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給付金再認定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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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小弟有以下問題,煩請各位有遇過的人解答!
我現在正在領失業給付金,第一次以領到,但是在2月12日
~2月18日必須回到就業服務站進行再認定,但是工作很難
找,網路投履歷不知道投多少了,不是履歷沒開過,就是在開
履歷前就職缺關閉,網路上爬了不少文,再認定的兩次求職紀
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寫!
像職缺關閉我也可以算一次求職紀錄嗎?
把廠商有開過履歷的通知信件,印下來可以交嗎?要打電話去詢問不錄用的原因嗎?像有人說的都失業了,還要自己打電話去問不錄用的原因,感覺就像火上加油,都沒工作了,還要問清楚理由!
找認識的蓋店章可行嗎?
如果像用網路投履歷,一直都沒回應,我可以寫說靜待通知嗎?這樣可行嗎?(說實在的,不太想去打電話二次傷害!)
因為沒申請過,對這東西有很怕審核沒過,下次沒的領了!

All Comments

Enid avatarEnid2009-02-08
…………不用那麼麻煩……………….
你只在面試紀錄有蓋個店章,基本都不會再詢問店家(自己多次經驗)
每月二次失業給付認定
我都找認識的商家如早午餐店,超商,冷飲店,菸酒行,診所,通訊行,各行業等…….請它們在面試紀錄蓋個店章,告知你需要求職紀錄請其幫忙
未錄取其他原因可填寫,已額滿,須有大貨車駕照,須自備汽車等…….
填寫要有技巧..懂我的意思嗎?
理論上是說會用抽查的方式確認真實性..
僅供参考,請舉一反三
Andy avatarAndy200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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