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的股份分配問題 - 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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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近期跟朋友在籌備創業,目前陸續在弄裝潢、購買傢具設備和貨品等,所以總成本花
費尚未結算。

目前預估是三個人三股,但因爲店面為朋友所有,所以省去了房租這項支出。

近期在談股份分配的問題。

房租朋友是抓租金3萬一個月,預抓一年3萬*12(月)=36萬。

兩位友人各出20萬,小弟出5萬,但因為之後營運會由小弟顧店為主,休假及尖峰時段才
由友人協助貼班。所以本錢的部份,小弟是以出勞力代替本錢。

所以小弟出的本錢:5萬+3萬(預抓每月薪水)*12(預抓一年份)=41萬。

預估總支出本錢為:20萬*2+36萬(一年房租)+41萬(我的本錢)=117萬

目前暫定之後營業額-每月支出(水電雜支不和房租)=淨利 。淨利的部份我佔30%;兩位
友人佔35%。

人事的部份,每天是預計營業10個小時,初期不排公休日,但我的休假日就變成兩位友人
代班,但我若要求比照政府勞基法週休二日原則,應為每月排休8~10日,這樣也合理吧




想請問各位頭腦清楚又聰明的版友或是創業前輩,這樣的股份分配比例還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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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9-05-28
我只知道我絕不會當那個出40萬的那個人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9-05-30
做了一陣子 有可能覺得薪水和房租價值超過3萬
Madame avatarMadame2019-05-31
然後就開始想拆夥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6-04
產業?不用營運現金?這些也都要考慮才能說合不合理
Olga avatarOlga2019-06-07
零售業,所以之後多是貨品成本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9-06-08
房租因爲沒有實際花費到,所以不從營利所得去扣
Madame avatarMadame2019-06-12
這一定會拆夥的,股東多一直都不是小本創業的選擇
Quanna avatarQuanna2019-06-15
你會被認為佔人便宜
Kumar avatarKumar2019-06-20
他們的代班費? 如果比照勞基法是不是也該有
Freda avatarFreda2019-06-24
股份分配只要說好,怎樣都好,只要一出事大家都能有意見
只要幾件事情溝通不良很快就會談到拆夥
Freda avatarFreda2019-06-29
正常都是資金到位,再根據勞務去給付報酬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7-01
這樣算法 反而會搞壞合作跟信任關係,感覺斤斤計較
Andy avatarAndy2019-07-03
房租也要算到八年甚至以後,不然生意假設讓你做起來
他說要漲到五萬或是內心不平衡(?) 都會很麻煩
Hedy avatarHedy2019-07-07
合理也沒用 三個股東一人一個意見大概一年拆夥
Annie avatarAnnie2019-07-10
這點錢就獨自,還分三人穩死
Emily avatarEmily2019-07-14
別開實體門市,真的穩死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7-16
單純一點,股權拿錢買(技術另當別論)
Hedda avatarHedda2019-07-17
勞務、裝潢、房租讓公司以費用方式支出,省去很多麻煩跟
Dora avatarDora2019-07-19
我倒是有不同看法,要看你們三位股東個性才知道,如果三
人個性互補,不會為了錢利益傷感情,可以試試看,這你自
己比較清楚,怕吵架分手就獨資吧!
Emma avatarEmma2019-07-24
爭議,創業不是就是看好未來嗎?幾萬塊固定費用就把股賣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7-26
了,很難不讓人覺得對未來沒信心。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7-31
合夥的生意難做 想清楚兒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8-03
記得簽合約
Tom avatarTom2019-08-06
我是你朋友,直接請人就好了,創業時還談勞基法...每天
都是上班日!另外找出資最少的看店,你只要撐2個月領薪就
回本了,其他人風險比你高太多了
Steve avatarSteve2019-08-09
說好寫好就好了啦 要是我出店 我會說店面*5年 180萬+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8-13
要是我出勞務 我可以說20年且每年漲3% 作為出資額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9-08-14
要是我是一開始出錢最多的 初期出資者風險最大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8-19
店沒賺錢,但出勞務的人卻沒虧到錢,因為有領薪水,出40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8-21
萬的還要在出勞務的週休8日中的4天出來看店,變成出40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9-08-21
萬的錢一直虧,然後自己變成自己工作放假的假日來店裡
工作4天,怎麼想都不划算啊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08-24
各位好像誤會了,出勞務則不支薪喔,純算佔淨利30%持股
分配
Sarah avatarSarah2019-08-26
如果虧損,出五萬+勞務時間成本也是同樣虧錢吧!
Belly avatarBelly2019-08-29
如果跟我一起創業的在用勞基法算 我就會懶得跟他一起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19-09-03
創業就別想勞基法了,我認識每個當老闆的,都是掙扎過
來的,沒有一個是輕輕鬆鬆的,也沒有一個是按照勞基法在
走,月休四天就要偷笑了,還想月休8-10天,勸你做好心
裡準備再說,如果連這一點覺悟都沒有,還是不要創業比
較好,乖乖當個員工,好好的去找間符合勞基法規定的公司
Ula avatarUla2019-09-04
出5萬=30%股+薪另計+月休十天。真會算啊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9-06
資金不先平均拿出來絕對出問題
Lucy avatarLucy2019-09-10
我是其他兩個 幹嘛不換人借五萬再請員工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