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3月7日要開庭了~~民法第244條 - 早餐店
By Zanna
at 2013-03-04T00:00
at 2013-03-0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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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和女友開早餐店三年了,是跟女友的媽媽(以下簡稱房東)租店面的,在去年3月份房東忽然提出要賣房子,詢問我的購買意願,因為考量生意穩定也覺得不想放棄,於是便向朋友借錢買了,買了媽媽的名字‧過戶沒幾天房東跑路了,當一堆債主圍過來時才發現房東的債務問題不小,累積欠了3000多萬,大多是賭債及和朋友換票,問題來了,有一名債主告我媽和房東1.是親戚關係2.所以是無價金的假買賣
我方提出答辯狀裡附了不是親戚關係的證明(因為我和女友沒結婚)及當初交易的買賣契約書、所有購買金的來源及去向,就這樣過了一個多月,對方律師又來一封訴狀表示之前所訴都不爭議,但又提了新的問題要我們答辯,如下:
1.聽聞我與房東之女是男女朋友關係,且已論及婚嫁(我們都還沒提到過,不知誰跟他說我們要結婚了)要做說明‧
2.要我們提供代書的名字(這ㄍ簡單)
3.又就系爭不動產之原所有權人於本件買賣錢就係積欠多少數額之抵押債權債務,
亦請求 鈞院令被告說明之‧(這句話看起來就好像陷阱,就啥也不知道阿)
問題來了
1.如果我方承認了我們是男女朋友關係,對方是否就有可能依民法244條來擴大問題?
2.那不承認的話,是否事情會簡單一些?
3.對方因無法由親戚關係來下文章,於是換咬男女朋友的關係,為的應該是這樣才能從民法244條來下手,這點對方有那麼容易得逞嗎?
法官會如何判斷我們是否之前就知其債務問題還是不知
這筆交易讓我現在很頭痛,誰知道女友他家竟然欠這麼多錢,還連累媽媽被告,原以為只是單純的買賣,好怕借錢買的房子到時會都沒了,花了200多萬買了,又每天提心吊膽(被人噴漆),哀~~好煩
能請法律高手給點意見,3月7日要出庭了.
謝謝
我和女友開早餐店三年了,是跟女友的媽媽(以下簡稱房東)租店面的,在去年3月份房東忽然提出要賣房子,詢問我的購買意願,因為考量生意穩定也覺得不想放棄,於是便向朋友借錢買了,買了媽媽的名字‧過戶沒幾天房東跑路了,當一堆債主圍過來時才發現房東的債務問題不小,累積欠了3000多萬,大多是賭債及和朋友換票,問題來了,有一名債主告我媽和房東1.是親戚關係2.所以是無價金的假買賣
我方提出答辯狀裡附了不是親戚關係的證明(因為我和女友沒結婚)及當初交易的買賣契約書、所有購買金的來源及去向,就這樣過了一個多月,對方律師又來一封訴狀表示之前所訴都不爭議,但又提了新的問題要我們答辯,如下:
1.聽聞我與房東之女是男女朋友關係,且已論及婚嫁(我們都還沒提到過,不知誰跟他說我們要結婚了)要做說明‧
2.要我們提供代書的名字(這ㄍ簡單)
3.又就系爭不動產之原所有權人於本件買賣錢就係積欠多少數額之抵押債權債務,
亦請求 鈞院令被告說明之‧(這句話看起來就好像陷阱,就啥也不知道阿)
問題來了
1.如果我方承認了我們是男女朋友關係,對方是否就有可能依民法244條來擴大問題?
2.那不承認的話,是否事情會簡單一些?
3.對方因無法由親戚關係來下文章,於是換咬男女朋友的關係,為的應該是這樣才能從民法244條來下手,這點對方有那麼容易得逞嗎?
法官會如何判斷我們是否之前就知其債務問題還是不知
這筆交易讓我現在很頭痛,誰知道女友他家竟然欠這麼多錢,還連累媽媽被告,原以為只是單純的買賣,好怕借錢買的房子到時會都沒了,花了200多萬買了,又每天提心吊膽(被人噴漆),哀~~好煩
能請法律高手給點意見,3月7日要出庭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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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
All Comments
By Erin
at 2013-03-04T23:43
at 2013-03-04T23:43
這麼重要的事,至少可以花點小錢諮詢律師--半小時或一小時計費的那種,先把所有想得到的資料準備好再去,明快詳盡的說明後請律師指點,免得浪費時間。
1
對方律師找不到其他地方下手了,只好"聽聞我與房東之女是男女朋友關係,且已論及婚嫁 "
你們是男女友,應該很多人知道,不承認說不定有風險。而男女友的關係完全不是法律關係,而且還是不穩定的。
論及婚嫁--沒就沒,要怎麼證明沒有的事?應該是對方律師舉證 你們的關係,比如你們同居、和別人談過你們將來要如何如何、你送過(求婚)戒指、訂了喜餅……
2
他想抓住第一點硬連結到這筆不動產買賣是假交易。
既然有代書,合法買賣登記了,就不怕。就算你們是男女友,不能買賣東西嗎?
就算法官採信你們論及婚嫁,也不能絕對推論她媽無償送你媽房(有這麼好的事?還是你們交易都用現金沒任何帳戶往來資料?)
3
你媽透過代書合法向她媽買了房,其它的事你都不知道--那些債務你以前完全不知道,不知道的事就沒辦法說明。
他應該舉證你知道她媽欠債拿房子抵押,你們故意這樣做讓她債權人討不到錢。感覺他是難證明所以才要挖個坑給你跳誘騙你自己說出來。
他要是舉證得出來,你再來反駁。
總之,你和女友再好,也不能推論你一定知道她媽財務--情理上你知道的話閃她媽都來不及了,還敢跟她媽有交易嗎?
她媽又沒告訴你你怎知道?難道法官一定知道自己岳父岳母(或公婆)的私房錢嗎?
請參考:
主張法律關係存在之當事人,須就該法律關係發生所須具備之特別要件,負舉證之責任。而此特別要件之具備,苟能證明間接事實並據此推認要件事實雖無不可,並 不以直接證明者為限,惟此經證明之間接事實與要件事實間,須依經驗法則足以推認其因果關係存在者,始克當之。倘負舉證責任之一方所證明之間接事實,尚不足以推認要件事實,縱不負舉證責任之一方就其主張之事實不能證明或陳述不明、或其舉證猶有疵累,仍難認負舉證責任之一方已盡其舉證責任,自不得為其有利之認定(最高法院91年台上字第1613號裁判要旨參照)。
就怕萬一碰上恐龍法官……所以,還是問個律師比較保險。
建議上法庭表現自然心安理得,你媽若出庭最好不要和你女友親密一家人的樣子好像你們真的要結婚了!祝順利~
2013-03-05 00:46:07 補充:
突然想到,他為什麼要說你們是"男女朋友而且論及婚嫁"?
正的說--你們不反駁就承認關係特殊,他的推論合理了~
反的說--你們若不承認"那一整個句子",或你們乾脆不承認是男女友,他就能說你們說謊~
我好喜歡這律師啊……
By Lauren
at 2013-03-07T23:51
at 2013-03-07T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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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平安 順心
立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By George
at 2013-03-05T12:25
at 2013-03-05T12:25
他們有在處理及探討個人權益上的問題
希望對你有幫助!
By Agnes
at 2013-03-08T23:30
at 2013-03-08T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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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03-0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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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連鎖店的總公司食材都是從哪些廠商出貨的呢?
想自立門戶不想加盟....
最近吃過很多家,覺得「拉亞漢堡」�� ...
早餐店價位....詢問!!
By Odelette
at 2013-02-24T00:00
at 2013-02-24T00:00
包括店面..桌椅.....基本器具....等等!!總金額大約是多少??
想參考參考大大的意�� ...
加盟麥味登早餐店
By Ida
at 2013-02-19T00:00
at 2013-02-19T00:00
因為最近想要加入這家早餐,預計3/28號開幕
開早餐店要準備甚麼
By Eden
at 2013-02-12T00:00
at 2013-02-12T00:00
光是一開始的創業基金都不知道要怎麼辦
還有租店面 跟材料廠商接洽 甚至要不要加盟也�� ...
藝人開店吃的
By Iris
at 2013-01-27T00:00
at 2013-01-27T00:00
另外還有葉愛玲 開咖啡簡單 給我他店住址 \\\
另外柯以柔老公 開日本料理 也給我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