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餐飲業的正職員工,
最近懷孕了,
懷孕後老闆說你要不要考慮離職!
你出了什麼意外沒辦法給你保證!
說的很好聽,不想資遣我反要我自己離職!
又給我另一個方案,
可以調到辦公室當會計助理,
我想想辦公室應該可以,
當我答應後,
他又說要跑帳務銀行我都可以接受,
重點是如果現場公司有人臨時請假或沒來我還要幫忙上班!
這樣跟我當初在現場的工作有什麼不一樣?
反而工作變多還要緊張誰沒來上班要去哪個分店上班!
而且最近孕吐的狀況越來越嚴重!
身體也容易感到疲倦不舒服,
公司卻要我去看醫生開證明,
如果沒有就算事假,
病假請第一次不扣錢,
第二次依事假辦理要扣薪!
我是孕婦身體不舒服是正常的,
卻要因為這樣而去醫院開證明,
開了證明還要扣我薪水,
那我去看醫生幹嘛?
乾脆請事假就好啦!
我希望每天上班時數不要太長
也因為家裡住比較遠不希望上打烊班!
希望可以上早班,
但每次經理都排8~11個小時叫我上班,
如果身體不舒服想早下又要開證明扣錢…
真的不曉得應該怎麼辦才好
請各位大大幫助我一下,謝謝
最近懷孕了,
懷孕後老闆說你要不要考慮離職!
你出了什麼意外沒辦法給你保證!
說的很好聽,不想資遣我反要我自己離職!
又給我另一個方案,
可以調到辦公室當會計助理,
我想想辦公室應該可以,
當我答應後,
他又說要跑帳務銀行我都可以接受,
重點是如果現場公司有人臨時請假或沒來我還要幫忙上班!
這樣跟我當初在現場的工作有什麼不一樣?
反而工作變多還要緊張誰沒來上班要去哪個分店上班!
而且最近孕吐的狀況越來越嚴重!
身體也容易感到疲倦不舒服,
公司卻要我去看醫生開證明,
如果沒有就算事假,
病假請第一次不扣錢,
第二次依事假辦理要扣薪!
我是孕婦身體不舒服是正常的,
卻要因為這樣而去醫院開證明,
開了證明還要扣我薪水,
那我去看醫生幹嘛?
乾脆請事假就好啦!
我希望每天上班時數不要太長
也因為家裡住比較遠不希望上打烊班!
希望可以上早班,
但每次經理都排8~11個小時叫我上班,
如果身體不舒服想早下又要開證明扣錢…
真的不曉得應該怎麼辦才好
請各位大大幫助我一下,謝謝
All Comments
正常人都是7,8個月才慢慢請懷孕假
公司這麼早就讓你坐辦公室,你還嫌不夠好哩哩
請病假連公務員都要醫師証明
阿勞工就比較福利好嗎?
我也可以天天說痔瘡痛天天請病假
請病假公司要證明
我也要去勞工局投訴
這不是很奇怪嗎?
要是人人都要上早班,那餐廳關掉算了
考慮你自己的方便也請多考慮公司的難處吧
妳離職 後 所有的福利都沒了 育嬰假五十六天產假 工資照發 是雇主要發的
去勞工局舉報吧 別擔心法律保護妳呢
第 50 條
(分娩或流產之產假及工資)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產假有8個星期 但是是要分娩的前跟後 所以如果你要留一個月的時間做月子 你最多只能再預產期前一個月開始請產假 也就是說你至少要撐到預產期前一個月 你才能開始請產假
但是先決條件是 你要撐得到
2015-05-09 08:41:48 補充:
第 51 條
(妊娠期間得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你在懷孕期間 你可以申請比較輕易的工作 但是先決條件是 你上班的公司有比較輕易的工作 你看清楚法條 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
如果有 你可以申請改調 老闆不能拒絕
但如果沒有 你就要繼續做好你該做好的工作 因為老闆是花錢請你來工作的 不是請你來安胎養胎的
2015-05-09 08:46:29 補充:
所以照你所說 你原本就是外場 老闆把比較輕鬆的會計工作調出來給你做 但是遇到需要支援的時候你要出來支援 這是老闆幫你想到的比較輕鬆的工作 如果你認為這樣沒有比較輕鬆 你可以拒絕
你可以選擇不要 留在原本的工作職位 但是留在原本的職位 你原本該做好什麼事情 就要做好什麼事情 老闆不能因為你懷孕就刁難你 但是你也一樣不能因為你懷孕 你該做好的工作 就沒有做好 老闆不能因為你懷孕就資遣你 這是勞基法對你的保障 但是如果是你自己不能做好你原本的工作 老闆一樣可以可以開除你 這也是對老板的保障
2015-05-09 08:55:11 補充:
另外 最新的修法規定 你懷孕期間 可以請5天的產檢假
5天的產檢假 5天而已喔 並不是你每次產檢 都算產檢假喔 超過5天的部份 你只能用事假去請 至於你自己因為懷孕期間吐 不舒服 必須在家休息無法工作 要請病假 要扣薪水的
我是孕婦身體不舒服是正常的,<<你是孕婦身體不舒服是正常的 但是老闆給你薪水要你來工作也是正常的 也是合理的
2015-05-09 08:58:54 補充:
但每次經理都排8~11個小時叫我上班,<<<<一樣 如果有比較輕易的工作 你可以要求 老闆不能拒絕
老闆不可以拒絕 老闆拒絕依法會被罰 但是同事可以拒絕 同事拒絕不會被罰
你要排早班 只要你提出要求 老闆盡可能的情況下要答應你 但是也要同事願意配合 把早班都讓出來給你
如果同事不願意配合你體諒你 要求大家公平 早班晚班都要排 照順序排 輪流排 你還是要配合
老闆不可以因為你懷孕 就加重工作份量來逼你離職 但是老闆有權力用妳懷孕前的標準來要求你完成你應該完成的工作
2015-05-09 09:02:43 補充:
另外 產檢假 可以以小時算 5天的產檢假算80小時 你可以分開請
直接白話 老闆沒有刻意因為你懷孕就刁難你 你就要謝天謝地了 如果你自己的身體狀況實在太差 你撐不到生產前請產假
你自己要想清楚 是這份工作重要 還是你的小孩比較重要
2015-05-09 14:13:24 補充:
妳離職 後 所有的福利都沒了 育嬰假五十六天產假 工資照發 是雇主要發的 <<<一開始就說了 那你要撐得到生產那天 才有
不過 如果撐不到生產那天孩子就流產了
不幸流產的媽媽,一樣受到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保護,可以向雇主請求產假,並且雇主不可以用來作為評量考績或影響全勤的標準。依照流產時的懷孕周數劃分,懷孕在三個月以上(即12周以上),可以停止工作,向雇主請求4星期產假;懷孕滿兩個月但未滿三個月,可以向雇主申請一星期產假;而未滿兩個月,則給予五天的產假。
2015-05-11 12:35:52 補充:
去勞工局舉報吧 別擔心法律保護妳呢<<<勞工局一樣要守法 法律會保護你孕婦的權益 難道老闆就不受法律保護嗎?
你孕婦的權益需要保護 你也止能在合法的範圍內要求老闆 你能要求你一直請假 老闆還要付你薪水嗎?
你只有5天80小時的產檢假 超過80小時 就算你真的去作產檢 一樣要扣薪水 你不能提出無理要求
再說一次老闆花薪水請你 是請你來工作的 不是讓你來養胎安胎的
2015-05-11 12:39:49 補充:
就算請勞工局來協調 也只能要求老闆按照勞基法 讓你請產檢假 等你生產的時候 讓你請產假
只要老闆沒有刁難你 沒有讓你超時工作 你就必須要完成你的工作 就算你是孕婦也一樣
但每次經理都排8~11個小時叫我上班,<<<你每週上班時數不可以超過基本工時 你可以要求不要加班 但是你不能要求你只能上早班 除非你的同事都願意跟你配合 把早班讓給你 不然大家都一樣在這邊工作 憑什麼輕鬆的工作都給你做 比較辛苦的事都給她們做?
2015-05-11 12:43:15 補充:
老闆跟經理可以幫你協調 畢竟妳是孕婦 你的權益受勞基法保障
但是其他員工的權益也一樣受勞基法保障阿
公司裡當然可能有比較輕鬆的工作 你可以申請老闆把你調比較輕鬆的工作 那也要同是願意跟你換阿 老闆也不能強迫其他員工 硬要跟你換阿 老闆要調動勞工職務 也要勞工同意ㄟ
你不想上打烊班找勞工局協調 那其他勞工也找勞工局來協調說她們也不想都是打烊班
勞工局又能怎麼辦???????
二、對於已經調至行政業務部分可以跟老闆堅持說因為目前懷孕所以無法激動到現場上班,懷孕不方便。等分娩產假後就可以恢復原本餐廳現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