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用刀背砍脖子,還反被告傷害,該如何解決? - 創業
By Agatha
at 2012-08-29T00:00
at 2012-08-29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昨天發生了一件事故,請教各位法律達人:
我和老公在做小生意,和另一攤販(女)共同分租一格攤位(各自向房東承租)
昨天和老公在做營業準備時,另一攤販的老公先來幫她送貨物到店裡(還沒到他們的營業時間)。
另一攤販的老公說他老婆覺得我老公常在她客人來買東西時開玩笑(譬如:湊熱鬧說要老闆算便宜一點),她老婆跟他抱怨很多次,對我們不爽很久,昨天他本人又聽到我老公說了類似玩笑話,讓他非常不爽。
我老公一聽,立刻放下手上正在切料的菜刀,拱手向對方道歉,說:對不起,以後絕對不再說了。
對方站在我們桌子另一端,見我老公道歉示弱,不滿意地拿起桌上的刀子,用刀背砍我老公脖子,又用刀面拍我老公的臉頰數下,問我老公到底想怎樣?
當時懷有身孕的我站在旁邊,完全嚇傻了,我老公顧慮到我,徒手把刀子奪下,對方不甘又用拳頭揮來,推測可能是剛好揮到我老公手持的刀尖上。對方手背立刻濺血(他走前還把傷口亮給我看,看起來是一個長度不到3公分的傷口,但有點深。),然後他立刻悻悻然的自行開車離去。
原本我打算報警,但聽了附近攤商建議,想找人私下和解,所以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繼續忙著準備生意。結果不久後,對方老婆帶著警察過來,說已到警局以傷害罪備案。我老公立刻被帶上警車到警局作筆錄。(據說對方是筋斷掉了,他老婆在派出所喊說她老公手斷掉、全身麻醉、動完手術後要住院....)
做完筆錄後,到了晚上,我老公說脖子隱隱作痛,我們才想到去醫院開驗傷單,醫院開立了一張脖子有三公分紅腫的驗傷單。
我想請問各位,如果要互告,我們可以告對方殺人未遂、恐嚇、傷害等罪嗎?可以告對方妻子教唆殺人或教唆傷害嗎?
當時在場的只有我和我老公、對方三個人,我算是唯一證人,但我是妻子,當我老公證人的法律效力夠嗎?
當時對方離去後,地上留有一些血滴,我看了噁心,所以用水沖掉。那把肇事的菜刀,我們是簡單清洗過後,繼續拿來切東西(沒想太多),後來被警察收走了。對方妻子說我清洗血跡是湮滅證據。這樣對我們會不會很不利?
今天去派出所,警察說對方還沒來做筆錄。我們怕對方備案並不是真想提告,而是想藉此跟我們勒索大筆費用。剛創業幾個月就遇到這種鳥事,手頭拮据,加上我的孩子又將出世,不論私下和解或上法院,對我們都是很大的負擔。想請教各位法律達人,我們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如何才能自我保護?
已更新項目:
補充最新發展:
1.那個混球出院了,但沒去派出所做筆錄,整天大搖大擺的開車或騎車在我們店前店後出沒,據悉他告訴鄰居說要休養三個月。
2.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事,那個混球在我們營業時間開了一輛休旅車,大剌剌的停在我們攤位前,好整以暇的卸貨。我老公請他們稍微把車挪前一點。他老婆罵我們欺人太甚,他老婆還立刻打電話報警,那混球則馬上打電話給里長(之前聽說他要請里長出來調解。)然後里長和警察到場後,警察訓了他們一番,說大家好好做生意,不要鬧事。警察還直接說:如果是我在做生意,門口被你們這樣檔住,我也會不爽。
2 個已更新項目:
回覆熱心的回答者:
To funny:謝謝您的回答。當天因為是下午一點多,鄰近店家都還沒營業,我是在場的唯一證人。我當時嚇傻,忘了大叫找人幫忙,事後大家都說如果我當時知道拿起手機拍照存證就好了,可惜已經來不及了。不過從事發後,我現在每天帶著相機,只要那混球一靠近我們店,我就準備好隨時錄影。
To bobi:謝謝您的回答。那個混球至今未去做筆錄,可能知道自己理虧。但不知道他沒去做筆錄,對我們是否有利?他應該並不想把事情鬧大,根據他在附近的風評,我猜他即使沒有前科,也一定在警局有些紀錄在,所以應該不敢把事鬧大,但就怕他使出小人招數,暗地裡弄什麼手腳。
To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謝謝您的經驗談。
3 個已更新項目:
回覆熱心的回答者:
To ╭★防腐劑〃宣言♂ :謝謝您專業的回答。目前我們手上持有的證據,就是我老公脖子上的驗傷單。對方雖然先去備案,但並沒有去做筆錄。我們想去備案,但警察說一案不需要重複備,所以我們目前沒有任何動作。但那混球沒去做筆錄,不知道對我們是否有利?那把兇刀已經被警察收走,如果沒有調查,是否就不會進行勘驗指紋的動作?時間久了,指紋是否會消失?那對我們是就不利了呢?我怕那混球是要等幾個月後,我們卸下防備後,才打算提告或有其他動作。不知道我們現在還該蒐集什麼證據呢?
4 個已更新項目:
To可白:謝謝您的回答。但麻煩您看清楚,是誰先動手的?這兩天,有那混球的某位親戚看不過去,來提醒我們之後還要小心點,因為那混球連自己的親姊姊都敢打!
To定蓁 :謝謝您的回答,我會參考的。
To專家阿廷:謝謝您的專業建議。想告他老婆教唆殺人,是對他老婆態度很不滿,至今仍一付錯在我們的樣子。想請教:我們是否有權用殺人未遂、恐嚇、教唆殺人這些罪名提告?(不管最後是否能成立?)
To峰:當天我們其實是提早兩個多小時做營業準備,因為我們前一天接了訂單要外送,時間非常趕。所以那混球來的時候,我們都沒空跟他打招呼,不知是否因為這樣,惹火他了。警察到場時,我們也堅持把外送的東西做完。這是誠信
我和老公在做小生意,和另一攤販(女)共同分租一格攤位(各自向房東承租)
昨天和老公在做營業準備時,另一攤販的老公先來幫她送貨物到店裡(還沒到他們的營業時間)。
另一攤販的老公說他老婆覺得我老公常在她客人來買東西時開玩笑(譬如:湊熱鬧說要老闆算便宜一點),她老婆跟他抱怨很多次,對我們不爽很久,昨天他本人又聽到我老公說了類似玩笑話,讓他非常不爽。
我老公一聽,立刻放下手上正在切料的菜刀,拱手向對方道歉,說:對不起,以後絕對不再說了。
對方站在我們桌子另一端,見我老公道歉示弱,不滿意地拿起桌上的刀子,用刀背砍我老公脖子,又用刀面拍我老公的臉頰數下,問我老公到底想怎樣?
當時懷有身孕的我站在旁邊,完全嚇傻了,我老公顧慮到我,徒手把刀子奪下,對方不甘又用拳頭揮來,推測可能是剛好揮到我老公手持的刀尖上。對方手背立刻濺血(他走前還把傷口亮給我看,看起來是一個長度不到3公分的傷口,但有點深。),然後他立刻悻悻然的自行開車離去。
原本我打算報警,但聽了附近攤商建議,想找人私下和解,所以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繼續忙著準備生意。結果不久後,對方老婆帶著警察過來,說已到警局以傷害罪備案。我老公立刻被帶上警車到警局作筆錄。(據說對方是筋斷掉了,他老婆在派出所喊說她老公手斷掉、全身麻醉、動完手術後要住院....)
做完筆錄後,到了晚上,我老公說脖子隱隱作痛,我們才想到去醫院開驗傷單,醫院開立了一張脖子有三公分紅腫的驗傷單。
我想請問各位,如果要互告,我們可以告對方殺人未遂、恐嚇、傷害等罪嗎?可以告對方妻子教唆殺人或教唆傷害嗎?
當時在場的只有我和我老公、對方三個人,我算是唯一證人,但我是妻子,當我老公證人的法律效力夠嗎?
當時對方離去後,地上留有一些血滴,我看了噁心,所以用水沖掉。那把肇事的菜刀,我們是簡單清洗過後,繼續拿來切東西(沒想太多),後來被警察收走了。對方妻子說我清洗血跡是湮滅證據。這樣對我們會不會很不利?
今天去派出所,警察說對方還沒來做筆錄。我們怕對方備案並不是真想提告,而是想藉此跟我們勒索大筆費用。剛創業幾個月就遇到這種鳥事,手頭拮据,加上我的孩子又將出世,不論私下和解或上法院,對我們都是很大的負擔。想請教各位法律達人,我們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如何才能自我保護?
已更新項目:
補充最新發展:
1.那個混球出院了,但沒去派出所做筆錄,整天大搖大擺的開車或騎車在我們店前店後出沒,據悉他告訴鄰居說要休養三個月。
2.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事,那個混球在我們營業時間開了一輛休旅車,大剌剌的停在我們攤位前,好整以暇的卸貨。我老公請他們稍微把車挪前一點。他老婆罵我們欺人太甚,他老婆還立刻打電話報警,那混球則馬上打電話給里長(之前聽說他要請里長出來調解。)然後里長和警察到場後,警察訓了他們一番,說大家好好做生意,不要鬧事。警察還直接說:如果是我在做生意,門口被你們這樣檔住,我也會不爽。
2 個已更新項目:
回覆熱心的回答者:
To funny:謝謝您的回答。當天因為是下午一點多,鄰近店家都還沒營業,我是在場的唯一證人。我當時嚇傻,忘了大叫找人幫忙,事後大家都說如果我當時知道拿起手機拍照存證就好了,可惜已經來不及了。不過從事發後,我現在每天帶著相機,只要那混球一靠近我們店,我就準備好隨時錄影。
To bobi:謝謝您的回答。那個混球至今未去做筆錄,可能知道自己理虧。但不知道他沒去做筆錄,對我們是否有利?他應該並不想把事情鬧大,根據他在附近的風評,我猜他即使沒有前科,也一定在警局有些紀錄在,所以應該不敢把事鬧大,但就怕他使出小人招數,暗地裡弄什麼手腳。
To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謝謝您的經驗談。
3 個已更新項目:
回覆熱心的回答者:
To ╭★防腐劑〃宣言♂ :謝謝您專業的回答。目前我們手上持有的證據,就是我老公脖子上的驗傷單。對方雖然先去備案,但並沒有去做筆錄。我們想去備案,但警察說一案不需要重複備,所以我們目前沒有任何動作。但那混球沒去做筆錄,不知道對我們是否有利?那把兇刀已經被警察收走,如果沒有調查,是否就不會進行勘驗指紋的動作?時間久了,指紋是否會消失?那對我們是就不利了呢?我怕那混球是要等幾個月後,我們卸下防備後,才打算提告或有其他動作。不知道我們現在還該蒐集什麼證據呢?
4 個已更新項目:
To可白:謝謝您的回答。但麻煩您看清楚,是誰先動手的?這兩天,有那混球的某位親戚看不過去,來提醒我們之後還要小心點,因為那混球連自己的親姊姊都敢打!
To定蓁 :謝謝您的回答,我會參考的。
To專家阿廷:謝謝您的專業建議。想告他老婆教唆殺人,是對他老婆態度很不滿,至今仍一付錯在我們的樣子。想請教:我們是否有權用殺人未遂、恐嚇、教唆殺人這些罪名提告?(不管最後是否能成立?)
To峰:當天我們其實是提早兩個多小時做營業準備,因為我們前一天接了訂單要外送,時間非常趕。所以那混球來的時候,我們都沒空跟他打招呼,不知是否因為這樣,惹火他了。警察到場時,我們也堅持把外送的東西做完。這是誠信
Tags:
創業
All Comments
By Puput
at 2012-09-02T18:18
at 2012-09-02T18:18
他用你的刀子來用刀背砍你,整個過程能找到證人嗎?有的話是最好的。
提告,不必誇大,誇大是很不利於檢訊與法官之判決,實話實說就行了,記住:多做多錯。
你們是於奪刀的過程中,對方不慎所傷,動作的描述要詳細,寫在訴狀內,寫詳細些...
互控傷害就行了!!
By Isabella
at 2012-09-01T11:37
at 2012-09-01T11:37
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
裡面都是律師免費回答問題
可以去試試看
那裏的律師還蠻多的
回答的速度也很快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
By Cara
at 2012-09-01T20:32
at 2012-09-01T20:32
昨天發生了一件事故,請教各位 法律達人:
我和老公在做小生意,和另一攤販(女)共同分租一格攤位(各自向房東承租)昨天和老公在做營業準備時,另一攤販的老公先來幫她送貨物到店裡(還沒到他們的營業時間)。另一攤販的老公說他老婆覺得我老公常在她客人來買東西時開玩笑(譬如:湊熱鬧說要老闆算便宜一點),她老婆跟他抱怨很多次,對我們不爽很久,昨天他本人又聽到我老公說了類似玩笑話,讓他非常不爽。我老公一聽,立刻放下手上正在切料的菜刀,拱手向對方道歉,說:對不起,以後絕對不再說了。對方站在我們桌子另一端,見我老公道歉示弱,不滿意地拿起桌上的刀子,用刀背砍我老公脖子,又用刀面拍我老公的臉頰數下,問我老公到底想怎樣?
當時懷有身孕的我站在旁邊,完全嚇傻了,我老公顧慮到我,徒手把刀子奪下,對方不甘又用拳頭揮來,推測可能是剛好揮到我老公手持的刀尖上。對方手背立刻濺血(他走前還把傷口亮給我看,看起來是一個長度不到3公分的傷口,但有點深。),然後他立刻悻悻然的自行開車離去。原本我打算報警,但聽了附近攤商建議,想找人私下和解,所以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繼續忙著準備生意。結果不久後,對方老婆帶著警察過來,說已到警局以傷害罪備案。我老公立刻被帶上警車到警局作筆錄。(據說對方是筋斷掉了,他老婆在派出所喊說她老公手斷掉、全身麻醉、動完手術後要住院....)
做完筆錄後,到了晚上,我老公說脖子隱隱作痛,我們才想到去醫院開驗傷單,醫院開立了一張脖子有三公分紅腫的驗傷單。我想請問各位,如果要互告,我們可以告對方殺人未遂、恐嚇、傷害等罪嗎?可以告對方妻子教唆殺人或教唆傷害嗎?
當時在場的只有我和我老公、對方三個人,我算是唯一證人,但我是妻子,當我老公證人的法律效力夠嗎?當時對方離去後,地上留有一些血滴,我看了噁心,所以用水沖掉。那把肇事的菜刀,我們是簡單清洗過後,繼續拿來切東西(沒想太多),後來被警察收走了。對方妻子說我清洗血跡是湮滅證據。這樣對我們會不會很不利?今天去派出所,警察說對方還沒來做筆錄。我們怕對方備案並不是真想提告,而是想藉此跟我們勒索大筆費用。剛創業幾個月就遇到這種鳥事,手頭拮据,加上我的孩子又將出世,不論私下和解或上法院,對我們都是很大的負擔。想請教各位法律達人,我們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如何才能自我保護?
首先
本件對方以刀背拍打行為
應當成立普通傷害罪嫌
但就現況而言
並無成立恐嚇或殺人未遂之虞!
再者,造成對方的傷害是事實
而究竟是出於防衛行為所生
抑或是對方自行招致
這部分並非沒有研酌餘地
因此,就目前狀況判斷
即便有傷害罪嫌之適用
但仍然有機會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不過您目前要做的
應當要先行至警察局提起傷害告訴
另外由於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雙方可於告訴後和解撤回告訴!
倘如沒有和解意願
即須積極證明對方有實際上之傷害行為
亦即您要有辦法證明您先生的傷勢跟他的拍打行為有因果關係
並且舉證以實其說
這才是重點!
至於就對方傷害答辯部分
應可依上述方式為之
可能會比較妥當
至於實際狀況為何
還請您可提供相關事證做參考
以方便判斷本案後續處置方式!
以上提供您做參考
歡迎來信詢問!
By Kelly
at 2012-09-01T16:50
at 2012-09-01T16:50
By Yedda
at 2012-08-31T13:46
at 2012-08-31T13:46
你們好淡定....
已經見血了
還能慢慢準備作生意.....
不懂得陪同一起去醫院
By Liam
at 2012-08-31T08:59
at 2012-08-31T08:59
他大概是想趁你們都沒去備案時
施行小人之賤招
予以提告再求償
這種超級小人在嘉義中埔相當常見
當然當地的__所也以此為榮耀
認為這種賤招乃懂法律的專業素養
重點是
對方用手去揮到一把靜止狀態的刀
怎麼能告傷害呢?
何況傷口又不深代表這是對方來揮打造成
不然你老公衝過去大力砍下去
傷口必定見骨不然也很深囧....
他想告也告不成的啦
何況他沒傷到骨頭
也代表根本不是被砍
而是自己去割傷= =
自己去割傷怎能備案說別人砍他呢
這可是誣告喔嘿嘿
2012-08-29 10:16:33 補充:
不過啊你們沒錢
罪名成立機率會異常提高到90%左右
所以你們真的被告了
也只能認了囧...
他們如果有錢
罪名成立機率會異常降低到10%左右
畢竟_官普遍認為
有錢人就有錢了
不會動怒去砍人
而且你們也沒錢請律師
坑你們也只是剛剛好而已囧....
2012-08-29 10:17:23 補充:
重點是
你們沒錢麼
你們沒錢
罪名是揹定了囧...
By Donna
at 2012-08-30T01:26
at 2012-08-30T01:26
法律扶助,乃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之人民,予以制度性之援助,以維護其憲法所保障之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
http://www.laf.org.tw/tw/a1_1.php
或是
http://law.twdetect.org.tw/contact.php
有免付費電話可以詢問法律問題。
倘若你敘述為真,就不用太擔心。先找上述兩個其中之一協助你,比對方越快找到法律協助,優勢越大。
另外,提到備案,如果只是備案就不要太緊張,備案表示對方目前沒有意願進入訴訟程序,意即打算威嚇你們賠錢,若是不從就轉為報案進入法律訴訟程序。所以還是先尋求法律扶助會幫助,弄清楚自己的優劣勢,在和對方談判會比較有勝算。
By Una
at 2012-08-29T15:20
at 2012-08-29T15:20
2012-08-29 03:39:18 補充:
至於殺人未遂,對方係以刀背攻擊妳老公,顯難證明有殺人之意圖,除非有其他事證足以證明對方卻有殺人之意圖,否則殺人未遂之罪名難以成立。
2012-08-29 11:51:40 補充:
依我拙見,如果進入司法程序後,較難全身而退,畢竟雙方都有受傷之事實,如僅針對雙方都不爭之事實行為予以爭訟,就如我所說,可互告傷害,且雙方都成立其罪名而兩敗俱傷,故最好是在進入司法程序之前達成和解,傷害罪係告訴乃論,雙方簽訂和解書和解後檢察官是不會另行起訴的。
Related Posts
我想要創業,我要怎麼做呢?誰能提供我相關訊息!
By Emily
at 2012-08-28T00:00
at 2012-08-28T00:00
申請青輔會青年創業基金
By Agatha
at 2012-08-28T00:00
at 2012-08-28T00:00
現在想轉貸青輔會青年創業基金!
請問像我這種行動餐車可以申請嗎?
還有我無營業事利登�� ...
想開童裝店要到那裡找貨源
By Margaret
at 2012-08-27T00:00
at 2012-08-27T00:00
請推薦能符合條件的銀行信貸!
By Frederic
at 2012-08-27T00:00
at 2012-08-27T00:00
青年創業貸款,請銀行員或者自有經驗者進入說明,20點,謝謝。
By Zenobia
at 2012-08-23T00:00
at 2012-08-23T00:00
準備要在彰化市開間個人工作室
請問
青年創業貸款 是要如何申辦?
在行業工作已滿5年以上。
今年21歲。
我因為剛離職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