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懂法律感覺在法院很吃虧!!急!! - 加盟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1-08-26T00:00
at 2011-08-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朋友因為消費而結識某知名超商加盟店的店長(加盟主之丈夫) 而該店店長當知道我朋友有自行研究一套網路賺錢謀生方法(我朋友身為憂鬱症身心障礙無法工作只能靠此套方法謀生) 該店店長每次我朋友到該店消費就一直套問我朋友網路賺錢謀生方法 我朋友個性憨厚老實就告訴該店店長自行研究一套網路賺錢謀生方法 結果該店店長知道後就用我朋友自行研究一套網路賺錢謀生方法一直跟我朋友競爭 讓我朋友的憂鬱症更為惡化甚而多次輕生 而屢次告訴該店店長 我朋友被其所帶來的困擾傷害的體無完膚甚至多次輕生行為 然該店店長還是不管我朋友生死 照樣要跟我朋友競爭 讓我朋友面臨無法生存 我朋友一直苦求該店店長 只剩下沒跪下來求該店店長
後來我朋友將此問題反應給其超商總公司 卻換來無法可管 甚而置之不理 我朋友就用存證信函善意告知其知名超商總公司及該加盟店店長卻換得該店把所有證據都毀滅 而其知名超商總公司用存證信函告知我朋友此事非關該知名超商總公司能管之事 並告知我朋友所提該加盟店店長證據早已消失(其實是我朋友在存證信函告知下才被毀滅證據並非該知名超商總公司所言早已證據消失)
我朋友還是一再忍受希望其知名超商總公司能勸止其加盟超商店長能有解決之道 行行善心不要一再對弱勢的我朋友做出傷害動作!!
最後其知名超商總公司及加盟店店長置之不理 在其他朋友建議下我朋友只好向法院先聲請用柔性調解方式非直接告訴 但在法院的調解官調解還是沒達成共識調解不成立 我朋友在最後不得已下只好訴之法院民事庭
而此告訴案件有幾個不解之地方:
一.聲請民事告訴無論聲請調解或告訴都須先繳裁判費 但我朋友聲請調解是直接收到調解通知書開庭日期 不用繳裁判費 而由調解室二位調解官調解 但未調解成立
二.上述第一次聲請調解不成立後 我朋友於調解不成立後訴之法院向民事庭聲請起訴 但訴之法院聲請起訴 還是直接收到法院調解通知書開庭日期 而也是不用先繳裁判費 (依照常跑法院民事庭其他朋友說 一般都會通知要求先繳裁判費才開庭 未繳費用時限會遭駁回原告訴 為何我朋友兩次法院都直接通知開庭日期 而沒要求先繳裁判費才能開庭 而在第一次調解以不成立 第二次訴之法院民事庭還是又通知調解 )
三.第一次調解時是在調解室調解官調解 而第二次法院通知調解時卻是由法官用直接開庭方式而不是再由調解室由調解官調解 而開庭時法官都直接偵訊詢問我朋友問題 而被告對方卻在對方旁聽我朋友被法官詢問 而偵訊到最後也沒有提到調解話語 (我朋友有跟朋友跑過多次民事庭一般開庭時都同時詢問被告及原告雙方 而我朋友此次開庭卻都只偵訊詢問我朋友 而開庭時法院先遞給我朋友 被告對方的答辯狀 而被告對方好像只是旁聽角色 而我朋友好像有聽到法官說對方以先詢問完畢不用在詢問 但為何偵訊對方時沒通知我朋友同時進入法庭在旁邊聽 而我朋友被偵訊時卻通知對方同時進入旁聽 我朋友其他有些跑過法院的朋友也覺得這個庭開的很怪異!!)
四.為何兩次開庭被告對方都在通知開庭日期前都知道我朋友的訴訟狀內容 而當在真正開庭日期時反駁我朋友的訴訟內容 而我朋友想說在第二次開庭法官已偵訊後及回家時看完了被告對方答辯狀後 原告是否能向被告也一樣提出書狀反駁 如果可以的話要在法官開庭後幾日內提出反駁 要寫什麼狀紙 另我朋友可不可以調閱法官詢問被告對方時的偵訊答辯內容 因為我朋友都不知道法官詢問對方什麼內容 還有被告對方做如何答辯 因為似乎有聽法官說先偵訊被告的對方 而法官沒通知我朋友同時進入法庭偵訊或旁聽根本不知道法官問被告對方什麼問題 被告對方又做如何答辯!!
五.因為我朋友及其他朋友都覺得這兩次開的庭很怪異 除了不用先繳裁判費直接開庭 而且都是直接用調解方式通知開庭日期 而在第二次通知開庭時是法官直接開庭偵訊原告的我朋友又有點不像調解庭 我朋友打電話詢問書記官是調解庭或民事庭 書記官因為不在所以經由書記官的法院同仁幫我朋友查閱 查閱之結果說法官偵訊我朋友的這一庭也是調解庭但沒有記錄下次是否要開庭!!
六.弱勢者的原告我朋友深知這場官司是雞蛋碰石頭鬥不過知名超商的大財團 也深知這場官司可能如被告的知名超商的大財團之答辯狀一定會被判駁回或敗訴 而且跑法院讓我朋友真的很煩致我朋友的憂鬱症越來又越嚴重想不開輕生行為發生 我朋友也不是想告訴之人有點想撤銷此告訴 但又不知如何撤銷 也不知若撤銷告訴會有哪些權利損失 而如果不撤銷告訴等宣判結果 兩者何者較有利 希望大大提供寶貴意見參考!! (而我朋友的訴訟若遭法院駁回或撤回告訴甚而敗訴 又怕該加盟店店長有光明正大理由變本加厲用我朋友僅能靠其自行研究的網路賺錢謀生方式傷害我朋友 甚至遭其知名超商及該加盟店店長反告訴)
七.依照上述論點說明 法院法官會不會在繼續開庭或直接結案 而我朋友身為弱勢者除了法院之外又有何申訴管道或幫助像我朋友這樣弱勢者的團體協助!!
已更新項目:
我朋友跑的是民事庭
因為上述開庭方式就是不像民事庭開庭方式
所以才會覺得很奇怪
我朋友當初會遞存證信函只是能善意告知下對方能善意不要傷害我朋友
但如大大所言 哪知道對方就真的趕快把證據消滅掉
至於會跑民事庭是因為此案發生後已經超過刑事法定的六各月以內要訴訟的告訴期
而且有問一些朋友都說屬於民事糾紛
所以才聽從意見跑民事庭
可是開庭真的如大大所言像是刑事庭
但又不像刑事庭
也不像是民事庭
所以真的很怪異的開庭方式!!
另補充而我朋友這個屬於不違法的網路賺錢術
2 個已更新項目:
希望如 nancy 所言
法官是想多了解案情
然後想幫我們尋求和平解決的方式。
後來我朋友將此問題反應給其超商總公司 卻換來無法可管 甚而置之不理 我朋友就用存證信函善意告知其知名超商總公司及該加盟店店長卻換得該店把所有證據都毀滅 而其知名超商總公司用存證信函告知我朋友此事非關該知名超商總公司能管之事 並告知我朋友所提該加盟店店長證據早已消失(其實是我朋友在存證信函告知下才被毀滅證據並非該知名超商總公司所言早已證據消失)
我朋友還是一再忍受希望其知名超商總公司能勸止其加盟超商店長能有解決之道 行行善心不要一再對弱勢的我朋友做出傷害動作!!
最後其知名超商總公司及加盟店店長置之不理 在其他朋友建議下我朋友只好向法院先聲請用柔性調解方式非直接告訴 但在法院的調解官調解還是沒達成共識調解不成立 我朋友在最後不得已下只好訴之法院民事庭
而此告訴案件有幾個不解之地方:
一.聲請民事告訴無論聲請調解或告訴都須先繳裁判費 但我朋友聲請調解是直接收到調解通知書開庭日期 不用繳裁判費 而由調解室二位調解官調解 但未調解成立
二.上述第一次聲請調解不成立後 我朋友於調解不成立後訴之法院向民事庭聲請起訴 但訴之法院聲請起訴 還是直接收到法院調解通知書開庭日期 而也是不用先繳裁判費 (依照常跑法院民事庭其他朋友說 一般都會通知要求先繳裁判費才開庭 未繳費用時限會遭駁回原告訴 為何我朋友兩次法院都直接通知開庭日期 而沒要求先繳裁判費才能開庭 而在第一次調解以不成立 第二次訴之法院民事庭還是又通知調解 )
三.第一次調解時是在調解室調解官調解 而第二次法院通知調解時卻是由法官用直接開庭方式而不是再由調解室由調解官調解 而開庭時法官都直接偵訊詢問我朋友問題 而被告對方卻在對方旁聽我朋友被法官詢問 而偵訊到最後也沒有提到調解話語 (我朋友有跟朋友跑過多次民事庭一般開庭時都同時詢問被告及原告雙方 而我朋友此次開庭卻都只偵訊詢問我朋友 而開庭時法院先遞給我朋友 被告對方的答辯狀 而被告對方好像只是旁聽角色 而我朋友好像有聽到法官說對方以先詢問完畢不用在詢問 但為何偵訊對方時沒通知我朋友同時進入法庭在旁邊聽 而我朋友被偵訊時卻通知對方同時進入旁聽 我朋友其他有些跑過法院的朋友也覺得這個庭開的很怪異!!)
四.為何兩次開庭被告對方都在通知開庭日期前都知道我朋友的訴訟狀內容 而當在真正開庭日期時反駁我朋友的訴訟內容 而我朋友想說在第二次開庭法官已偵訊後及回家時看完了被告對方答辯狀後 原告是否能向被告也一樣提出書狀反駁 如果可以的話要在法官開庭後幾日內提出反駁 要寫什麼狀紙 另我朋友可不可以調閱法官詢問被告對方時的偵訊答辯內容 因為我朋友都不知道法官詢問對方什麼內容 還有被告對方做如何答辯 因為似乎有聽法官說先偵訊被告的對方 而法官沒通知我朋友同時進入法庭偵訊或旁聽根本不知道法官問被告對方什麼問題 被告對方又做如何答辯!!
五.因為我朋友及其他朋友都覺得這兩次開的庭很怪異 除了不用先繳裁判費直接開庭 而且都是直接用調解方式通知開庭日期 而在第二次通知開庭時是法官直接開庭偵訊原告的我朋友又有點不像調解庭 我朋友打電話詢問書記官是調解庭或民事庭 書記官因為不在所以經由書記官的法院同仁幫我朋友查閱 查閱之結果說法官偵訊我朋友的這一庭也是調解庭但沒有記錄下次是否要開庭!!
六.弱勢者的原告我朋友深知這場官司是雞蛋碰石頭鬥不過知名超商的大財團 也深知這場官司可能如被告的知名超商的大財團之答辯狀一定會被判駁回或敗訴 而且跑法院讓我朋友真的很煩致我朋友的憂鬱症越來又越嚴重想不開輕生行為發生 我朋友也不是想告訴之人有點想撤銷此告訴 但又不知如何撤銷 也不知若撤銷告訴會有哪些權利損失 而如果不撤銷告訴等宣判結果 兩者何者較有利 希望大大提供寶貴意見參考!! (而我朋友的訴訟若遭法院駁回或撤回告訴甚而敗訴 又怕該加盟店店長有光明正大理由變本加厲用我朋友僅能靠其自行研究的網路賺錢謀生方式傷害我朋友 甚至遭其知名超商及該加盟店店長反告訴)
七.依照上述論點說明 法院法官會不會在繼續開庭或直接結案 而我朋友身為弱勢者除了法院之外又有何申訴管道或幫助像我朋友這樣弱勢者的團體協助!!
已更新項目:
我朋友跑的是民事庭
因為上述開庭方式就是不像民事庭開庭方式
所以才會覺得很奇怪
我朋友當初會遞存證信函只是能善意告知下對方能善意不要傷害我朋友
但如大大所言 哪知道對方就真的趕快把證據消滅掉
至於會跑民事庭是因為此案發生後已經超過刑事法定的六各月以內要訴訟的告訴期
而且有問一些朋友都說屬於民事糾紛
所以才聽從意見跑民事庭
可是開庭真的如大大所言像是刑事庭
但又不像刑事庭
也不像是民事庭
所以真的很怪異的開庭方式!!
另補充而我朋友這個屬於不違法的網路賺錢術
2 個已更新項目:
希望如 nancy 所言
法官是想多了解案情
然後想幫我們尋求和平解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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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
All Comments
By Ethan
at 2011-08-28T11:57
at 2011-08-28T11:57
By Liam
at 2011-08-26T12:03
at 2011-08-26T12:03
好像專門欺負弱勢者
專門欺負你朋友是弱勢者
應該給它公佈出來
讓社會大眾去制裁這種人
我第一個舉手讚成!!
By Wallis
at 2011-08-26T02:08
at 2011-08-26T02:08
舉個例子:你朋友手上有獨家料理秘方,經不起人家苦苦哀求也沒先立下契約就傳授給該店長,後來你朋友生意受影響想告該店長,會告的成嗎?
與其繼續糾纏下去不如勸你朋友先把憂鬱症治好吧!
如果真得那麼想找人幫忙,建議你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他們都很熱心的,重點是免費諮詢喔!
By Quintina
at 2011-08-28T17:16
at 2011-08-28T17:16
By Frederica
at 2011-08-27T20:52
at 2011-08-27T20:52
依照版主的隻字片語說法:
如同加盟店長去通姦,然後其相姦之人的配偶,
寫存證信函給加盟業主,要求加盟業主管管加盟店長的通姦行為?
問題是:加盟業主有那麼大的權利嗎??而這又是否是加盟業主的職責??
當然,更沒有什麼雞蛋碰石頭鬥不過知名超商的大財團,
因為對象根本與大財團無關~~~(又不是整個財團去通姦)。
至於題中的網路賺錢術,除非那是專利~~
不然,就像炸雞排一樣,人人都可以炸雞排出來賣。
(差別只是誰炸的,比較吸引人去買而已)
By Regina
at 2011-08-27T11:58
at 2011-08-27T11:58
2011-08-26 05:58:31 補充:
沒那個屁股.. 就別吃那個瀉藥 ...
提告前為什麼不評估 !!
2011-08-26 06:03:28 補充:
並不是憂鬱症的人就一定要被同情!
憂鬱症的患者
~於心裡無法放下的執著,最磨人-- 磨他自己也磨週遭的人,更磨關心他的人!!
By Hedwig
at 2011-08-30T18:45
at 2011-08-30T18:45
還是大家都可以用的技巧
如果是大家可以用的技巧
是否會違法
如果違法
你朋友當初做了這樣違法的賺錢術是自做自受
如果不違法
是大家可比用的技巧嗎
如果大家都可以用
你朋友應該告不成功
你朋友的敗訴跟對方是不是大財團沒關係
是他告的東西是什麼
他所謂的賺錢術
如果是大家都可以用不違法的東西
本來就告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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