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開第二間店,想請教營業相關問題 - 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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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是某咖啡店的負責人,國稅局核定屬於小規模營業人,也就是免開統一發票,營業稅是每三個月繳一次。
目前有意規劃開第二間店,但很多相關事項不是很清楚。
1.開第二間店如果負責人一樣是我的話,在我個人報稅與營業稅部份會有什麼樣的改變?
2.若個人報稅與原店的營業稅有所改變的話,第二間店若再申請新的公司行號是否比較適合且想將第二間店負責人由另一人擔任
3.若此第二間店的新負責人本身有工作並也有掛勞健保,是否對個人報稅及營業部份有影響?
4.如題1.如果兩間店都掛我為負責人,在申報營業稅時是否也是一起報,這樣是否會需要開立發票?
5.開新店時,是再申請方面是再申請新行號還是連鎖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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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6-11
建議各自獨立。
對外不要有連鎖關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