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設公司好還是行號好呢? - 創業
By Jake
at 2018-05-10T13:34
at 2018-05-10T13:34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考慮設立「行號」或「有限/無限/股份公司」的點都在於稅務
money money money
我自己除了考慮稅務外,還有業務區域性!
行號的設立範圍 被侷限在地方政府
公司的設立範圍 是可以全國一致通用的
例如:你在新北成立「ABC行號」,那麼我在台北也可以成立「ABC行號」
可以重複名稱
但如果成立公司的話 那麼我在「台灣」就不能取同樣的公司名稱了
以上是第一點
---------------------
如果成立行號 之後有考慮申請政府的補助案是有難度的
(有的補助案是需要公司單位,非行號)
所以行號幾乎很難申請到政府的補助
---------------------
不過最後要成立行號還是公司
還是要評估經營項目、經營規模、經營營業額、經營方向而定
以上 請各位多多指教
※ 引述《congos (...)》之銘言:
: ※ 引述《m2f (孤單的自由~~)》之銘言:
: : 這個疑問應該都曾經存在於每個創業者的心中,
: : 過去因為兩稅合一,所以公司跟行號所須負擔的稅相差無幾,
: : 所以在考慮時,稅不會是主要考慮因素,而是另外考慮:
: : 一、有無開立發票的需求? (客戶主要是個人還是公司?)
: : 二、是否追求財務跟稅務規劃的彈性化?
: : 三、有無可能發生工傷意外,導致會有大額的不預期負債?
: : 四、股東人數有幾人?
: : 但今年稅改後,兩稅合一廢除了,除了考量上面的因素外,
: : 還要額外考慮公司的所得會被重複課稅...
: : 簡單的說
: : 公司除了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外,股利分配給股東後,股東要再繳一次稅(甲乙案)
: : 但行號卻不需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而是直接併入出資人的綜合所得稅中去繳納..
: : 差別很大嗎? 舉個例子算算看....
: : 一般的三口之家,夫妻兩人皆有薪資所得各60萬元,並扶養一名未成年子女,
: : 而夫妻同時又經營一家店,假設年營業額1,000萬元,採用書審6%申報營利事業所得,
: : 所以營利事業所得為60萬元。
: : 情況1:若成立的是公司
: : 必須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60萬元 * 20% = 12萬元
: : 繳完稅捐後的48萬元,假設全數分配給業主,
: : 若採用甲案,股利所得分離課稅,需繳 48萬 * 28% = 13.44萬元
: : 個人綜所稅
: : 所得淨額= 薪資 60萬*2 -免稅額 8.8萬*3 -標扣額 12萬*2 -薪扣 20萬*2
: : = 29.6萬
: : 個人綜所稅 = 29.6 萬 * 5% = 1.48萬元
: : 所以若採甲案,股利分離課稅13.44萬 + 綜所稅 1.48萬 = 14.92萬元
: : 若採用乙案,股利所得併入所得淨額中,但股利所得之8.5%可以扣抵所得稅(最多8萬)
: : 所得淨額 = 29.6萬 + 48萬 = 77.6萬
: : 個人綜所稅= 77.6萬*12% - 37,800 - 48萬 * 8.5% = 1.452萬元
: : 綜合甲、乙兩案,選擇乙案僅要繳1.45萬較為有利
: : 所以設立公司要負擔的稅為 營所稅 12萬 + 綜所稅 1.452萬 =13.452萬元
: : 情況2:若成立的是行號
: : 則不需繳營所稅,營利所得 60萬直接加進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所得淨額中課稅,
: : 所得淨額 = 29.6萬 + 60萬 = 89.6萬
: : 個人綜所稅 = 89.6萬*12% - 37,800 = 6.972萬
: : 就上述兩個情況,行號比公司少繳了 6.48萬的稅
: : 但這樣的結論也不是絕對的,當個人綜所稅適用的稅率超過20%的時候,結論就會反過來,
: : 有其它有疑問或是我算錯的地方都歡迎指教,感謝
: 這個算式也有給我諮詢的幾位會計師看過
: 但很多會計師的答覆都是開行號不見得會比較省...都是建議開公司
: 但他們也解釋不出個原因 (也可能是覺得我也聽不懂吧)
: 去市政府行號設立的櫃台諮詢,親切的姐姐也說
: 有的公司開一開也來轉行號,因為稅差很多...
: 所以目前還是很糾結,如果主要目的是初期要省稅的話(不管未來發展和無限責任的部
: 份,營業額又在1000萬以下)
: 到底一開始是開公司好還是行號好呢? (我們是會開發票的)
--
money money money
我自己除了考慮稅務外,還有業務區域性!
行號的設立範圍 被侷限在地方政府
公司的設立範圍 是可以全國一致通用的
例如:你在新北成立「ABC行號」,那麼我在台北也可以成立「ABC行號」
可以重複名稱
但如果成立公司的話 那麼我在「台灣」就不能取同樣的公司名稱了
以上是第一點
---------------------
如果成立行號 之後有考慮申請政府的補助案是有難度的
(有的補助案是需要公司單位,非行號)
所以行號幾乎很難申請到政府的補助
---------------------
不過最後要成立行號還是公司
還是要評估經營項目、經營規模、經營營業額、經營方向而定
以上 請各位多多指教
※ 引述《congos (...)》之銘言:
: ※ 引述《m2f (孤單的自由~~)》之銘言:
: : 這個疑問應該都曾經存在於每個創業者的心中,
: : 過去因為兩稅合一,所以公司跟行號所須負擔的稅相差無幾,
: : 所以在考慮時,稅不會是主要考慮因素,而是另外考慮:
: : 一、有無開立發票的需求? (客戶主要是個人還是公司?)
: : 二、是否追求財務跟稅務規劃的彈性化?
: : 三、有無可能發生工傷意外,導致會有大額的不預期負債?
: : 四、股東人數有幾人?
: : 但今年稅改後,兩稅合一廢除了,除了考量上面的因素外,
: : 還要額外考慮公司的所得會被重複課稅...
: : 簡單的說
: : 公司除了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外,股利分配給股東後,股東要再繳一次稅(甲乙案)
: : 但行號卻不需要繳營利事業所得稅,而是直接併入出資人的綜合所得稅中去繳納..
: : 差別很大嗎? 舉個例子算算看....
: : 一般的三口之家,夫妻兩人皆有薪資所得各60萬元,並扶養一名未成年子女,
: : 而夫妻同時又經營一家店,假設年營業額1,000萬元,採用書審6%申報營利事業所得,
: : 所以營利事業所得為60萬元。
: : 情況1:若成立的是公司
: : 必須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60萬元 * 20% = 12萬元
: : 繳完稅捐後的48萬元,假設全數分配給業主,
: : 若採用甲案,股利所得分離課稅,需繳 48萬 * 28% = 13.44萬元
: : 個人綜所稅
: : 所得淨額= 薪資 60萬*2 -免稅額 8.8萬*3 -標扣額 12萬*2 -薪扣 20萬*2
: : = 29.6萬
: : 個人綜所稅 = 29.6 萬 * 5% = 1.48萬元
: : 所以若採甲案,股利分離課稅13.44萬 + 綜所稅 1.48萬 = 14.92萬元
: : 若採用乙案,股利所得併入所得淨額中,但股利所得之8.5%可以扣抵所得稅(最多8萬)
: : 所得淨額 = 29.6萬 + 48萬 = 77.6萬
: : 個人綜所稅= 77.6萬*12% - 37,800 - 48萬 * 8.5% = 1.452萬元
: : 綜合甲、乙兩案,選擇乙案僅要繳1.45萬較為有利
: : 所以設立公司要負擔的稅為 營所稅 12萬 + 綜所稅 1.452萬 =13.452萬元
: : 情況2:若成立的是行號
: : 則不需繳營所稅,營利所得 60萬直接加進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所得淨額中課稅,
: : 所得淨額 = 29.6萬 + 60萬 = 89.6萬
: : 個人綜所稅 = 89.6萬*12% - 37,800 = 6.972萬
: : 就上述兩個情況,行號比公司少繳了 6.48萬的稅
: : 但這樣的結論也不是絕對的,當個人綜所稅適用的稅率超過20%的時候,結論就會反過來,
: : 有其它有疑問或是我算錯的地方都歡迎指教,感謝
: 這個算式也有給我諮詢的幾位會計師看過
: 但很多會計師的答覆都是開行號不見得會比較省...都是建議開公司
: 但他們也解釋不出個原因 (也可能是覺得我也聽不懂吧)
: 去市政府行號設立的櫃台諮詢,親切的姐姐也說
: 有的公司開一開也來轉行號,因為稅差很多...
: 所以目前還是很糾結,如果主要目的是初期要省稅的話(不管未來發展和無限責任的部
: 份,營業額又在1000萬以下)
: 到底一開始是開公司好還是行號好呢? (我們是會開發票的)
--
All Comments
By Kumar
at 2018-05-10T17:58
at 2018-05-10T17:58
By Daph Bay
at 2018-05-13T17:27
at 2018-05-13T17:27
By Adele
at 2018-05-18T01:51
at 2018-05-18T01:51
By Michael
at 2018-05-18T09:02
at 2018-05-18T09:02
By David
at 2018-05-20T10:19
at 2018-05-20T10:19
By Zenobia
at 2018-05-21T22:51
at 2018-05-21T22:51
By Edwina
at 2018-05-25T17:17
at 2018-05-25T17:17
By Zenobia
at 2018-05-27T02:45
at 2018-05-27T02:45
By Ethan
at 2018-05-28T20:10
at 2018-05-28T20:10
Related Posts
新創服務分享會-新創企業如何找到好人才
By Ingrid
at 2018-05-09T17:44
at 2018-05-09T17:44
科技部 2018 Taiwan Big Demo
By Edward Lewis
at 2018-05-09T16:45
at 2018-05-09T16:45
國研院創新創業激勵計畫FITI
By John
at 2018-05-09T10:48
at 2018-05-09T10:48
裕祥工程顧問工作室(代PO)
By Linda
at 2018-05-08T21:57
at 2018-05-08T21:57
請教擺攤照明問題及食品展示櫃(乾滷味)
By Ina
at 2018-05-08T20:05
at 2018-05-08T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