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某些原因小弟要開的是股份有限公司,
因股份有限公司規定要三董一監,
目前小弟為公司股東+負責人+董事,
另外有2位股東為董事,
暫時沒有僱用員工的需求所以不會成立勞保的保險單位,只會成立健保的.
我的問題是
目前另外兩位董事都有正職的工作,
若新公司成立時,
1.這兩位董事是否就會視為新公司的員工??
2.會不會影響到他們目前所在公司的勞保及健保??
3.查閱過精華區裡都說董事不被適用於勞保,
那這另外兩位董事會不會被原公司的勞保取消掉??
還是說只有在擔任董事的那家公司下不適用勞保而已??
以上幾點問題煩請各位先進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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