦理註銷營業(稅籍)登記事宜。申請註銷登記,應檢附之文件為何?(一)已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之營業人取具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含合併)、歇業、依法廢止或撤銷登記證明文件。(二)經核准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填具當期營業稅申報書,連同統一發票明細表及有關退抵稅款文件,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查核。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並繳還統一發票購票證。(三)合夥組織非經商業登記機關依法廢止或撤銷者,應加附合夥同意書。 2009-10-21 16:29:18 補充:依據營業稅法第30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應於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為之。因此,在98年4月13日以後,如果營業人要辦理變更營業登記或註銷營業登記者,仍應依據營業登記規則第6條及第7條規定,填具相關書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辦理。 2009-10-21 21:04:04 補充:但是印章上面還是我姑姑的名字,你指的是免用統一發票章上負責人的名字嗎?那顆章没有要繳回去,所以没關係,請白點就是先填具商業登記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件(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應附具委託書1份),向各縣市商業處申請,可郵寄、親自、委託申辦,以下為商業登記申請書表格http://eservice.mytaipei.tw/eservicesFile/formfile...再到國稅局填好營業人註銷登記申請書辦理註銷營業(稅籍)登記事宜

  2. Yedda

    攜帶負責人章及公司章及稅單(因為要填一些資料帶著可以看)至各縣市政府商業課辦理註銷即可。(如果當初沒有辦登記證只有設籍課稅則是去國稅局辦)稅務部份看你是使用發票或收據,如果用發票就要委託事務所做後續處理,如果是用收據則不用(若有薪資及租金要記得歇業公文取得10日內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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