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外國人的相關問題 - 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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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我們公司是間中小企業
今天有位外國人來我們公司應徵,
他是碩士學位,有過兩年在台灣的工作經驗
但是與我們公司所需要聘請的工作內容不同
請問一下
我知道外籍人士有最低應聘薪資
可是如果這個外國人願意讓我們用低於勞基法規定的最低薪資聘用他
那我們能利用其他的方法來,例如簽訂契約的方式來聘用他嗎?
在請問一下
因為我有看到兩種金額
一個是47971
另一個是37619
如果是以上述的情況是哪一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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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06-06
外籍人士也是勞基法的適用對象
不需要契約
和台灣籍ㄧ視同仁 , 平等無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