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在職訓局上課,上課時數超過1/2,想要用提早就業的方式退訓,
可是老闆不願意開雇用證明,但是職訓局的承辦人員說一定要有雇用證明,
而不能用調勞保資料或者簽切結書的方式來處理,這跟契約書說的內容有些出入,
不知道這是真的還是假的,有人遇到過賠償訓練費用的問題的嗎?
能不能幫我解答呢
可是老闆不願意開雇用證明,但是職訓局的承辦人員說一定要有雇用證明,
而不能用調勞保資料或者簽切結書的方式來處理,這跟契約書說的內容有些出入,
不知道這是真的還是假的,有人遇到過賠償訓練費用的問題的嗎?
能不能幫我解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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