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受傷理賠問題 - 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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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目前正職為某公司正式員工(公司亦有投保勞健保)
於半年前與朋友合資開餐飲店(領有營業登記且本人為店的負責人)
因為正職的公司已有幫我納勞健保,所以自己的店就無另外加保
上禮拜日騎車準備到餐飲店開店工作途中發生車禍(小腿骨折)
請問我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受傷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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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avatarAndy2012-12-27
hi,發問者您好:
您的狀況,不屬於勞保的職業災害範圍,但是仍然屬於普通事故的範圍。因為你發生車禍的原因並不是去你正職的公司上班,而是去沒有勞保的工作(負責人)上班。
如果你的骨折造成你無法上班(正職的公司),必須住院超過四日(含四日) ,而且沒有領到薪資的話,那第四日起可以向勞保請領普通事故傷病給付,每日為平均投保薪資的一半(換算成日薪的一半)。
普通事故傷病給付申請表格網頁如下(也有填寫說明範本)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fxpCnEjay8g%3d
如果還有疑問,可以洽詢勞保局各地辦事處
◎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通訊資料→請點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