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幫助他們 - 事業
By Jake
at 2009-05-07T00:00
at 2009-05-07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家裡有媽媽爸爸哥哥
我在2年前就搬出家裡跟男友住
從小家裡的經濟狀況就不是很好
前陣子家裡的房子因為欠銀行錢賣掉了
之後我媽跟爸爸跟哥哥就又找了一個房子租下住了下來
但我媽媽跟爸爸目前都失業 我哥沒有工作
這幾個月能活到現在都是靠房子賣掉的錢
剛剛我媽打給我說 已經沒有錢了
工作很難找 都嫌我媽太老不願意給工作
(我媽今年52歲 我爸55歲 我哥24歲)
房東今天還跟我媽說 押金還給你們 要他們搬走去找別的地方住
但是就算押金還給我媽他們 我媽也沒有辦法去找別的地方住
光是搬家費跟一些有的沒有就沒有辦法負擔了
我哥有點輕微** 沒有辦法出門找工作
可恨的就是 卻又沒有**到領殘障手冊的地步
現在這樣完全沒有錢的情況
我媽打電話給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卻說我家的人都有工作能力
所以不達到需要幫助的條件。。。
就是找不到工作才尋求幫助不是嗎?
我本人也真的自身難保 沒有錢可以幫助我媽
我最多只能聽我媽訴苦哭泣 我好難過 我該怎麼辦
大家可以告訴我 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媽嗎?
相關機構?電話之類的。。。
或是方法。。。
我求求你們告訴我。。。
不然我真的覺得我媽快要去自殺了。。。
Update:
小弟 請問你說的電話是幾號 我看不到都是* 0口0"
Update 2:
小弟你說的1957 我剛打電話過去了
我只覺得 政府機關的人 都一個樣
都很討厭 竟然我一開口說 就回我說的好像是我騙錢
還說啥不是我這樣說說就有錢下來
我只回他說 我就是覺得我媽快去自殺了才打電話給你們
你們是怎樣? 他才開始聽我的內容。。。
最後是要我自己親自本人去機構窗口通報才行
我是打電話給我媽要我媽自己打電話說。。。
Update 3:
但我媽媽跟我說 她打過電話了
他們最後的答案是說 我媽的情況並不嚴重
去找里長幫忙就好
但是。。。
里長只跟我媽說 趕快去找工作就好 並沒有幫忙協助
唉。。。
我該怎麼辦?再打給1957看看?
我媽住在台北 我住在台北縣
我沒有辦法幫忙通報
我打過去 那個小姐問的很詳細 我沒有那麼清楚我家的問題
我只知道很嚴重。。。
除了1957 還有別的辦法嗎?
我在2年前就搬出家裡跟男友住
從小家裡的經濟狀況就不是很好
前陣子家裡的房子因為欠銀行錢賣掉了
之後我媽跟爸爸跟哥哥就又找了一個房子租下住了下來
但我媽媽跟爸爸目前都失業 我哥沒有工作
這幾個月能活到現在都是靠房子賣掉的錢
剛剛我媽打給我說 已經沒有錢了
工作很難找 都嫌我媽太老不願意給工作
(我媽今年52歲 我爸55歲 我哥24歲)
房東今天還跟我媽說 押金還給你們 要他們搬走去找別的地方住
但是就算押金還給我媽他們 我媽也沒有辦法去找別的地方住
光是搬家費跟一些有的沒有就沒有辦法負擔了
我哥有點輕微** 沒有辦法出門找工作
可恨的就是 卻又沒有**到領殘障手冊的地步
現在這樣完全沒有錢的情況
我媽打電話給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卻說我家的人都有工作能力
所以不達到需要幫助的條件。。。
就是找不到工作才尋求幫助不是嗎?
我本人也真的自身難保 沒有錢可以幫助我媽
我最多只能聽我媽訴苦哭泣 我好難過 我該怎麼辦
大家可以告訴我 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媽媽嗎?
相關機構?電話之類的。。。
或是方法。。。
我求求你們告訴我。。。
不然我真的覺得我媽快要去自殺了。。。
Update:
小弟 請問你說的電話是幾號 我看不到都是* 0口0"
Update 2:
小弟你說的1957 我剛打電話過去了
我只覺得 政府機關的人 都一個樣
都很討厭 竟然我一開口說 就回我說的好像是我騙錢
還說啥不是我這樣說說就有錢下來
我只回他說 我就是覺得我媽快去自殺了才打電話給你們
你們是怎樣? 他才開始聽我的內容。。。
最後是要我自己親自本人去機構窗口通報才行
我是打電話給我媽要我媽自己打電話說。。。
Update 3:
但我媽媽跟我說 她打過電話了
他們最後的答案是說 我媽的情況並不嚴重
去找里長幫忙就好
但是。。。
里長只跟我媽說 趕快去找工作就好 並沒有幫忙協助
唉。。。
我該怎麼辦?再打給1957看看?
我媽住在台北 我住在台北縣
我沒有辦法幫忙通報
我打過去 那個小姐問的很詳細 我沒有那麼清楚我家的問題
我只知道很嚴重。。。
除了1957 還有別的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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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
All Comments
By Dora
at 2009-05-08T22:28
at 2009-05-08T22:28
下列是『小弟』所說的*** 1957 ***請你注意紅字部份
***1957弱勢家庭脫困計劃***
弱勢家庭脫困計畫
一、本項計畫是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橋樑計畫,目標在減少家庭因突遭變故
而陷入困境者走向絕路。
二、協助內容有十大項目
1.急難救助
2.短期緊急住宿安置庇護
3.緊急醫療補助
4.精神疾病診斷與治療
5.就業扶助。
6.助學措施
7.法律扶助
8.人身、財產安全保護
9.照顧服務
10.創業與理財
1.急難救助〔主協辦機關: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
針對生活陷入緊急危難之非低收入戶,提供急難救助金,其發給方式如下:
(1)急難事件者:一次給付。
(2)處於貧窮邊緣之經濟弱勢者:按月或分次給付。
2.短期緊急住宿安置庇護〔主協辦機關: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
(1)轉介民間社團或宗教團體協助提供短期住宿。
(2)短期緊急房租補助。
(3)提供國宅供短期緊急安置借住。
3.緊急醫療補助〔主協辦機關:衛生署、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
(1)補助因生活陷入緊急危難之非低收入戶受協助期間健保保費。
(2)補助受協助期間就醫之全民健康保險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3)補助受協助期間就醫之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
〔本項醫療費用依社會救助法第20條、內政部訂頒縣(市)醫療補助辦法第3條之規定〕。
4.精神疾病診斷與治療〔主協辦機關:衛生署、直轄市、縣(市)政府〕
(1)針對精神疾病、藥癮、酒癮、自殺等求助者提供緊急性、立即性服務。
(2)針對轄區內慢性精神病患家庭中處於高風險狀態列管者進行追蹤,並提供心理諮商及
家庭健康照顧支援。
5.就業扶助〔主協辦機關:勞委會、教育部、青輔會、原民會、直轄市、縣(市)政府〕
針對受助者家庭成員中有工作能力者,提供以下協助:
(1)就業諮商:工作準備、就業評估,及職業生涯規劃。
(2)教育訓練:職業教育及訓練、就業訓練、回流教育、工作學習、生涯發展等,並提
供職訓津貼。
(3)就業媒合:轉介及協助就業。
(4)以工代賑:結合政府、社區組織、宗教及其他非營利團體,
提供發展地方特色產業的過渡性、支持性工作。
(5)交通補助:補助職訓期間往返之交通費用。
6.助學措施〔主協辦機關:教育部、直轄市、縣(市)政府〕
針對受助者家庭成員中有就學需求者,提供以下協助:
(1)建立學生中輟預警系統、通報作業程式,及輔導措施。
(2)引介政府、個人及企業團體、基金會所提供的獎助學金、
急難救助及就學貸款,以協助
求助者及其子女完成學業,並減低其經濟負擔。
(3)提供課業輔導、課後照顧,及補救教學。
(4)提供工讀機會;
(5)提供學童午餐。
(6)協助學童以轉學籍不轉戶籍方式入學。
7.法律扶助〔主協辦機關:法務部、直轄市、縣(市)政府〕
(1)轉介相關法律扶助。
(2)結合律師資源,提供義務性法律諮詢及服務。
(3)視需要補助一定額度之訴訟費用。
8.人身、財產安全保護〔主協辦機關:內政部、經濟部、直轄市、
縣(市)政府〕依求助者提供資料,儘速查緝詐騙集團、討債團體及地下錢莊,
並保護求助者生命、財產安全。(*內政部警政署窗口)
9.照顧服務〔主協辦機關:內政部、教育部、原民會、直轄市、縣(市)府〕
針對受助者家庭成員中有嬰幼兒、老人、身心障礙者,提供以下協助:
(1)協助嬰幼兒優先進入托嬰中心、公立托兒所、幼稚園,或提供保母服務,並補助之。
(2)補助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服務或轉介機構照顧。
(3)提供家庭支援或重建計畫。
10.創業與理財〔主協辦機關:經濟部、金管會、勞委會、青輔會、原民會、
直轄市、縣(市)政府〕
(1)創業輔導:協助有工作能力之新貧或近貧者進行微型創業、地方特色產業創業,
並提供經營管理訓練、諮詢服務及必要設備、資金之小額創業貸款,以利脫貧。
(*勞委會、經濟部窗口)
(2)提供債務處理諮商,協助規劃償還方案。(*金管會窗口)
(3)協助改善財務管理觀念及行為。
(4)協助設立「脫貧帳戶」:參與脫貧計畫期間,求助者必須依規定設立指定專戶,
政府補助或就業等報酬一定比例或金額存入本帳戶。鼓勵求助者建立理財觀念,
延後消費、定期儲蓄、累積財產,以期縮短其接受社會救助的時間。
我當初剛失業時有去台北縣政府的承辦窗口,去詢問過,因為我是低收,
又是單親家庭,承辦人只把我的資料收去,就要我等候通知,等差不多,
快2個星期,再那期間我因病無法到就業中心指定的地方報到,資格就被
延後。建議你媽媽或你爸爸及你哥哥,3個人都去報名,參加職業訓練
,訓練期間也有相關補助津貼。紅字部份你參考看看。
2009-05-09 07:14:29 補充:
建議你撥個時間陪伴你媽媽去辦理,記得要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戶籍
謄本),最好你父母跟你哥哥都報名。
By Harry
at 2009-05-09T10:31
at 2009-05-09T10:31
哥哥的情況可以參加勞工職訓局的課程--輕度卻無法達到殘障的標準真的很辛苦--你已嫁人能幫助娘家的畢竟有限---加油喔
家裡的情形除了工作之外好像沒有補助可以領耶--沒有15歲以下也沒有65歲以上------唉*------傷腦筋
2009-05-09 05:09:06 補充:
打電話到**1957**對方會先詢問你的家庭狀況之後給你一個案件編號--然後請你準備戶籍騰本等相關證明到各地的社福中心申請----我想你誤解了他們--申請1957到最後確實會是須要自己到社福中心辦理--因為各地申請的單位都不同所以才會須要先打電話----說難聽一點就是要那個案件編號而已----------------
2009-05-09 05:12:06 補充:
職訓局的地址----台北市延平北路2段83號
電話..02-85902567(22線)
這是身心殘障人士的部份--試試看囉
2009-05-09 05:29:06 補充:
因為你並沒有說明你的縣市所以請你先打電話到台北在問看看居住地的相關單位---據我所知在受訓的期間還有補助金可領
By Margaret
at 2009-05-10T02:04
at 2009-05-10T02:04
社會局電話~~
他們會有專門ㄉ輔導人員~~或是處理人員~~
替你們爭取最好ㄉ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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