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創業板年薪六千萬的版友,大家好
不好意思,小弟爬文後,對於「工作中是否可以當負責人」一事還是有些疑問
一、
這樣我是否要提前告知公司我健保要因某些(亂掰)的原因而轉出,
接著再於公司成立後,去申請新公司的健保單位?
二、
抑或是我不需要於自己工作的公司轉出健保,直接新公司健保加上去即可?
但這樣目前工作中的公司會發現嗎?
這兩個選項困擾我一陣子了....可是最近某些原因,
不得不趕快處理這件事情.....
再麻煩各位大神解惑.....QQ
(如果有觸犯板規,煩請告知小弟,小弟會立即修文或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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