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我可以怎樣處裡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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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發生在我國三
因為愛情衝昏'頭
我跟我前任男朋友
再一起的時候發生的事
當時他跟我借錢但是我沒錢借他
於是我就把我媽要給我的嫁妝借給他當掉了
他信誓旦旦的說下禮拜會環
但是他卻沒有環
到現在已經快2年了
我有什麼辦法可以催他呢??
而且那個嫁妝是一兩黃金元寶(他的當票在我這)
我還有黃金的證明書以及我國中的朋友當證人
我每次催他
他都跟我說叫我等
但是我等不了了..
如果有法律途徑可以告訴我嗎??
因為我知道我也有錯
錯在於我把東西借給他

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9-07-16
萬能解答如下
1.告人者需負舉證責任
2.沒有借據無法告
3.妳可嚐試到鄉鎮調解委員會申調調解並趁機要求補開商業本票給妳(商業本票到文具店買 一本約10元)
4.商業本票載明 發票人姓名地址統編蓋章 金額大寫 日期 兌現日期 -----反正該寫的全部填上就對了
5.鄉鎮調解委員會申調調解是免費的,調查成立或不成立都要請調解人員開立證明。
6.開商業本票的好處是免作成拒絕證書(即免提示遭拒證明)超過兌現日就能直接聲請裁定後 馬上可進入聲請強制執行。債權有效期15年
7.一定要把本票拿到手,否則很難追償 (盡量不要支票及借據代替因為支票及借據還要經漫長訴訟判決曠日費時)
8.拿到本票後 後續的手段我再教妳
萬能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chou-0919914031/guestbo...
2009-07-13 13:58:54 補充:
已經快2年了-------恐怕已成流當品 被處分掉
妳可依等值要求開立
2009-07-13 13:59:55 補充:
妳可依等值要求開立商業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