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房客來家裡住,是我哥請來的,我那個笨哥哥覺得他是好人,把山上的房子的鑰匙也給他讓他進出方便,說他是什麼教授,會幫人看病之類的,但我們看來他是個騙子,然後把山上的家讓給他住,我媽很反對,後來那個不要臉的阿伯來住後就不走了,然後再那邊開咖啡店,說真的那邊沒有人會想去那邊喝咖啡的啦!還有想賣他自稱為古董的東西,像搬一些佛像跟一些畫,還有一些他垃圾來家放,叫我們給三個月的時間讓他搬,不可以動他的東西那是我們賠不起的,我媽從以前就不想要讓人家住那邊,有報警了警察說他們不收這些東西。也不敢動,我們也沒跟那個人有打任何的合約,請問一下要怎麼趕走這個人,還有叫**上把他的那些東西叫他自已帶走~那個人還罵我媽說誰兮漢住這罵一下也是一樣很厚臉皮的住下來,他的外遇女的還跟我媽說你應該喜歡那叫"叫獸"。感覺這個女的真的很機車,還跟我媽說就是不搬走怎樣。有什麼法律可以強制他搬走的。因為他靠我哥撐腰,才能住下來的。變的家裡搞得大家都在吵吵鬧鬧的。還有那警察來時有叫他拿証件出來,那個人也不太敢拿出來,那個人自稱是中醫師,現在沒做了但還有幫人議診,就拿他之前去演講的資料出來,真不知道怎麼查他的底細。警察說不可以隨便查人家的底細的。
那個人之前住這邊也快一年了,後來因為我的笨哥哥腳受傷,變成一個星期來三天。
那個人之前住這邊也快一年了,後來因為我的笨哥哥腳受傷,變成一個星期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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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是醫生要有證照喔!
去看他的 ID 再去醫生公會查 "好像是這樣"
要有書面證據的才算
然後要那個所有人出面去要求他搬離
他可以主張是經過你哥同意才去住,這是不涉及侵佔沒錯
但是從現在開始,你們已經主張要他搬離了(請說服你哥也一致)
若他還是不搬,就可以請警察強制驅離他了,有法有據
如果警察不管,先去警政署申訴,然後去法院正式提告那個人侵占
我記得有法律規定是自契約解除後一個月內搬完
有正式告知當事人了,一個月後屋內的東西就是屬於屋主的
你們這個根本不是租屋契約,當然更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