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攝影著作權??請大家幫忙一下啦! - 加盟
By Catherine
at 2009-08-24T00:00
at 2009-08-2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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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使用GOOGLE尋找照片,像可口可樂.蘋果西打...等,想說幫自己的超商做點促銷,印製DM(因為沒有好相機就上網去抓檔案.
不知道很倒楣用到一家超商網站銷售東西,也因為可樂這種商品很大眾化照片也沒注意,(也沒注意到她是我們附近超商).
這兩天收到它們寄來的存證信函,他告我們侵權,我才發現他在可樂瓶左下角印製了一個看不清楚的LOGO,(真的要拿放大鏡看才看的到).
這張照片與一般可口可樂公司印製照片一模一樣,差在沒有他們LOGO圖檔.由於剛剛好它們是我們鄰近競爭(民營非加盟)超商,所以它們絲毫不妥協.....但是我們真的是無心的疏失,要不然誰想要用他們的照片,可口可樂這種大眾化的東西.....真得˙很無言....而且...
他行文說,我們盜用他們拍攝的圖,要求索賠500萬,不然要讓我們去關.
這時,我們全家人超警張的不知道要如何.這樣情形我們有罪嗎??
希望有了解著作權法的人回答,請不要轉貼非關主題問題,因為我都爬紋過沒有類似情形,並且我還是不知道怎麼辦??
求求大家像這種情況我要如何處理ㄋ??非常感謝善心人士告知!感恩!
好心有好報....
Update:
你可能誤會了我們是作短期活動,作便宜促銷沒有想那麼多想說根源場拿麻煩,不過她們也是拿網路照片合成只是放了一張很小的logo,並非他們自拍,這樣從她們網站擷取也是又違法嗎??還是只要從網站禮節取都不行....謝!
請告知感恩~~~~
Update 2:
我們只用了2張照片而已,其他我們都是自拍的!而且她們的照片那個logo是小到模糊可能拿顯微鏡才看的到...根本不知道是誰的.
Update 3:
感謝簡大,為防止萬一我們還是請律師協助,基本上該案例跟您說的一樣無法成立,最好笑的檢察官還說他們是網路蟑螂,無原創性,而且他們也不是由可口可樂授權,圖檔更是他們再去網路另外抓的只是在小畫家合成....不過這件事件也讓我們要提醒習慣網路抓圖的人,花一點點時間重拍就好....至少部會有人故意找你麻煩!是吧!
由於簡大達案與我提問問題相符並且回答答案與現實雷同,我將點數給簡大.
不知道很倒楣用到一家超商網站銷售東西,也因為可樂這種商品很大眾化照片也沒注意,(也沒注意到她是我們附近超商).
這兩天收到它們寄來的存證信函,他告我們侵權,我才發現他在可樂瓶左下角印製了一個看不清楚的LOGO,(真的要拿放大鏡看才看的到).
這張照片與一般可口可樂公司印製照片一模一樣,差在沒有他們LOGO圖檔.由於剛剛好它們是我們鄰近競爭(民營非加盟)超商,所以它們絲毫不妥協.....但是我們真的是無心的疏失,要不然誰想要用他們的照片,可口可樂這種大眾化的東西.....真得˙很無言....而且...
他行文說,我們盜用他們拍攝的圖,要求索賠500萬,不然要讓我們去關.
這時,我們全家人超警張的不知道要如何.這樣情形我們有罪嗎??
希望有了解著作權法的人回答,請不要轉貼非關主題問題,因為我都爬紋過沒有類似情形,並且我還是不知道怎麼辦??
求求大家像這種情況我要如何處理ㄋ??非常感謝善心人士告知!感恩!
好心有好報....
Update:
你可能誤會了我們是作短期活動,作便宜促銷沒有想那麼多想說根源場拿麻煩,不過她們也是拿網路照片合成只是放了一張很小的logo,並非他們自拍,這樣從她們網站擷取也是又違法嗎??還是只要從網站禮節取都不行....謝!
請告知感恩~~~~
Update 2:
我們只用了2張照片而已,其他我們都是自拍的!而且她們的照片那個logo是小到模糊可能拿顯微鏡才看的到...根本不知道是誰的.
Update 3:
感謝簡大,為防止萬一我們還是請律師協助,基本上該案例跟您說的一樣無法成立,最好笑的檢察官還說他們是網路蟑螂,無原創性,而且他們也不是由可口可樂授權,圖檔更是他們再去網路另外抓的只是在小畫家合成....不過這件事件也讓我們要提醒習慣網路抓圖的人,花一點點時間重拍就好....至少部會有人故意找你麻煩!是吧!
由於簡大達案與我提問問題相符並且回答答案與現實雷同,我將點數給簡大.
All Comments
By Jake
at 2009-08-28T08:18
at 2009-08-28T08:18
那張照片是對方拍的沒錯。但,並非每張照片都可主張擁有著作權。照片要主張受著作權保護,仍要以具有「原創性」為前提。
依妳的行文來看,妳所用的照片,似指以可口可樂瓶子為主角,另外還有個小小的該商店的LOGO.
我沒看到照片,但,若照片沒有特殊的安排、取景、角度的選擇等等,亦即沒有攝影者的精神創作力參與其中的話,是不具原創性的。
產品照片,實務上確有不少的個案,被法院認定不具原創性而不受保謢。所以,妳這件還有空間。妳可以查看我過去在知識家中的相關回答。至於五百萬?無聊的要死,太離譜了。
2009-08-27 23:52:32 補充:
一、你太慌張了。真的侵害了著作權了嗎?
那張照片是對方拍的沒錯。但,並非每張照片都可主張擁有著作權。照片要主張受著作權保護,仍要以具有「原創性」為前提。
依妳的行文來看,妳所用的照片,似指以可口可樂瓶子為主角,另外還有個小小的該商店的LOGO.
我沒看到照片,但,若照片沒有特殊的安排、取景、角度的選擇等等,亦即沒有攝影者的精神創作力參與其中的話,是不具原創性的。
產品照片,實務上確有不少的個案,被法院認定不具原創性而不受保謢。所以,妳這件還有空間。妳可以查看我過去在知識家中的相關回答 , 我曾對此有特別的討論過。至於五百萬?無聊的要死,太離譜了。
再者,關於對方LOGO的部分:
一、大家口語說是LOGO,但,妳要先查清楚,這個所謂的「LOGO] 真的有去商標註冊嗎?若一般小地方的商店,其實會去註冊的機率或許不高,沒有註冊,就沒有商標法的問題。
二、即使有註冊,但依妳所述,根本不是在使用商標,何來違反商標法的問題呢?
三、至於著作權的部分,這個LOGO,仍應須具有原創性,才能受保護,所以,不是對方說有原創性就有原創性!
四、退步言之,縱算具有原創性好了,但,妳說這個LOGO小到要用顯微鏡才看得到,則,妳的抓圖行為,果真符合著作權法的「重製行為」嗎?我個人看法,不構成重製,自無違法的問題!
五、好,再退一步說好了,即使構成重製,但,這張照片係以可口可樂為主角,那個角落的LOGO微不足道,且妳的利用目的在於那個可口可樂,而非那個角落的LOGO,因此,我個人亦認為,屬於合理使用。
參考看看!總之,不用太慌。這不是什麼多可怕的案子!
2009-08-28 00:08:09 補充:
為何這裡的回答者,很愛將利用他人的東西(如本題的攝影照片),就直接與違反著作權劃上等號呢?
真的不要忘了,著作權的靈魂→原創性,一定要具有原創性才受到保護。不是阿貓阿狗的作品都一律有原創性的。尤其是產品說明書或產品照片這一類的作品,更有必要去討論「原創性的有無」!
2009-08-28 00:10:27 補充:
阿,我題目沒看清楚哩,對方還是拿網路的照片再合成他的LOGO喔?唉約,那,他的主張成立的機會,絕對更低!
2009-08-28 20:56:42 補充:
嗯,那不錯喔,表示你那的檢察官算頗有水準的。
功喜妳不用在為這種事心煩了!
2009-08-29 18:19:11 補充:
感謝你的點數。
更功喜你不用為這種莫須有的官司心煩了!
By Candice
at 2009-08-25T17:00
at 2009-08-25T17:00
怎麼不跟經產品銷商要廣告用照片呢?至少那是有授權的圖樣ㄚ。
你是侵害了他的照片著作權,他並不能用侵害商標權來告你,因為他不是可口可樂的商標權人,不過就侵害著作權這個部份應該算是罪證確鑿了。當然要求五百萬賠償是有點誇張,如果對方不和解,就讓他告上法院等判決吧,至少不會判賠這麼大金額。但是會有刑事及民事賠償。
找個好律師幫你打官司吧!因為你真的侵害著作權了。
2009-08-25 23:28:57 補充:
用一張照片就是侵權了~~只用了兩張照片還不算侵權嗎?
2009-08-25 23:30:27 補充:
侵害商標權及著作權沒有分時間的長短,所以無論是一時的短期還是長期使用都一樣侵權。
2009-08-25 23:31:42 補充:
侵害商標權也沒有分logo的大小,只要是用了就算侵權滴。
2009-08-25 23:33:20 補充:
橫豎怎麼說就是使用了別人的照片又帶進了別人的logo嘛~~所以就是侵權囉~~
2009-08-25 23:35:26 補充:
必須有的觀念是:別人的著作就是別人的,只要未經授權;不管你怎麼拿來用都是侵害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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