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忍痛跟他在一起?還是帶小孩走?還是一個人走 - 開店
By Eartha
at 2009-05-25T00:00
at 2009-05-2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今年27歲,結婚五年了
先生他慣性外遇,而且是不斷的外遇
雖然我知道他對我還是有感情在
我心裡也是對他很有感情
但是他一直外遇,而且對我無要無緊
他以前常打我,所以我有驗傷單
但是如果我沒跟他離婚的話,我可以跟小孩子在一起
我也不用煩惱錢的問題
但是我就必須忍受他在外面找女人
而且我們有開店,他有時還會店放著,小孩放著
出去找外遇對象
如果我離婚的話,小孩我很想帶在身邊
<我有兩個寶貝,一男一女分別是4歲3歲>
他說他小孩不可能給我
如果我要的話,我就必需用告的
但是用告的話,我怕我必須要上班
還要照顀小孩話,再加上經濟問頭
我怕我真得會壓得不過來
還是要家娘人說得
小孩就給他們了
有空在去看他們
小孩還是會長大的
但是沒媽媽的孩子,真得很可憐吶
涗且我不知我有沒有辦法承受沒有小孩的日子
我是要該如何做呢?????
Update:
如果我要提告要小孩子的話
可能要常跑法院
而且還是從新竹跑到嘉義
因為他是嘉義人
而我現在要搬到新竹
他是被告我是原告
我沒什麼專長,所以薪水大約只有二萬而已
如果法院要開庭的話,我就要兩地跑了
而且還要車錢,
所以我非常的困擾
但如果給他們的話 , 我很怕他們不帶我兒子去醫院
因為我兒子有語言發展遲緩
每星期都要做復健
先生他慣性外遇,而且是不斷的外遇
雖然我知道他對我還是有感情在
我心裡也是對他很有感情
但是他一直外遇,而且對我無要無緊
他以前常打我,所以我有驗傷單
但是如果我沒跟他離婚的話,我可以跟小孩子在一起
我也不用煩惱錢的問題
但是我就必須忍受他在外面找女人
而且我們有開店,他有時還會店放著,小孩放著
出去找外遇對象
如果我離婚的話,小孩我很想帶在身邊
<我有兩個寶貝,一男一女分別是4歲3歲>
他說他小孩不可能給我
如果我要的話,我就必需用告的
但是用告的話,我怕我必須要上班
還要照顀小孩話,再加上經濟問頭
我怕我真得會壓得不過來
還是要家娘人說得
小孩就給他們了
有空在去看他們
小孩還是會長大的
但是沒媽媽的孩子,真得很可憐吶
涗且我不知我有沒有辦法承受沒有小孩的日子
我是要該如何做呢?????
Update:
如果我要提告要小孩子的話
可能要常跑法院
而且還是從新竹跑到嘉義
因為他是嘉義人
而我現在要搬到新竹
他是被告我是原告
我沒什麼專長,所以薪水大約只有二萬而已
如果法院要開庭的話,我就要兩地跑了
而且還要車錢,
所以我非常的困擾
但如果給他們的話 , 我很怕他們不帶我兒子去醫院
因為我兒子有語言發展遲緩
每星期都要做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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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Regina
at 2009-05-25T17:18
at 2009-05-25T17:18
By Todd Johnson
at 2009-05-25T23:30
at 2009-05-25T23:30
如有問題歡迎來信妨礙家庭中的通姦罪,是以性行為的發生為原
則之下,簡單的說就是所謂的,抓姦在床等事實證明,也就是證物可
能會是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或通姦者,衣衫不整共處一室.....
等能證明外遇者有性行為的物證,當然抓姦在床,這是最有利的
證據
第一,當先生外遇時與第三者有通姦行為者.配偶有權到法院告<先
生>或第三者,通姦罪名,就是<妨家害庭>成立者出處一年以下三個
月以上有期徒刑無論是你老公或是第三者同時可向,第三者請求名譽賠償金 ...看你個人訴求多少由法官裁定好你或許會問抓姦後夫妻之間有什麼權利........
一,你可以離婚或不離婚
二,你如要離婚可請法官裁定先生的財產分配
三,你如果要離婚的話那小孩ㄉ 監護權看你要不要
四,你可請求先生付膳養費和小孩的生活費<你是監護人>小孩的教育費等
五,你可求第三者<名譽賠償金>,可能你最在意的是如何能告贏這
一般人都認為養育小孩子的經濟能力是爭監護權主要的參考,但是事實上是,只要能"養得起",就是基本消費,想要監護權的一方並不需要家財萬貫、家大業大,監護權才能拿得到。
事實上法官裁量的標準有很多,親子互動、養(教)育方式以及孩子的意願才是重點,更重要的是擁有監護權的家長,絕對不能有對孩子不好的負面特質,他或她一定要能維持孩子的"最佳利益"才行。
所以您的朋友若一定要有小孩的監護權,因為那可能對孩子是最好的(因為公婆的教養方式,以及先生的懦弱無能),她就要好好地鞏固本身的監護基礎,到時法官會派遣社工到兩造家中探訪,得分最高的,就是當然的監護人:
監護權社工人員訪視要點:
1.目前監護權及主要照顧者
2.兒童身心狀況
3.家庭互動成員概況(能協助你照顧小孩)
4.婚姻狀況
5.經濟能力(足不足夠負擔小孩成長所須)
6.居家環境
7.生活狀況及素行
8.照顧兒少經驗及互動情形
9.監護動機及監護意願
10.教養態度及照顧計畫
11.兒少被監護意願
12.對於探視權之看法(千萬別有剝奪對方探視的心態)
13.其他意見陳述
14.評估建議
另外,您的朋友也必須舉證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人的原因,越多越好,這是一種扣分,自己加的分越多,對方扣的分越多,那就表示自己的勝算越大
By Brianna
at 2009-05-26T14:06
at 2009-05-26T14:06
By Olive
at 2009-05-28T18:51
at 2009-05-28T18:51
第一你沒有經濟能力.
第2告是告的贏.小孩的監護權.也因該拿的到.但是一個人要照顧2個小孩是很嚴重的問題.你說你先生家是開店的..你如果自己經營..你經營的起來嗎.因為當你們告離婚數宋時..是可以同時要求分財產的
所以我覺得.你因該用時間爭取空間.因為很簡單.你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經濟不能獨立.所以現在要把握時間.考慮你們離婚後經濟要如何做...如果痕茫然.你可以問自己
我需要什麼資格(能力).來跟人談條件(來活下去)
我想這樣過伊段時間擬因該可以慢慢走出自己的空間.
至於小孩方面.等到你有能力作決定時.我相你因跟會自己判斷.
再來這段時間除了規劃你的未來外..
還有在握有你老公外遇的對象之間的通姦證據.這方面上面那個徵信社的大大因該可以幫你
我說的很重要喔(證據).因為你老公可能為了避免你跟他爭財產.而先進行脫產的計畫.你要你有他跟他外遇對象的通姦罪證.將來走法院.你還可以同時向她們分別要求 精神陪殘. 夫妻分產
以及妨礙家庭等等....不要客氣...因為這些以後都是你子女的
與其給外人用.不如讓你先保管
By Ivy
at 2009-05-25T12:46
at 2009-05-25T12:46
這樣的夫妻生活怎麼再繼續共存?不斷的習慣性外遇,又將妳打傷到可以有驗傷單,妳並不是單純的家庭主婦在家裡養尊處優,妳還是需要工作賺錢養家,並且持家照顧小孩;那麼請問妳結婚的目的是為了什麼?一般來說嫁為人妻的目標不就是希望有個真心相待能夠疼愛自己的丈夫?不是盼望可以有幸福美滿不須與人共有的家庭?不然至少身體安全不需要被打,可以平安快樂的過夫妻生活?但是~我從妳的婚姻裡看不到任何一個目標與希望,那麼為什麼還這樣依依難捨這個帶給妳惡夢的家庭?
其實~他外遇,妳可以提出破壞家庭的告訴官司,當然丈夫一定會要求和解,妳就可以趁機提出離婚協議:贍養費及孩子的教育費和精神賠償〔不需要去考慮對方是否有能力付,因為法律的判決是依分期及按月支付,只要沒有清楚的支付就可以假扣押!〕達成協議後可以經由法院及律師見證就具效力,協議達成後再放他一馬撤回妨礙婚姻告訴!不需要考慮孩子的監護權,因為兩個都是幼子一定是以母親為最優先考量!希望妳考慮清楚是否一定要監護權?畢竟妳需要工作又得照顧兩個幼子,可能無法真的做到完善!建議可以爭取擁有定期的探望權,先放棄監護權,因為除了無法住在一起外,卻可以定時定期前往觀察孩子是否照料得完善,也可以利用這個定期的探望權帶他們去醫院做復健,這樣就沒有讓孩子失去母愛的關懷機會!還是一樣可以當個好媽媽,也可以時常陪著孩子看著他們長大!
另外妳可能弄錯了法律的一些程序,妳可以利用婦幼團體〔社會局可詢問〕的一些公費律師幫妳義務處理離婚及提告的問題,照目前妳可以提出妨礙家庭告訴及家暴告訴〔家暴通報社會局就會介入全權處理〕,婦幼團體的律師會幫妳出席妳的提告官司,妳並不一定要自己出庭!
當然~最好的建議是:妳也可以先擁有探望權,等自己的生活穩定再去重新申請監護權移轉〔通常滿一年經法律代理人的觀察與家訪後提出〕那時有了穩定的經濟,對妳和孩子的生活較有保障!
請妳千萬不需要太擔心未來,妳有娘家的支持,又一直有工作能力,經濟的問題最多只是苦一陣子,但是至少妳的心不需要再那麼傷痛,身體也不需飽受拳打腳踢之苦,如果讓這樣的婚姻繼續下去才真的會身心俱疲,更會讓孩子生活在不幸的童年陰影裡!
難道~妳不覺得不值得再忍氣吞聲下去嗎?嫁錯了人是不幸,但是以一生及孩子的快樂童年來陪葬會更不幸!
By Kelly
at 2009-05-26T05:55
at 2009-05-26T05:55
By Jessica
at 2009-05-26T21:36
at 2009-05-26T21:36
其實你不用擔心太多~目前有很多婦女協會甚至法律諮詢~
我之前看過好像要有通姦證據~三個月內一定要提告~不然你就等於默認他們的關係了~
驗傷單好像是六個月內可以提告~
有通姦證據你可以告你先生跟那女生~他們都可以陪你精神賠償~這是一筆錢喔~
孩子的監護權問題~我建議你回家跟家人說~家裡如果環境不錯~父母可以幫忙帶~孩子判給媽媽機率也會比較高~
兩個孩子基本上都是你在照顧的吧?如果是的話這也是一個贏面~打監護權官司還可以多打一樣扶養費用~這樣你兩個孩子的生活費也不成問題了~在來你就是要找工作養自己而已~
但是通常扶養費用你要有把握對方每個月會支付喔~
不然就是你這段時間先看看男方有沒有不動產或者存款~
你大概先計算一下~扶養兩個孩子到他們成年~大概費用需要多少~如果可以一次要求~這樣你也不用擔心對方脫產或者不給這些問題了!!!
我朋友現在26歲~當初在6年前也是辦理離婚~因為先生在他生孩子期間外遇~最後他們要爭撫養權~男生職業(酒店店長)因為香港人無父母~我朋友(婚後無工作)(離婚後酒店小姐)家中有父母~因為男方無法照顧小孩~監護權輸了~最後每月要支付女生一萬五千元~男生離婚後只給了半年~最後都沒給了~所以你要注意的就是像這樣的情況~
今天不管你愛不愛你老公~也不要總是拿孩子做藉口~
今天會打老婆的男人就不要了~會打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有沒有想過~今天你跟他離婚之後~他不高興打孩子怎麼辦呢?
好好想想吧!!!
By Hedda
at 2009-05-29T11:13
at 2009-05-29T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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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5-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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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開店~但無頭緒及經驗~真的粉煩惱~請各位幫幫我~
By Heather
at 2009-05-25T00:00
at 2009-05-25T00:00
到美髮補習班~
By Caroline
at 2009-05-25T00:00
at 2009-05-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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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edda
at 2009-05-24T00:00
at 2009-05-2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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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05-24T00:00
at 2009-05-2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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