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我開小吃店房租合約還有半年,店想收起來合約該如何處理?
押金2個月32000可以拿回來嗎?還是完全不能拿?
如果我的店頂讓給別人,合約該別人另外和房東簽?
還是可以延續我的合約?押金又該如何處理?
有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謝謝
我開小吃店房租合約還有半年,店想收起來合約該如何處理?
押金2個月32000可以拿回來嗎?還是完全不能拿?
如果我的店頂讓給別人,合約該別人另外和房東簽?
還是可以延續我的合約?押金又該如何處理?
有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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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就是為了保障合約可以走完
所以提前解約的話
2個月的押金基本上是不能拿的
真的有需要的話
私底下找房東唉看看囉(拿到算你賺到)
頂給別人,跟房東的合約還是繼續往下走
三方再重簽就好了
押金的話,基本上都是跟下一手談好
譬如說你頂讓金想開5萬
押金32000
那你就跟下一手開82000
這樣押金你就拿回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