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於99年7月15日加盟xx公司加水站
A先生與xx公司訂立a合約
a合約內容載明:
A先生須付xx公司新台幣38萬元整以購置機台
A先生於100年1月19日轉售xx加水站給我
轉讓金額為31.5萬元整
於100年1月19日我與XX公司簽訂機台委任契約
1.合約期限為100年1月19日至105年1月18日
2.xx公司須負下列責任
(1)經營技術輔導
(2)開幕期間促銷
(3)每月定期保養檢查
(4)機器設備維修
(5)水處理設備濾材更換費用
(6)定期水質檢驗費用
(7)產品責任險費用
(8)商標使用權
但不幸於100年底公司倒閉
公司負責人於101年1月7日寄一份存證信函給我:
"該負責人在存證信函上未註明負責人地址"
其內容大致內容如下:
因為舉債已超過300萬,無力經營,公司於100年12月30日停止營業,無法繼續服務,
公司在此通知終止機台委任關係
PS.該負責人已經跑路,公司已消失,無法找到此人
我想聲請支付命令
要求該負責人賠償未履行委任合約所致損失
一台機台38萬元
合約期限100年1月19日至105年1月18日
該公司只履行100年1月19日至100年12月30日的義務
我想請求該負責人不履行101年1月1日至105年1月18日合約期限的賠償金額30.4萬元
請大家幫我繕寫支付命令內容
ps.我沒有負責人的戶籍地址~這方面如何解決
我怕負責人三個月內沒有收到支付命令的話,該支付命令就失效了
請大家幫忙 拜託拜託
已更新項目:
以下是我自己寫的支付命令內容:
請大家幫我做個修改 並請給個意見 謝謝大家
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
一、請求標的
(一)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臺幣(下同)叁拾萬肆仟元,並自本件支付
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二)督促程序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2 個已更新項目:
二、請求原因及事實
張濬安先生於99年7月15日加盟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所經營
之加水站,張先生購買總價為新台幣叁拾捌萬元整(聲證一)。張先生
於100年1月19日以新台幣叁拾壹萬伍仟元整轉售加水站予聲請人
(聲證二)。聲請人與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債務人於100年1月19
日訂立加水站委任合約書(聲證三) ,約定民國100年1月19日起至
105年1月18日止,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須提供(一) 經營技術
輔導、(二)開幕期間促銷、(三)每月定期保養檢查、(四) 機器設備維
修、(五)水處理設備濾材更換費用、(六)定期水質檢驗費用、(七) 產
品責任險費用
3 個已更新項目:
、(八)商標使用權。因加水站營收不佳,聲請人同意於
100年11月7日將加水站機台暫且移回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倉庫
,待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尋得新址,再做移機繼續營業(聲證四)
。未料於100年12月30日債務人竟宣告停止營業(聲證五),
4 個已更新項目:
聲請人
無任何專業技術無法自行營業,致加水站機台形同廢鐵,依民法第二
百五十條之規定,債務人應賠償因不履行債務所生之損害賠償。債務
人自應賠償債權人金額共計叁拾萬肆仟元整,但聲請人無法與債務人
取得聯繫,債務人刻意迴避與不理。為此,實有督促其履行之必要。
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貴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
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5 個已更新項目:
聲證 一:加水站/加水屋買賣合約書影本乙份。
聲證 二:加水站買賣合約書影本乙份。
聲證 三:加水站/加水屋自動販賣機委任合約書影本乙份。
聲證 四: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通報資料(e-mail)乙份。
聲證 五: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寄送之存證信函影本
乙份。
A先生與xx公司訂立a合約
a合約內容載明:
A先生須付xx公司新台幣38萬元整以購置機台
A先生於100年1月19日轉售xx加水站給我
轉讓金額為31.5萬元整
於100年1月19日我與XX公司簽訂機台委任契約
1.合約期限為100年1月19日至105年1月18日
2.xx公司須負下列責任
(1)經營技術輔導
(2)開幕期間促銷
(3)每月定期保養檢查
(4)機器設備維修
(5)水處理設備濾材更換費用
(6)定期水質檢驗費用
(7)產品責任險費用
(8)商標使用權
但不幸於100年底公司倒閉
公司負責人於101年1月7日寄一份存證信函給我:
"該負責人在存證信函上未註明負責人地址"
其內容大致內容如下:
因為舉債已超過300萬,無力經營,公司於100年12月30日停止營業,無法繼續服務,
公司在此通知終止機台委任關係
PS.該負責人已經跑路,公司已消失,無法找到此人
我想聲請支付命令
要求該負責人賠償未履行委任合約所致損失
一台機台38萬元
合約期限100年1月19日至105年1月18日
該公司只履行100年1月19日至100年12月30日的義務
我想請求該負責人不履行101年1月1日至105年1月18日合約期限的賠償金額30.4萬元
請大家幫我繕寫支付命令內容
ps.我沒有負責人的戶籍地址~這方面如何解決
我怕負責人三個月內沒有收到支付命令的話,該支付命令就失效了
請大家幫忙 拜託拜託
已更新項目:
以下是我自己寫的支付命令內容:
請大家幫我做個修改 並請給個意見 謝謝大家
為聲請發支付命令事:
一、請求標的
(一)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臺幣(下同)叁拾萬肆仟元,並自本件支付
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二)督促程序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2 個已更新項目:
二、請求原因及事實
張濬安先生於99年7月15日加盟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所經營
之加水站,張先生購買總價為新台幣叁拾捌萬元整(聲證一)。張先生
於100年1月19日以新台幣叁拾壹萬伍仟元整轉售加水站予聲請人
(聲證二)。聲請人與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債務人於100年1月19
日訂立加水站委任合約書(聲證三) ,約定民國100年1月19日起至
105年1月18日止,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須提供(一) 經營技術
輔導、(二)開幕期間促銷、(三)每月定期保養檢查、(四) 機器設備維
修、(五)水處理設備濾材更換費用、(六)定期水質檢驗費用、(七) 產
品責任險費用
3 個已更新項目:
、(八)商標使用權。因加水站營收不佳,聲請人同意於
100年11月7日將加水站機台暫且移回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倉庫
,待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尋得新址,再做移機繼續營業(聲證四)
。未料於100年12月30日債務人竟宣告停止營業(聲證五),
4 個已更新項目:
聲請人
無任何專業技術無法自行營業,致加水站機台形同廢鐵,依民法第二
百五十條之規定,債務人應賠償因不履行債務所生之損害賠償。債務
人自應賠償債權人金額共計叁拾萬肆仟元整,但聲請人無法與債務人
取得聯繫,債務人刻意迴避與不理。為此,實有督促其履行之必要。
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貴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
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5 個已更新項目:
聲證 一:加水站/加水屋買賣合約書影本乙份。
聲證 二:加水站買賣合約書影本乙份。
聲證 三:加水站/加水屋自動販賣機委任合約書影本乙份。
聲證 四: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通報資料(e-mail)乙份。
聲證 五:安潔淨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寄送之存證信函影本
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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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雙方合約存在 板大以合約當證據 是可以請求
to 板大
支付命令 若法院受理後 會開一張補正程序
要求板大去戶政事務所查明相關資料
只是若對方戶籍地無人收相關信件
三個月也會失效
且支付命令與起訴 都仍需要經過強制執行拿回債權
若對方無財產 也是拿不回來
只是支付命令程序較簡單 較快
而且對方可以在收到後20天內無理由提出異議 還是要進入訴訟程序
(民事訴訟法519條 參考之)
至於怎麼寫 這裡有書狀範例的司法院相關網站
請板大自行參考
(不想擋人財路 除非板大真的不會 再請來信通知)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
第71項
2012-09-27 10:02:50 補充:
因為我覺得打官司即使打贏 對方沒有資產 也是浪費很多打官司的錢
--板大要求費用30萬
訴訟費用約3310元
且對方提出異議 若不和解 這筆錢還是要花 時間也是要浪費
沒什麼差別
訴訟只是時間拉長 就算支付命令贏了 最後還是要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兩者都一樣
支付命令不是贏了就能拿錢 板大可別誤會
所以對方無資產 不管哪個方法贏 都是拿到債權憑證
至於異議 對方無條件提出是法條給予的空間
所以沒什麼辦法 就只能有長期抗戰的準備
2012-09-27 10:03:54 補充:
支付命令 依我之見 只能對付負責的人
不負責的人 其實兩者差不多
2012-09-28 10:33:04 補充:
1.支付命令 會先以戶籍地地址為主
目前並無法條可以同時寄兩地
所以大多統一以戶籍地址為準 避免爭議
2.強制執行要自行聲請 (還要繳交執行費用)
民事庭 法官是被動的
板大要主動做相關事宜 不然 自己的利益會損失
建議你到一些可以諮詢法律問題的公司或單位問
會比較清楚 也才能真正解決你的問題
我個人推薦 MY權益ITM 可以上網搜尋看看
他們也有FB 平常也有一些生活上的權益資訊
對生活還蠻有幫助 也可以諮詢
你可以去詢問看看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這樣有差嗎?
2012-09-26 21:26:38 補充:
我有去法院的法扶
我有問律師
他說有兩種方式
1.聲請支付命令
2.直接起訴~這個方法很難要得到錢~而且對我很麻煩
用第一個方式
律師跟我說
我跟XX公司打五年合約
XX公司只履行一年合約
那我可以請求未履行的4年賠償
請問這樣不行嗎?
2012-09-27 08:45:32 補充:
to GORO大大:
我知道負責人兩個地址
但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可以收件
請問
支付命令是否可以同時寄兩個以上的收件地址?
另外
就我所知,已經有其他人去提告,但都是由對方老婆出庭
所以我相信對方應該可以收到信件
再者
因為我覺得打官司即使打贏 對方沒有資產 也是浪費很多打官司的錢
所以才會使用支付命令的方式
如果對方提出異議
請問這該怎麼辦呢?
2012-09-28 00:18:11 補充:
TO 城城:
1.加水機台有搬回了
2.對方如果無理由 是否可以提出異議?支付命令還會有效嗎?
3.如果進入調解,是否要花另一筆調解費用?
to goro:
1.支付命令是否可送達兩個以上的地址?
2.支付命令贏了,法院不就可以幫我強制執行了嗎? 還是要自己向法院申請?
2012-09-28 00:27:21 補充:
原機器買主買價為38萬元(舊合約有註明),
但我接手的價位是31.5萬元(轉讓書上註明)
新合約內容無機台售價
而我請求的30.4萬 是否會被法院駁回?
合約為五年,該公司已履約一年,
故我的求償金額為38萬*4/5=30.4萬元
另我還可以請求我所不知道的損失嗎?
2012-09-26 21:20:38 補充:
沒違約條款怕你寫的理由法院不受理....我懂的少..看其他先進有無好答案了...
2012-09-27 10:54:22 補充:
利率沒約定的話建議改5%...我很同意goro大大的看法...行使債權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看了你的內容.是對方公司有將加水器具移回公司倉庫嗎?有還你嗎?
2012-09-27 12:29:05 補充:
對方要提異議你看要提法院調解或正式民事訴訟皆可...
2012-09-28 14:35:59 補充:
對支付命令提起異議不用附理由.一經提出支付命令就失效了....你的案申請法院調解印象是一千.但前面督促程序付的印象中能扣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