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家住花蓮
家庭成員為
婆婆 公公 老公 一個未滿2歲孩童
加上我懷孕7個月
想申請低收入戶
公公有中風可是沒有殘障手冊
家裡開了一間麵店
但是收入不是很多
土地是跟政府租的
房子是公公10幾年前自己蓋的
沒有房屋權狀之類的東西
還有一塊很不值錢的土地
在田中央
這樣在花蓮低收入戶能過嘛?
還有婆家是原住民
有哪一些補助可以申請呢??
家庭成員為
婆婆 公公 老公 一個未滿2歲孩童
加上我懷孕7個月
想申請低收入戶
公公有中風可是沒有殘障手冊
家裡開了一間麵店
但是收入不是很多
土地是跟政府租的
房子是公公10幾年前自己蓋的
沒有房屋權狀之類的東西
還有一塊很不值錢的土地
在田中央
這樣在花蓮低收入戶能過嘛?
還有婆家是原住民
有哪一些補助可以申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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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審核調查作業要點
http://glrs.hl.gov.tw/glrsout/NewsContent.aspx?id=...
一、今年度低收入戶申請標準:
(一)補助對象:設籍花蓮縣者。
(二)申請管道:戶籍所在地各鄉鎮市公所或村里辦公室。
二、補助標準:
(一)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今年度為九千八百二十九元)。
(二)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息)、有價證券(按調查時之收盤價格計算)、投資三項合計金額,每人每年七萬五千元。
(三)全家人口之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及房屋(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合計金額:每戶三百萬元。
三、生活補助費核發額度:
(一)核列第一款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核發家庭生活補助費九千八百二十九元。
(二)核列第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核發家庭生活補助費五千元。
(三)核列第二、三款低收入戶十五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核發兒童生活補助費二千二百元。
(四)核列第二、三款低收入戶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不含夜間部)之學生每人每月發給就學生活補助費五千元。
四、目前花蓮縣列冊低收入自今年三月至八月止,全縣計核列低收入戶三千一百戶、人數共四千七百三十三人,總計核撥七千八百九十八萬八千七百六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