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台灣的『法律』到底是保障誰的? - 早餐店
By Daniel
at 2012-03-19T00:00
at 2012-03-1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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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台灣的『法律』到底是保障誰的?
在此先感謝大家熱心分享您的見解^^
已更新項目:
中天新聞》在民國99年一起韓國學生撞死早餐店老闆的車禍法官當庭斥責這名韓國交換學生張峻豪,有錢開跑車卻不賠償,依過失致死判刑1年4個月,民事賠償700多萬。現在張峻豪服完刑,移民署要把他驅逐出境。當張峻豪被借提出來時還得意說,台灣法律還要幫我買機票送我回家,完全沒有悔意。。
↑↑↑那麼這則新聞看完之後,
您覺得我們人民有受到法律的保障嗎?
在此先感謝大家熱心分享您的見解^^
已更新項目:
中天新聞》在民國99年一起韓國學生撞死早餐店老闆的車禍法官當庭斥責這名韓國交換學生張峻豪,有錢開跑車卻不賠償,依過失致死判刑1年4個月,民事賠償700多萬。現在張峻豪服完刑,移民署要把他驅逐出境。當張峻豪被借提出來時還得意說,台灣法律還要幫我買機票送我回家,完全沒有悔意。。
↑↑↑那麼這則新聞看完之後,
您覺得我們人民有受到法律的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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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Eartha
at 2012-03-20T17:10
at 2012-03-20T17:10
基本上台灣的法律是
對好人不好
對壞人不壞
這句話絕對負責
立委豬公必須負責
一句話講
法律千萬條 要用自己喬
健康第一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D07865315/o/1612031901...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D07865315/o/1612031901...
2012-03-19 10:55:01 補充:
對好人不好
對壞人不壞
這句話新兵絕對負責
By Michael
at 2012-03-19T18:10
at 2012-03-19T18:10
是不是台灣人不重要...沒錢沒權就該死...
以前不是有句話嗎...死老百姓...所以死的都是老百姓囉>
By James
at 2012-03-20T12:20
at 2012-03-20T12:20
台灣新聞記者的專業? 不敢苟同.
起訴的檢察官絕對比法官扮演更絕對的角色
對於一般不甚了解的人民而言 似乎都在法官前面加上"形容詞"
殊不知是 檢察官掌握的多 法官依法判案
其中涉及的法律倫理太多太多
一個國家的人民若不相信自己國家的法律 那其實是不夠瞭解...
就一些個案來發表意見...
台灣的法律多數為繼受法 也增加了很多中國式的情理條款
若論台灣法律之惡
不如說全世界之法律皆惡...
讀懂刑事訴訟法才懂的我
By Joseph
at 2012-03-19T06:29
at 2012-03-19T06:29
我記得好像是保障 " 有錢人 " 跟 " 有權人 " 耶 ......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啦 ><"
2012-03-19 10:28:29 補充:
本來就是咩,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不是嗎???
尤其是現今法務人員的水準跟素質低落,貪污的貪污,亂判的亂判(還有打電話問老公該怎麼判的勒),恐龍法官一堆
好的律師收費高昂,爛的律師收了錢不幹事,上了法院還要受害人自己蒐證,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壞警察跟爛法官在一起扯爛污,小老百姓期望法律保障人民啥?
說真格的,我本人還真的不屑談法律......... ...
By Damian
at 2012-03-19T04:45
at 2012-03-19T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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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來台灣也有受到台灣法律的保障不是?
那外國人犯法時,台灣的法律雖然已經給予適當的懲處,
可是,受害者家屬卻是得不到賠償,
這一點,也是事實不是?
2012-03-19 10:17:31 補充:
人人都守法,那麼就不需要法律來規範惹!!
人人都有良心,那麼台灣的犯罪率就會下降才是~
人人能自律,警察跟法律都可以免惹~
這真的是一個理想化的想法~
2012-03-19 10:20:06 補充:
知識長說的真是一針見血啊!!
還要看事情是發生在誰身上.....
唉~
2012-03-19 10:32:28 補充:
看來台灣法律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哦...
選票就是人民的力量,但是,人民也有誤判的時候!
因為,別人家的小孩死未完,
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都不會痛.......
2012-03-19 19:09:52 補充:
因為我有看新聞啊~
我不只看這一小篇新聞好嗎?
不要妄下斷語~感謝~
2012-03-20 07:25:22 補充:
感謝大家熱心分享^^
2012-03-20 07:29:01 補充:
沒時間筆戰~
每一位朋友的發言都很寶貴^^
麻煩針對事件做討論~
別針對人做言論攻擊~
否則就失去知識交流的意義囉^^
再次感謝大家熱心參與^^
By Audriana
at 2012-03-21T11:56
at 2012-03-21T11:56
那請先定義你所謂怎樣才稱為有保障!?
別把法看得太理想化,法的為人之外在行為之制裁規範,但若沒有「人」執行實踐,法不過是空有一堆死的文字罷了,也別把法等同有神力可以完全回復傷害前原狀及絕對的報應效果或去改變一個人的心,法是不過是治標--人外在行為制約,能否治本心在他這個人的良心.....
2012-03-19 17:55:14 補充:
請問你又怎知受害者家屬得不到賠償?(若是從這新聞報導的被驅逐出境上去個人主觀推論以為那就錯得離譜!就算不把他驅逐出境留住人就能得到賠償?賠償跟人有無被驅逐出境無關)
因為刑事的處分與民事賠償是分開兩回事,被驅逐出境不等於不用賠償了,沒事了,受害家屬仍可以持判決之效力去他的國家法院依民事強制執行程序要到賠償的,當然這也關涉對方國家司法制度有否與我國有涉外民事的承認)
法律是中立的本就不偏私一方(不管是好人或壞人),求的是公平正義、定爭止紛
我的意思是法是有保障的,但它不會主動積極自己執行.....而個人不要把它與理想化的應報拿來比,還有個人主觀的推論不等同實際而毀法
2012-03-19 19:31:59 補充:
法律,在世界各國區域,從來就沒有進步到一個絕善好到不能再好的頂點,所謂最好的人並不存在,只有神或上帝才是完美的。因人類本性有善惡奸良也不是死腦筋一直停在固著境界,所以法是一直在改進去適應時代人心的需求.......改革就從來不曾停止。
個人主觀以為法應如何的不過是個人價值觀理想性。但若因個人的狹窄視野認知或 依個人情緒好惡論法沒有保障,則太過獨我而忘卻人與人共存的他者世界....
2012-03-19 19:37:36 補充:
所以新聞報導就是絕對事實,引導你去認知也就等於實際?
By William
at 2012-03-19T05:24
at 2012-03-19T05:24
人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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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人員問了最後一個問題〝那你未來的人生規劃是什麼〞
當時我也不知腦中在想什麼
我想開早餐店但什麼都不會
By William
at 2012-02-10T00:00
at 2012-02-10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