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求助詐欺?背信? - 加盟
By Hardy
at 2009-07-02T00:00
at 2009-07-0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不好意思,由於想仔細陳述事實,煩請各位耐心替我解答,謝謝 甲為對方當事人
1.甲原經營3Q PIE脆皮雞排,也許經營不善加上資金不足,所以甲暫時歇業,此時甲聲稱是因為他爸中風所以才暫時歇業照顧他爸,我不疑有他,之後甲邀我入股(甲知道我對開雞排店有興趣)並且在98年05月15日簽約,我先給了現金八萬,甲說八萬可能不夠要我投資12萬,我當時沒那麼多錢,甲說沒關係可以先簽合約之後再給他錢(但合約內容是載明本人投資12萬1500元股份為27%,且並無載明我有任何尾款須給甲)。
2.簽完後甲說隔天會馬上進行開店動作,但卻拖了一個禮拜,我質問甲為什麼遲遲不開店,甲說他爸突然病情加重什麼的(事後求證這都是唬爛的)我因為體諒甲所以我也不再多問~就這樣一直拖到我預計重新開幕5月23日,當天也只能勉強開幕,最重要的雞排甲都沒進貨!!完全都不管。
3.當天開幕原本房東不讓我開~房東說甲欠他近兩個月的房租都沒繳!(甲對我的說詞卻說都已繳清),所有的事情我是當天開幕我才一目了然 ,甲不僅欠房租也欠加盟3q貨款,這些事甲隻字未提!
4.這天過後,我一直嘗試打給甲找他理論,電話就是不接,完全就是躲避我!我就傳簡訊說我要退股~要求甲把我的資金還我,甲可終於回傳,甲說:可以但是我要把店頂讓我才有錢還你(我給甲的資金甲已經私用用完了),我也在無可奈何之下也只能這樣。
5.就這樣事情一直拖(中間我當然還是有一直打電話給甲還是不接,只能傳簡訊,愛回不回的,甲簡訊上一直聲稱店還沒頂讓)
拖到七月一日我去店裡並詢問房東,才發現甲十天前已經頂讓給別人了!!我一直連絡不到人!我知道甲住哪裡~可是還是找不到,於是今天我去調委會申請調解並填單子
問題:
1.我現在應該如何把這筆錢要回來,去報案(以何種罪)還是等調委會那邊?
2.或者是寄存證信函
3.我能夠要求額外賠償嗎? 因為這店我把工作都辭掉,搞到現在沒有任何收入
4.甲這種行為已經觸法,屬於哪種罪行?但我已經沒有錢可以請律師寫狀紙提告他,我應該用什麼方法治他~並且拿到錢?
1.甲原經營3Q PIE脆皮雞排,也許經營不善加上資金不足,所以甲暫時歇業,此時甲聲稱是因為他爸中風所以才暫時歇業照顧他爸,我不疑有他,之後甲邀我入股(甲知道我對開雞排店有興趣)並且在98年05月15日簽約,我先給了現金八萬,甲說八萬可能不夠要我投資12萬,我當時沒那麼多錢,甲說沒關係可以先簽合約之後再給他錢(但合約內容是載明本人投資12萬1500元股份為27%,且並無載明我有任何尾款須給甲)。
2.簽完後甲說隔天會馬上進行開店動作,但卻拖了一個禮拜,我質問甲為什麼遲遲不開店,甲說他爸突然病情加重什麼的(事後求證這都是唬爛的)我因為體諒甲所以我也不再多問~就這樣一直拖到我預計重新開幕5月23日,當天也只能勉強開幕,最重要的雞排甲都沒進貨!!完全都不管。
3.當天開幕原本房東不讓我開~房東說甲欠他近兩個月的房租都沒繳!(甲對我的說詞卻說都已繳清),所有的事情我是當天開幕我才一目了然 ,甲不僅欠房租也欠加盟3q貨款,這些事甲隻字未提!
4.這天過後,我一直嘗試打給甲找他理論,電話就是不接,完全就是躲避我!我就傳簡訊說我要退股~要求甲把我的資金還我,甲可終於回傳,甲說:可以但是我要把店頂讓我才有錢還你(我給甲的資金甲已經私用用完了),我也在無可奈何之下也只能這樣。
5.就這樣事情一直拖(中間我當然還是有一直打電話給甲還是不接,只能傳簡訊,愛回不回的,甲簡訊上一直聲稱店還沒頂讓)
拖到七月一日我去店裡並詢問房東,才發現甲十天前已經頂讓給別人了!!我一直連絡不到人!我知道甲住哪裡~可是還是找不到,於是今天我去調委會申請調解並填單子
問題:
1.我現在應該如何把這筆錢要回來,去報案(以何種罪)還是等調委會那邊?
2.或者是寄存證信函
3.我能夠要求額外賠償嗎? 因為這店我把工作都辭掉,搞到現在沒有任何收入
4.甲這種行為已經觸法,屬於哪種罪行?但我已經沒有錢可以請律師寫狀紙提告他,我應該用什麼方法治他~並且拿到錢?
All Comments
By Lily
at 2009-07-05T18:32
at 2009-07-05T18:32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
對於債務的催討之方法,應注意到使用方法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寄存證信函若對方不理您,您又能怎樣?毫無效益的動作只是在浪費您的時間、體力與精神。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
依您所說的狀況,建議您直接採用督促程序聲請支付命令進行催討,因為您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提出異議,法院會轉成訴訟程序,對方若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沒提出異議,就可確定此債權債務關係,隨後您就可憑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對他的財產或收入聲請強制執行,以獲得債務的清償。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
若尚有其他問題,請聯絡我,因為我不一定會來回顧我已答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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