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民事訴訟 - 加盟
By Tracy
at 2009-05-20T00:00
at 2009-05-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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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已嫁人,但小孩的戶籍及學籍仍掛在我娘家,(因為是公音立的),想等小朋友上小學時再轉為夫家,這段期間,為了就近接送小孩上下學,索性就租下娘家一樓的店面,簽下兩年約(而樓上是住家)來經營早餐店(没有加盟,是私創的),而後於今年2月,突然飛來橫禍,對門的鄰居,從家裡開車直駛出來,直接撞上正要走進家門的父親,導致,家門被撞毁及我早餐店的攤車撞凹,還有招牌整個撞毁,父親因而受重傷,而無法居住在二樓,而我的早餐店被迫收回..因為要將一樓的店面更改無障礙設施,致使我無法營業...現請問,我要如何爭取我的權益呢?1.我要向誰提告?是房東還是肇事者呢?(因為車子直接衝撞進來,有撞壞我店面,使我有損失而無法營業)2.因為店面被迫收回,房東因為要方便在一樓醫療..所以要跟我毁約..(這未到期的房東致使我無法開店,而房東是不是也要跟肇事者請求租賃損失呢?)..而我是不是也能要求討回一些毁約的賠償呢?.3.我的物品損失及庫存物料.這些損失要如何及跟誰請求?4.車禍致使我無法再營業..要如何請求營業損失?如何計算?幾個月呢或是請求到租約期限呢?5.我是小本自創的西式早餐店,無營業登記,但都有跟廠商進貨的單據,那要如何請求我因這次事件所受之無妄之災呢?6.或是我告房東然後房東再向肇事者求償這些租賃損失及物品損壞呢?7.我是房東的女兒,但我確定有簽訂租約..這樣會不會被肇事者認為無理呢?因為女兒跟父母租房子8.當初與我簽約的人是我母親,因為房子的名字是我母親,但她是我爸的配偶,我爸受傷.她理應照料我爸,才把房子收回,這樣的租賃關係,算不算有直接求償的關係呢?9..監視器有拍到所有事發經過,請問我該如何提告呢?該向誰申請這一切呢?以上9點能否幫我一一解答呢?且到底要告房東毁約還是告肇事者損毁我物品致使我無法再營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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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ucy
at 2009-05-23T02:01
at 2009-05-23T02:01
2.出租人可以請求店面毀損的損害賠償,關於片面終止租約而未能收到租金部分,恐怕法院不太會認同,就算起訴,可能會遭駁回。
3.物品損失及庫存,應向駕車之人請求賠償,不能向出租人主張。
4.營業損失應向駕車之人請求,若請求於租期內之營業損失,屬於損失利益,法院可能會准許,由於未列帳,可依同業利潤標準計算。
5.小額營業人並未設帳、使用發票,但應有依核定繳納營業稅,則稅捐機關核定之營業額即可為憑據。
6.關於物品損失,應由台端直接請求駕車之人賠償,非對出租人主張。
7.出租人與承租人為父女或母女關係,被告可能提出抗辯,但其抗辯有無理由,係由法院判斷,旁人很難說有無理由。若訴訟,則於己有利之部分,均可儘量主張,有無理由,就看法官判斷了。
8.出租人片面終止租約,則對承租人有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若雙方合意終止租約,則依雙方合意定之。若別無特別規定,法院應該不會准許承租人於合意終止租約後請求賠償損害之請求,除非雙方有補償或賠償之約定。
9.要提出民事訴訟,要寫起訴狀,在各地方法院聯合服務中心有提供書狀範例,可供參考,在司法院網站內亦然。由於本件事故有人受傷,涉及過失傷害之刑事責任,可於事發後六月內由受傷之人對於加害人提起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通常檢察官會勸諭和解,若能大和解(就是包括告訴人女兒的損害),則撤回告訴,否則堅持告訴,或有機會促成加害人協商賠償。關於台端之請求,完全不涉及刑事(依所述情況台端似未受傷),僅能請求民事賠償,則可具起訴狀請求。若不提民事訴訟,也可聲請法院或調解委員會調解。賠償範圍包括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法院均可能准許,但訴訟曠日費時,若金額不太離譜,就和解結束紛爭。損害賠償應於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之時起,兩年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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