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業禁止在法律上是有嚴格的規定
原PO的案子來看
離踩到法律的線還非常遙遠
請問前面發文的回文的人
有簽過有效的禁業禁止條款?
有拿過合理補償?
我有,拿過將近7位數的補償金
原公司要求離職三年內不得到對手公司上班.....
所謂的營業秘密機密
造成損害等等
在法庭上都是要舉證
至於所謂道德問題
做生意講實力
做人講誠信
但是不合理的條約,法律上是無效,至於是不是無效就不需遵守
這是個人的選擇問題
回到商業價值的本身,創造更多的價值才能吸引客戶投靠
不管是老東家還是同業
____________________補一下過程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網路業,到職時所簽"員工保密協定與禁業禁止合約"
條款就跟一般公司所簽相仿
也有離職後兩年不得到相關產業任職的條約
不過公司在我任職期間有跟對手公司打官司
所以有補充不少法務人力
公司內部/外部的合約也都有大翻修
離職時
法務就跟公司說這個離職後兩年不得到相關產業任職的條約恐怕無效
至少要有合理補償措施等等
後來雖然我跟老闆說我對對手台沒興趣
老闆還是想要立下一個範例
他就說要簽三年,36x3x0.9=97.2就是我後來拿到的數字
違約金是500萬
後來我才知道契約,若違背公序良俗,依民法第72條規定,應認為無效
合理的契約要有相當性,這97.2萬就是禁止三年所付出的對價
大概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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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案子來看
離踩到法律的線還非常遙遠
請問前面發文的回文的人
有簽過有效的禁業禁止條款?
有拿過合理補償?
我有,拿過將近7位數的補償金
原公司要求離職三年內不得到對手公司上班.....
所謂的營業秘密機密
造成損害等等
在法庭上都是要舉證
至於所謂道德問題
做生意講實力
做人講誠信
但是不合理的條約,法律上是無效,至於是不是無效就不需遵守
這是個人的選擇問題
回到商業價值的本身,創造更多的價值才能吸引客戶投靠
不管是老東家還是同業
____________________補一下過程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網路業,到職時所簽"員工保密協定與禁業禁止合約"
條款就跟一般公司所簽相仿
也有離職後兩年不得到相關產業任職的條約
不過公司在我任職期間有跟對手公司打官司
所以有補充不少法務人力
公司內部/外部的合約也都有大翻修
離職時
法務就跟公司說這個離職後兩年不得到相關產業任職的條約恐怕無效
至少要有合理補償措施等等
後來雖然我跟老闆說我對對手台沒興趣
老闆還是想要立下一個範例
他就說要簽三年,36x3x0.9=97.2就是我後來拿到的數字
違約金是500萬
後來我才知道契約,若違背公序良俗,依民法第72條規定,應認為無效
合理的契約要有相當性,這97.2萬就是禁止三年所付出的對價
大概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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