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最近的新聞,長期照護保險的開辦研究調查:
(1)臺灣人被問「你願意付給照護工作者最高多少的薪水?」 A:平均NT109/小時
(2)臺灣人被問「最低多少的薪水你願意擔任照護工作者?」 A:平均NT160/小時
勞方與資方,都不可能不需要對方而生存。適當監督有良性意義,但是一直以無依據的
言語貶低對方的人格與道德,不但無益於任何事情解決,只會陷入惡鬥。
私自以為,勞基法保護勞工是應該的,畢竟還是有很多勞工沒有智識能力來保護自己。
但是,法律規矩如果無法執行下去,自然就需要適度更改。舉例來說,已經合法的變形工
時被某些板友說成是黑心措施。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沒有變形工時很多行業無法經營?
我作過十來年的勞方,現在改作資方兼親自勞動的這幾年不認為臺灣缺乏工作機會。
經常會聽聞某些職缺找不到人作,卻沒聽過小事業的職缺候聘者眾。
如果你不喜歡某工作,大可離職不幹。甚至還可以利用勞基法保護善良勞工的漏洞惡
搞老闆來多拿一筆資遣費。腳長在你身上,不是嗎?
老是酸資方東酸資方西的,無益於事。你把具體事證PO出來、讓大家知道黑心老闆是
誰,我不只跟你站同一陣線譴責黑心作為,再幫你去勞工局檢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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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灣人被問「你願意付給照護工作者最高多少的薪水?」 A:平均NT109/小時
(2)臺灣人被問「最低多少的薪水你願意擔任照護工作者?」 A:平均NT160/小時
勞方與資方,都不可能不需要對方而生存。適當監督有良性意義,但是一直以無依據的
言語貶低對方的人格與道德,不但無益於任何事情解決,只會陷入惡鬥。
私自以為,勞基法保護勞工是應該的,畢竟還是有很多勞工沒有智識能力來保護自己。
但是,法律規矩如果無法執行下去,自然就需要適度更改。舉例來說,已經合法的變形工
時被某些板友說成是黑心措施。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沒有變形工時很多行業無法經營?
我作過十來年的勞方,現在改作資方兼親自勞動的這幾年不認為臺灣缺乏工作機會。
經常會聽聞某些職缺找不到人作,卻沒聽過小事業的職缺候聘者眾。
如果你不喜歡某工作,大可離職不幹。甚至還可以利用勞基法保護善良勞工的漏洞惡
搞老闆來多拿一筆資遣費。腳長在你身上,不是嗎?
老是酸資方東酸資方西的,無益於事。你把具體事證PO出來、讓大家知道黑心老闆是
誰,我不只跟你站同一陣線譴責黑心作為,再幫你去勞工局檢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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