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稅局登記有開立統一發票,又在店面貼免用統一發票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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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運動精品店.原營登為A.於94年改為B.營業至今己十餘年
月收入超過20萬,也開立了總店.分店及網路商店.
卻在實體店面裡貼上了"免用統一發票"貼紙.
可是國稅局網站上查詢出該精品店是為"有開立統一發票"店家
這樣該精品店不是在誤導消費者.不需索取統一發票.而行逃漏稅之實嗎?
所以想請教以下幾個問題:
1."免用統一發票"貼紙是否需要通過申請核准才會發放?或是可以自行印製.購買?
2."免用統一發票"貼紙是否有真偽之分?如何分辨?
3.若要檢舉該精品店逃漏稅,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4.該精品店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若證實為逃漏稅會被取消特約資格嗎?
5.到店消費的國民旅遊持卡者,可以要求店家權益賠償嗎?
6.若確定該精品店為逃漏稅,是否可追溯至更名前?
以上問題,麻煩請專家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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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2-25
1.免用統一發票的認定是由國稅局決定的..
但是"免用統一發票"貼紙是可以在文具店買得到的...
2."免用統一發票"貼紙沒有真偽之分...只是為了告知客人而以
3.若你確定對方是有使用發票的店家.....可以去拍照存證...
拍店家貼"免用統一發票"貼紙的證據...
再去國稅局舉發....其他的...就由國稅局去搜證
若你是因為有交易而發現的..
就一起提供交易資料會更OK
4.要看國稅局的態度...若只查補稅..未通報與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的主管單位..就可能不會被撤銷
5.有實際交易..應是沒有賠償的權益....因為違反的是稅務方面...
由國稅局去追
6.很難追溯到更名前...因為連國稅局也只保留十年內的資料...
現在連88年以前的資料都銷毀了...
PS有的店家會把有國民旅遊卡的商品與其他商品分開設兩個公司.....
一家開發票...一家開收據....
這時就很難認定嘍!!
Joe avatarJoe2011-02-24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