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到期,房東要求"回復原有屋況" - 事業
By Rachel
at 2011-12-05T00:00
at 2011-12-0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去年3/1頂下了一家冷飲店,有與房東簽租約,(是一般文具店賣的那種制式契約,因租約有加註『若提前解約不續租需提前二個月告知,房東可扣1個月租金』‧
現在到租約到期(101/2/28)是還剩不久啦,因不打算再續約了,故有先電話告知房東不再續約,結果現在房東說:因為這店面已歷經好幾任房客經營了,<法律上>我們是頂上任房客的店務,所以交屋要把現在店面的天花板、裝潢隔間、水管線路等都清除才行。否則不退還押金。故想請問達人:
1.因為當初頂店時,屋況就已經是現階段的樣子了,我們也不曉得那些隔間裝潢水管到底是房東做的還是以前房客做的,在談頂店事務時都是和上任房客接洽 (他說房東他聯絡就可以,所以沒有給我們房東的電話),他也都沒提到關於那些裝潢的事(只說要頂讓的那個吧枱是他們進來後重新再做的),我們是直到簽租約時才第一次看到房東,並有房東的聯絡電話‧當時房東只說《退租時要把地板弄乾淨》‧
2頂店時,我們有與上任房客簽了張簡式的頂讓契約書,大約內容是提到同意以金額oo 頂讓 吧枱、爐具、冰箱、水塔、電視櫃沙發及其他生財具等......(並沒有記錄天花板裝潢隔間、水管的部份)因為我們進來就是這個冷飲店的樣子,現在房東的要求回復成空屋,這樣合理嗎? 我可以主張原狀就是我承租當時的狀況,只要把我們頂讓的東西還有自己再加買的東西全部清空,再把地板清洗乾淨就好嗎?
3目前最好的方式當然是希望有人要頂讓,但我們也很怕頂不出去(因為房租18000算高,押金2個月),加上現在是淡季,每天的營業額都只是勉強打平(房租及其他相關成本),若是這樣的話,我是不是提早1月底就解約,讓房東扣其中1個月押金,其他可以處理的我們處理好,至於天花板裝潢隔間、水管拆除的部份就讓房東以另1個月押金去處理?
以上疑慮請達人為我們解答,TKS!!
現在到租約到期(101/2/28)是還剩不久啦,因不打算再續約了,故有先電話告知房東不再續約,結果現在房東說:因為這店面已歷經好幾任房客經營了,<法律上>我們是頂上任房客的店務,所以交屋要把現在店面的天花板、裝潢隔間、水管線路等都清除才行。否則不退還押金。故想請問達人:
1.因為當初頂店時,屋況就已經是現階段的樣子了,我們也不曉得那些隔間裝潢水管到底是房東做的還是以前房客做的,在談頂店事務時都是和上任房客接洽 (他說房東他聯絡就可以,所以沒有給我們房東的電話),他也都沒提到關於那些裝潢的事(只說要頂讓的那個吧枱是他們進來後重新再做的),我們是直到簽租約時才第一次看到房東,並有房東的聯絡電話‧當時房東只說《退租時要把地板弄乾淨》‧
2頂店時,我們有與上任房客簽了張簡式的頂讓契約書,大約內容是提到同意以金額oo 頂讓 吧枱、爐具、冰箱、水塔、電視櫃沙發及其他生財具等......(並沒有記錄天花板裝潢隔間、水管的部份)因為我們進來就是這個冷飲店的樣子,現在房東的要求回復成空屋,這樣合理嗎? 我可以主張原狀就是我承租當時的狀況,只要把我們頂讓的東西還有自己再加買的東西全部清空,再把地板清洗乾淨就好嗎?
3目前最好的方式當然是希望有人要頂讓,但我們也很怕頂不出去(因為房租18000算高,押金2個月),加上現在是淡季,每天的營業額都只是勉強打平(房租及其他相關成本),若是這樣的話,我是不是提早1月底就解約,讓房東扣其中1個月押金,其他可以處理的我們處理好,至於天花板裝潢隔間、水管拆除的部份就讓房東以另1個月押金去處理?
以上疑慮請達人為我們解答,TKS!!
Tags:
事業
All Comments
By Isla
at 2011-12-09T10:53
at 2011-12-09T10:53
口頭的承諾,也是契約的一部分
所以房東當時有說,「退租只要把地板清乾淨」
那這句話就算是契約的一部分,所以就法律而言
退租時只要把地板清乾淨即可,其他部分無須理會
但,若房東不認帳,不承認有說過這句話
那版大需負舉證責任,證明房東的確有說過
這想必是很困難的一件事
所以撇開上面這段,暫不考慮的話
那就看版大的房屋租賃契約到底是跟誰簽的
因為看版大的敘述,好像是跟前任房客接洽
但租賃契約好像又是跟房東簽約
這樣感覺是有點奇怪的
若我沒會錯意,的確是我所述的這個情況的話
個人的解讀是與前任房客的接洽
應該僅限於店內頂讓設備部分,並不包含房屋租賃
與房東簽的才算是租賃契約
因為契約是「債權契約」,有所謂的相對性
也就是說契約只在簽約的雙方產生效力
對於非簽約的第三人,則沒有任何約束力
因此房東與前任房客簽的房屋租賃契約
對於版大並無效力,也就是他們之間約定要怎麼回復房屋現狀
這與版大無關,而版大只需依照自己與房東簽的契約
負回復原狀的責任,而回復原狀的標準
就是當時房東交屋給版大時的樣子
所以天花板那些並不用負責拆除
若版大與房東並無簽租賃契約
只與前房客簽約,承接其對房東的一切權利義務
或是雖與房東簽約,但表明承接前房客的權利義務
那這樣的話,版大就有必要按房東要求回復房子原狀
以上只是法律上的規定,但若房東執意不歸還押金
那就得提告法院解決,為了兩個月的押金上法院
時間、金錢上的花費,恐怕不符成本
所以建議若可以的話,還是多跟房東溝通
尋求兩者都可以接受的方式,會比較恰當
以上淺見供參
Related Posts
侯硐九份一日遊
By Damian
at 2011-12-04T00:00
at 2011-12-04T00:00
台中煉乳銀絲卷
By Lily
at 2011-12-04T00:00
at 2011-12-04T00:00
吃過許多小攤販都沒有 都只是加加胡椒粉而已
不要餐廳那種 希望是那種小攤販就買的到~~~
希望哪位善心人 ...
考大學的幾個問題
By Quanna
at 2011-12-03T00:00
at 2011-12-03T00:00
老師幫龍年取名~~
By Dinah
at 2011-12-03T00:00
at 2011-12-03T00:00
父姓楊 屬羊 母親屬 鼠
請老師 幫忙 謝謝..
已更新項目:
父 33歲
母 28歲
大家對「馬式風格」道歉的看法??
By Jacob
at 2011-12-03T00:00
at 2011-12-03T00:00
但卻聽說有「馬式風格」或「中國國民黨黨人」的道歉??
▼ 中國黨馬英九對原住民說「我把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