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幫我看看這份工作合約是合法的嗎? - 創業
By Wallis
at 2011-02-08T00:00
at 2011-02-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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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幫我看看這份合約是合法的嗎??
XX產品有限公司 (雇主) 為甲方
(受雇者) 為乙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各項條件共同履行本合約
第一條:甲乙兩方同意秉持共存、互信、互惠之信念,合作進行美容芳療師培 訓計畫<如附件>。乙方經甲方培訓,並安排至店家見習、實習及服 勤為期共計一年半。
第二條:甲、乙兩方合約生效日期,自99年6月21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
第三條:培訓期間,乙方若有下列情形,甲方得提前解約並不支付生活津貼。
1.三個月遲到或請假達五次以上。
2.學習進步太慢,跟不上課程進度。
3.不能依公司要求改變不適合本行業之個人習慣,如:抽菸、酗酒、 吸毒..等。
4.至店家見習不遵守店規或不依店長只是而造成店內困擾者。
第四條:乙方於合約期間中途離職,或違反公司其他規定,經公司評為不適任 而提前解約者,須賠償教育訓練費用,其規定如下: 1.培訓前六個月期間離職,必須賠償教育訓練費每個月15000元。
2.入店服務(實習)但於合約期滿前離職,必須賠償教育訓練費90000元。
第五條:本公司擁有之商標、服務技術標章及教育資料、智慧資產等,非本 公司授權乙方不得擅自翻印、轉載、節錄、拷貝等,若有上述不法 之情事,乙方須賠償甲方商譽及其他一切損失,本公司將依法追訴。
第六條:本合約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若乙方不遵守以上條 款,視同違約,並無條件依甲方實際損失賠償甲方,不得異議。甲 乙雙方若有訴訟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七條:本合約共七條,總頁數參頁,含附件一張,甲乙雙方共同認定,乙 方應詳細閱讀,所有事項依合約辦理。
附件
一、主旨:免費培訓美容專業技能並提供就業機會
二、說明:<一>由本公司教授專業技術與美容芳療師之養成教育 <二>提供生活津貼及勞、健保
<三>提供(台北縣、市)就業機會
三、辦法:<一>人數:每梯次女性8人
<二>年齡:20歲以上者佳
<三>體檢:無傳染病
<四>簽約:學員培育課程完成後,須依公司安排至店家服務,為期 共計一年半,中途離職或經公司評為不適任而提前解約者,須
賠償教育訓練費用。
<五>養成期間:
1.培訓學員:為期三個月,於第4、8、12週將進行三次期中考核
(1)生活津貼每月11000元,全勤獎金1000元。
(2)星期一至五AM9:00至PM18:00
周六AM10:00至PM19:00,於各店學習並操作基礎店務
2.實習美容師:為期三至六個月
(1)生活津貼每月13000元,全勤獎金1000元 並領取工作獎金
(2)上班時間及休假依各店規定,一般為月休4天。
(3)實習美容師入店服勤,由店長考核通過,得晉升C級美容
芳療師。
3.其他未列事項依照公司員工及美容芳療師管理規則辦理。
<六>正式美容師:
1.考取丙級技術士執照,並經店長考核通過能獨立作業者。
2.薪資依公司規定,(約20000至80000元)
3.上班時間及休假依各店規定,一般為月休四天。
<七>未來發展:
1.於公司服務滿二年,並具經營能力者,將升任店長或由公司
輔導創業。
2.績優店長未來可依個人興趣專長轉任公司相關業務。
例如:店內實務規劃、產品開發、經營管理、專案企劃、教育
訓練講師等。
P.S. C級底新17000 全勤+1000 +獎金抽成
B級底新18000 全勤+1000 +獎金抽成
A級底新20000 全勤+1000 +獎金抽成
一天工作時間10:00AM~8:30PM 須提早9:30前到
已更新項目:
超時工作有時是必然的,並沒有加班費,只是自己做的客人有業績。
我們的工作時間真的很長。
如果合約未到期,要辭職的話,真要賠償所有費用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星期一至五AM9:00至PM18:00 周六AM10:00至PM19:00,於各店學習並操作基礎店務」
這是在當學員時的上班時間,每周日休假 其餘時間都上班。
正式美容師是依照每個月的禮拜天數來算休假,若為四個禮拜天,第二、四禮拜天固定休,自
排休兩天。若為五個禮拜天,第二、四禮拜天固定休,自排三天假。
XX產品有限公司 (雇主) 為甲方
(受雇者) 為乙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各項條件共同履行本合約
第一條:甲乙兩方同意秉持共存、互信、互惠之信念,合作進行美容芳療師培 訓計畫<如附件>。乙方經甲方培訓,並安排至店家見習、實習及服 勤為期共計一年半。
第二條:甲、乙兩方合約生效日期,自99年6月21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
第三條:培訓期間,乙方若有下列情形,甲方得提前解約並不支付生活津貼。
1.三個月遲到或請假達五次以上。
2.學習進步太慢,跟不上課程進度。
3.不能依公司要求改變不適合本行業之個人習慣,如:抽菸、酗酒、 吸毒..等。
4.至店家見習不遵守店規或不依店長只是而造成店內困擾者。
第四條:乙方於合約期間中途離職,或違反公司其他規定,經公司評為不適任 而提前解約者,須賠償教育訓練費用,其規定如下: 1.培訓前六個月期間離職,必須賠償教育訓練費每個月15000元。
2.入店服務(實習)但於合約期滿前離職,必須賠償教育訓練費90000元。
第五條:本公司擁有之商標、服務技術標章及教育資料、智慧資產等,非本 公司授權乙方不得擅自翻印、轉載、節錄、拷貝等,若有上述不法 之情事,乙方須賠償甲方商譽及其他一切損失,本公司將依法追訴。
第六條:本合約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若乙方不遵守以上條 款,視同違約,並無條件依甲方實際損失賠償甲方,不得異議。甲 乙雙方若有訴訟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七條:本合約共七條,總頁數參頁,含附件一張,甲乙雙方共同認定,乙 方應詳細閱讀,所有事項依合約辦理。
附件
一、主旨:免費培訓美容專業技能並提供就業機會
二、說明:<一>由本公司教授專業技術與美容芳療師之養成教育 <二>提供生活津貼及勞、健保
<三>提供(台北縣、市)就業機會
三、辦法:<一>人數:每梯次女性8人
<二>年齡:20歲以上者佳
<三>體檢:無傳染病
<四>簽約:學員培育課程完成後,須依公司安排至店家服務,為期 共計一年半,中途離職或經公司評為不適任而提前解約者,須
賠償教育訓練費用。
<五>養成期間:
1.培訓學員:為期三個月,於第4、8、12週將進行三次期中考核
(1)生活津貼每月11000元,全勤獎金1000元。
(2)星期一至五AM9:00至PM18:00
周六AM10:00至PM19:00,於各店學習並操作基礎店務
2.實習美容師:為期三至六個月
(1)生活津貼每月13000元,全勤獎金1000元 並領取工作獎金
(2)上班時間及休假依各店規定,一般為月休4天。
(3)實習美容師入店服勤,由店長考核通過,得晉升C級美容
芳療師。
3.其他未列事項依照公司員工及美容芳療師管理規則辦理。
<六>正式美容師:
1.考取丙級技術士執照,並經店長考核通過能獨立作業者。
2.薪資依公司規定,(約20000至80000元)
3.上班時間及休假依各店規定,一般為月休四天。
<七>未來發展:
1.於公司服務滿二年,並具經營能力者,將升任店長或由公司
輔導創業。
2.績優店長未來可依個人興趣專長轉任公司相關業務。
例如:店內實務規劃、產品開發、經營管理、專案企劃、教育
訓練講師等。
P.S. C級底新17000 全勤+1000 +獎金抽成
B級底新18000 全勤+1000 +獎金抽成
A級底新20000 全勤+1000 +獎金抽成
一天工作時間10:00AM~8:30PM 須提早9:30前到
已更新項目:
超時工作有時是必然的,並沒有加班費,只是自己做的客人有業績。
我們的工作時間真的很長。
如果合約未到期,要辭職的話,真要賠償所有費用嗎?
2 個已更新項目:
星期一至五AM9:00至PM18:00 周六AM10:00至PM19:00,於各店學習並操作基礎店務」
這是在當學員時的上班時間,每周日休假 其餘時間都上班。
正式美容師是依照每個月的禮拜天數來算休假,若為四個禮拜天,第二、四禮拜天固定休,自
排休兩天。若為五個禮拜天,第二、四禮拜天固定休,自排三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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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
All Comments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1-02-11T22:30
at 2011-02-11T22:30
休假如何約定?
「星期一至五AM9:00至PM18:00 周六AM10:00至PM19:00,於各店學習並操作基礎店務」就已經違法啦
週六應該是每兩週其中一個週六應全日休假,另一個週六應休假半天才合法
因為這樣加起來每兩週才不會超過勞基法第30條的「工作時數每兩週不得超過84小時上限」
By Una
at 2011-02-09T00:34
at 2011-02-09T00:34
我們先聊聊,我會了解一下妳想入行的原因跟妳目前的情況
這樣東昱才能知道要怎麼幫助小姐,也方便為小姐們規劃。在來就是為小姐們做簡單的市場分析,讓妳瞭解之後,在讓妳考慮自己是否有入行的需要。
不會去欺騙或免強妳做妳不願意的事情之後,接下來就是碰個面、做個簡單的面試。酒店工作主要還是依照外在條件、去區分妳適合上的店家,所以面試必要的喔。
這樣才可以為你做更準確的分析,在見面的過程裡我會依照妳的外型和妳所希望的程度,
提供適合妳的店家,讓妳去做選擇。
參考資料:
酒店小姐&酒店經紀酒店上班實錄
By Joseph
at 2011-02-11T17:16
at 2011-02-11T17:16
每天上班工時,是否有休息時間?超時工作又如何計算?
請假規定:請假還限定只能五日,那如果病假天數又如何計.所以請假要問清楚.
學習進步太慢,跟不上課程進度:如何評定?如果資方惡意搞你如出考題惡意刁難,用這個來解約,不就要賠償.
我建議您還不如去找個正職的事情來做,每月收入都還高些.
或是找勞委會都有這類的職業培訓,您可以自己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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