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受雇的是一家嬰童用品的員工,在家樂福駐場販售,因為一天上班時間好奇將對櫃也是販賣嬰童用品的商品拿來研究,可能一時粗心將它弄破了撕的太大力開了包,也就是40多片包我弄破了其中的一片,因為破包了我就拿起來聞可能有沾到皮膚,結果當時被家樂福安全課的一個小姐用手機在我背後拍照,她說我駐廠小姐破包視同偷竊,當時我就說那我買好了,可是他還是堅持我不能購買就是偷竊,之後就通知安全課,把我帶到安全課全程錄影然後打電話給我原本的公司,但是公司沒有人有空可以過來,後來我公司的回應是屬個人行為要我個人負責.
然後安全課的人說我這樣偷竊,須賠償商品的11倍價格,另外我每天上班所簽的一張條款,裡面有一條條款有提到5萬元的賠償,但是我每天上班也簽慣了都沒在注意內容,我當時哭著說我並沒有那麼多錢分期可以嗎?但是課員就說不然叫公司付叫家人付,她說家樂福沒缺那5萬塊報警會毀了我,還聲明報警我就留下案底以後找工作會不方便,我聽到他這樣說心生畏懼,她要求我提款身上僅剩的1萬塊和證件,另外派人跟我至我住處拿別張提款卡提領剩餘的4萬,給完之後還拿一張同意書叫我照抄一份,他限制我離開因為我怕我走不了所以我簽了,還開了一張發票給我,我到底買了什麼?有這種發票嗎?當時我真的沒想那麼多只是真的怕,所以我簽了同意書.
之後他告訴我要馬上離開家樂福,從今不可以駐場了,也就是說我從今天起失業了,那5萬塊是我1-2年儉用的積蓄,想說如果生小孩子這筆錢可以用的到,老公最近都在放無薪,又在外租房子每個月得付房租,我現在還丟了工作,如此的雪上加霜我好難過,我並無意圖要偷也從沒有這念頭,我承認我的好奇把它拆封我錯了,也因為它是對櫃的商品不是我架上的,所以他執意說我此行為是偷竊.
我只是想問我這樣真的是構成竊盜行為嗎?我沒有把它放進口袋或背包或衣服,只是單純拿在手上但是撕太大力它開封了?我並沒有沒結帳或私藏帶出賣場,還有家樂福的處置是合法的嗎?那些條約在法律上是有效力嗎?他讓我心生畏懼也把我5萬收了,他有違法嗎?真的很不甘心我並沒有要偷竊的意圖為何把我當做小偷對待,如果當初他叫警察我是不是真的會因此被警察以竊盜罪法辦嗎?我沒有前科紀錄,那天剛好又是我生日我好難過…
已更新項目:
最後會去簽同意書是他要求我照抄一份給他,大概內容是說我造成公司的損失並賠償5萬元然後就不跟我追究法律責任之類的,因為不懂法律又怕他把我送警局,簽了這一張表示法則已經有了依據我不能追溯了嗎?
因為我有抽出其中一包我弄破的(內容物已被我拿出),放置鼻子聞,那是類似濕紙巾(嬰兒用的潔牙濕紙巾) ,他說有拍到我在擦臉,實際動作我是聞,可能有沾到鼻子嘴唇部位,事後我有拿一張我平常上班簽的條文,標題只是寫駐場需知,內容有一條:派駐廠商任ㄧ拿取店內之商品或拆封使用賣場商品,ㄧ率以5萬為罰款計算之.這樣具有效力嗎?
然後安全課的人說我這樣偷竊,須賠償商品的11倍價格,另外我每天上班所簽的一張條款,裡面有一條條款有提到5萬元的賠償,但是我每天上班也簽慣了都沒在注意內容,我當時哭著說我並沒有那麼多錢分期可以嗎?但是課員就說不然叫公司付叫家人付,她說家樂福沒缺那5萬塊報警會毀了我,還聲明報警我就留下案底以後找工作會不方便,我聽到他這樣說心生畏懼,她要求我提款身上僅剩的1萬塊和證件,另外派人跟我至我住處拿別張提款卡提領剩餘的4萬,給完之後還拿一張同意書叫我照抄一份,他限制我離開因為我怕我走不了所以我簽了,還開了一張發票給我,我到底買了什麼?有這種發票嗎?當時我真的沒想那麼多只是真的怕,所以我簽了同意書.
之後他告訴我要馬上離開家樂福,從今不可以駐場了,也就是說我從今天起失業了,那5萬塊是我1-2年儉用的積蓄,想說如果生小孩子這筆錢可以用的到,老公最近都在放無薪,又在外租房子每個月得付房租,我現在還丟了工作,如此的雪上加霜我好難過,我並無意圖要偷也從沒有這念頭,我承認我的好奇把它拆封我錯了,也因為它是對櫃的商品不是我架上的,所以他執意說我此行為是偷竊.
我只是想問我這樣真的是構成竊盜行為嗎?我沒有把它放進口袋或背包或衣服,只是單純拿在手上但是撕太大力它開封了?我並沒有沒結帳或私藏帶出賣場,還有家樂福的處置是合法的嗎?那些條約在法律上是有效力嗎?他讓我心生畏懼也把我5萬收了,他有違法嗎?真的很不甘心我並沒有要偷竊的意圖為何把我當做小偷對待,如果當初他叫警察我是不是真的會因此被警察以竊盜罪法辦嗎?我沒有前科紀錄,那天剛好又是我生日我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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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會去簽同意書是他要求我照抄一份給他,大概內容是說我造成公司的損失並賠償5萬元然後就不跟我追究法律責任之類的,因為不懂法律又怕他把我送警局,簽了這一張表示法則已經有了依據我不能追溯了嗎?
因為我有抽出其中一包我弄破的(內容物已被我拿出),放置鼻子聞,那是類似濕紙巾(嬰兒用的潔牙濕紙巾) ,他說有拍到我在擦臉,實際動作我是聞,可能有沾到鼻子嘴唇部位,事後我有拿一張我平常上班簽的條文,標題只是寫駐場需知,內容有一條:派駐廠商任ㄧ拿取店內之商品或拆封使用賣場商品,ㄧ率以5萬為罰款計算之.這樣具有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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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妳沒有拿到物品或勞務,那張發票有問題,該店亂開發票違法,妳可以拿去當地國稅局檢舉.
3.妳當初的行為,算不算偷竊,還有很大爭議,要看妳的運氣,有沒遇到好的檢察官與法官,原則上妳的勝算至少有5成.
4.妳都寫了同意書,現在是已經太遲了. 當初妳應該就讓他們送辦,也不見得會成立竊盜罪.
5.以後不管簽甚麼合約或同意書,記得要一份影本.
另看妳要不要告加樂福刑事(恐嚇取財罪) 記住 法律是保護不讓權利睡著的人!
你如果可以證明你拿ㄌ五萬塊給他們 那是可以要回來還有要他們鄭重道歉ㄉ
有事ㄉ是他們 恐嚇取財罪一定成立ㄉ 當初你ㄑ提款他們有人跟著你 報案時記ㄉ提出這點 提款機ㄉ監視器會幫你作證
你ㄉ行為只能說買下那包濕紙巾 最多最嚴重就是這樣 用手機可以拍ㄉ那ㄇ清楚那照相機都可以丟垃圾筒ㄌ
我認為你ㄉ行為有爭議 不過尚未達到觸法ㄉ程度 你沒藏在身上 沒有意圖丟掉包裝紙 沒出賣場 怎告你竊盜? 你唯一ㄉ爭議就是有類似使用ㄉ行為 但那只是類似 是猜測 不能最為論罪依據ㄉ
真的... 找記者利用傳媒的力量.讓全社會人士作出公評.
別讓自己受到莫名的冤枉及委屈.......
沒有比尋求社會大眾幫忙更有利的方式(至今無人能敵)
希望經過社會予論壓力下.透過有心 有力人士能為您找回清白給您一個交代 替您的遭遇感到不平 難過及委屈
祝您好運 (別低頭.支持妳)
我建議你去報警!!!
這太誇張了~~~
之前新聞就有說~~有的店家會說偷什麼東西
照原價賠償幾倍
其實那都指示嚇唬你
不只是未了讓小偷不要偷東西
但如果真的被抓到了
他叫你賠了幾倍的錢
那就變成不知道勒索還是什麼的
店家也有罪
而且這樣並不構成偷竊
可在看監視器請法官判定
這種人真的太過份了
叫他去死好了
快去報警替自己討公道啦
2009-02-28 18:47:50 補充:
而且簽那同意書根本無效
有到法院公證什麼都嘛??
所以不要給那種東西騙了
你可以說是哪間家樂福...什麼櫃嗎???
2009-02-28 21:58:39 補充:
對阿..上面大大說的方法很好
你可以告知媒體
現在大家最怕的就是媒體的報導
讓他們有輿論壓力
你真的不用怕
如果你真的沒有做錯事
你就替自己辯護到底阿
而且簽那種條文
根本就是無效的
你先去報警..跟警察說明一切
然後再通知媒體報料
因為家樂福是知名連鎖店
所以一定有幫助的
加油啦
這句話是他只想拿這五萬元,他敢不敢報警,他不一定敢報警..
其一,在賣場裡不小心撕壞了東西,頂多就是拆封視同購買,
怎麼會是偷竊呢?
其二,你還沒有出賣場,你偷竊的行為還沒有成立..
其三,他要你賠五萬元己經構成恐嚇取財了...
你會寫這一篇代表你己經賠錢了事走出家樂福了...
如果是我,我還沒走出家樂福的話,我會請他叫警察來..
因為一定家樂福的人被警察駡,然後我會另外告他恐嚇和
名譽受損...
如果我己走出家樂福,我會到警察局,具體控告恐嚇取財和
誣告和名譽受損...
不要白白的被人唬了,建議你可以帶著你老公到警局,然後再到家樂福...
結果一定如我所說,家樂福會把錢退給你,然後慎重的和你道
歉,除非實情不是你所說的這樣...
台灣法院...地方法院.....等<宣判結果.犯罪事實..等>
任何一家公司.機構.都無權對任何人提出判決與審判.更別說是限制人身自由.以上明顯為違法行為.建議你.請教法律專家.保障自己權益.別被呼隆了.
盡可能也把當時看見<事發當時.人證..等.對你有利證據.收集>
較好....如要你提款的收據...等
我沒有把它放進口袋或背包或衣服,只是單純拿在手上但是撕太大力它開封了?頂多損毀
我並沒有沒結帳或私藏帶出賣場,還有家樂福的處置是合法的嗎?
那些條約在法律上是有效力嗎?賣場證據力不足,就算法辦,也不會被起訴。
他讓我心生畏懼也把我5萬收了,他有違法嗎?有,可告買場恐嚇取財罪/侵占罪,最好先確認當初駐場販售合約內容內,是否有(如有損毀買場內尚未出售之物品,得視違約,不在退還保證金之類),就算有,也並非完全是違約。
真的很不甘心我並沒有要偷竊的意圖為何把我當做小偷對待,如果當初他叫警察我是不是真的會因此被警察以竊盜罪法辦嗎?妳被騙了,當初他叫警察來時,警察頂多當了解原委後,認定無不法,因為證據力不足,頂多請妳到分局內了解,
我沒有前科紀錄,那天剛好又是我生日我好難過…
2009-02-28 16:24:31 補充:
整個事件我看到的事:
1.賣場只是不喜歡看到妳到在賣場賣東西。
2.如果賣場真有把握控告妳竊盜(指證據與事由),絕不可能當下未報警。
3.他限制妳的行動,明顯已構成(防礙自由罪)
4.如果事由真的如妳所言,妳應該現在就去報警。
他只是拍攝到你拿取那個商品
但是,有人看到你收進你的包包裡面嗎?
有拍攝到你將東西夾在你的衣服裡面嗎?
都沒有的話,你就不用擔心了。
因為,根本就沒有證據說你是偷東西。
就算鬧去警局,警察也只會先叫你們要不要私下和解。
但是,你明明就沒有錯啊
沒有錯就不用怕。
你如果因為就答應他們的要求,你就輸掉了,應該是說你被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