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跟朋友在計畫想創業,在台北市經營一間小型的旅館
但在找房子的時候,發現不少繁華的地段,在都市計畫的土地分區上都是 "商三(住3)" 這類的土地
那如果想租用該土地上的建築物的其中1,2層,用來經營旅館
這時是屬於 "商三" 的 "允許使用",還是屬於 "(住3) 的 "附條件允許使用" 呢?
之前又好像聽說,這似乎會關係到 "代金",請問如果需要繳交代金的話,又是如何計算呢?
快要被這些複雜的法規搞昏了,希望這方面的專家可以指點一下,謝謝!
已更新項目:
一早打了 1999 市民熱線,然後在6,7次轉接之後,終於問到了問題的解答 . .
商三(住3) 這類的土地,該土地的分區原來是住宅區,經過都市的發展、重新核定後,可以變更作為商業區的土地來使用 (不管是變更建築物的使用 or 改建)。
只是變更的過程中,等於因為都市的發展而得利,因此有回饋機制的產生,也就是繳交代金 or 提供公共車位、公共空間 . . 所以要變更個成本滿高的
2 個已更新項目:
但也因為幾乎沒什麼人肯花這樣的成本去變更,所以市府後來也重新修正了相關的規定:
變更「修訂臺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內有關商業區變更回饋相關規定案
http://www.dbaweb.tcg.gov.tw:8080/rules/front/Rule...
其中有一條:
『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之基地,原分區依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已附條件允許使用之項目,申請作變更後商業區許可之商業使用,免予回饋。』
所以以我們的狀況,如果建築物本身符合一些的條件,是可以變更使用項目,而不用繳交代金的 . . 只是條件不少就是了 @@"
3 個已更新項目:
anyway, 謝謝兩位的建議 & 回答 ^^
但在找房子的時候,發現不少繁華的地段,在都市計畫的土地分區上都是 "商三(住3)" 這類的土地
那如果想租用該土地上的建築物的其中1,2層,用來經營旅館
這時是屬於 "商三" 的 "允許使用",還是屬於 "(住3) 的 "附條件允許使用" 呢?
之前又好像聽說,這似乎會關係到 "代金",請問如果需要繳交代金的話,又是如何計算呢?
快要被這些複雜的法規搞昏了,希望這方面的專家可以指點一下,謝謝!
已更新項目:
一早打了 1999 市民熱線,然後在6,7次轉接之後,終於問到了問題的解答 . .
商三(住3) 這類的土地,該土地的分區原來是住宅區,經過都市的發展、重新核定後,可以變更作為商業區的土地來使用 (不管是變更建築物的使用 or 改建)。
只是變更的過程中,等於因為都市的發展而得利,因此有回饋機制的產生,也就是繳交代金 or 提供公共車位、公共空間 . . 所以要變更個成本滿高的
2 個已更新項目:
但也因為幾乎沒什麼人肯花這樣的成本去變更,所以市府後來也重新修正了相關的規定:
變更「修訂臺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內有關商業區變更回饋相關規定案
http://www.dbaweb.tcg.gov.tw:8080/rules/front/Rule...
其中有一條:
『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之基地,原分區依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已附條件允許使用之項目,申請作變更後商業區許可之商業使用,免予回饋。』
所以以我們的狀況,如果建築物本身符合一些的條件,是可以變更使用項目,而不用繳交代金的 . . 只是條件不少就是了 @@"
3 個已更新項目:
anyway, 謝謝兩位的建議 & 回答 ^^
All Comments
google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
http://www.udd.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
下載word檔後(991117修正發布版)
用ctrl+f
搜尋關鍵字 旅館 即可
法規字很多就不貼上來了
重點應該是你的土地的使用分區
然後對照第三項的核准條件確認是否符合即可?
2011-03-07 11:39:04 補充:
查了一下
如果代金是指變更使用分區的話
不用想了..變更的機率很低
商三特(住三)這個比較牽涉到土地蓋屋的時候
至於代金...........
你應該是聽超級豬頭的掮客瞎扯的= =.
懶的解釋這個了!反正你的情況無須考慮這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